2022-09-15 01:16:17阿文

◎清靈_28a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雲清靈_28

▼給阿文‥28

◎魚雁千里共今緣_清靈_28。1996.12.16.一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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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清靈—28

清靈‥
  看了幾次來信,還真不知‥要從何說起呢!
  好吧!先說幾個「笑話」好了!
 
  一個寒冷的冬天夜裡——
  有個記者,經過一條大橋時,發現有一群人在那裡圍觀,原來‥有個女子,走進水裡,看來,像要自殺似的。
  記者於是拿出照相機拍照,然後‥拿出紙筆,開始「訪問」其他人,看看有誰認識那個女子、有誰知道她為什麼要自殺。
  許多人紛紛表示意見,但大部分,都是猜測之詞。
  那個女子,在水中站了許久之後,又向前走了幾步,於是‥終將「滅頂」。
  大家一片嘩然。
  記者抓緊著照相機,以為總會有人「見義勇為——英雄救美」,準備要拍照。
  時間過了三分鐘,竟然沒有人跳下去救她。
  記者這時候,突然放下照相機~脫下外套~跳進水裡……把那個女子,給救了起來。
  結果‥記者沒採訪到「新聞」,反而成了別人的「新聞」。
  記者在接受,「別的記者」訪問時,說道‥「我想‥採訪新聞,固然重要,但是‥救人更重要……」
 
        *      *      *      *
 
  記者訪問一位‥跳進水裡救人的青年人說‥「現在社會,人情冷淡、人人自危,像你這樣的人,實在是太少了,請問‥是什麼原因,使你在這麼寒冷的天氣裡,能夠奮不顧身的,跳進水中去救人呢?」
  青年人搔了搔頭,笑道‥「沒有啦!不知道‥是哪個王八蛋,竟然把我推下水去……使我不得不去救他呀!」
 
        *      *      *      *
 
  記者訪問一位‥跳進水裡救人的阿伯仔說‥「現在社會,人情冷淡、人人自危,像你這樣的人,實在是太少了,請問是什麼原因,使你在這麼寒冷的天氣裡,能夠奮不顧身的,跳進水中去救人呢?」
  阿伯仔叫道‥「我不得不救他啊!他還欠我十萬塊沒還,我怎麼可以,讓他去死呢?」
 
        *      *      *      *
 
  一名警察,行經一座橋時,發現‥有個年輕人,走進水裡,就像是要自殺的樣子,於是‥說好說歹,想要勸那個年輕人,不要自殺,可是‥說了半天,年輕人還是執意要自殺。
  警察氣得掏出手槍,指著年輕人,叫道‥「他媽的!你給我起來!不然‥我斃了你!」
  年輕人嚇了一跳,舉起雙手,叫道‥「好好好!好!我起來!我起來!你可別生氣!可別真的開槍啊!」

 
  誰能救得了誰呢?
  人要是‥以一個「英雄、超人」,或是「拯救者」的心態,活在這個世上,將會活得很苦惱——他縱使有很大的能力,卻也只能做到‥能力範圍以內的事,(譬如‥口袋裡只有十塊錢,就怎麼掏,也掏不出第十一塊錢來的。)也沒辦法,「拯救」每一個人。(因為‥「求救」的人,必須要是個‥「想自救而求救」的人,而非‥「口裡喊救命,但當別人,伸出援手時,他卻不知、不會、不肯,把手伸出去,抓住別人的手」的人。)
  
要是不在其能力範圍之內的,那「拯救者」,就會覺得使不上力,乃至「責怪」自己。
  其實‥就如醫生一樣,也只能夠「盡其所能」的,去醫治每一位病患而已!
  真的想死人的人,沒人救得了。 所以‥
「自救」(自己願意被救)最重要——「自救」,才有「人救」啊!
 
  阿文有話說‥「被棄者,感到無助;自棄者,形同死亡。」
  人一出生,還是個嬰兒時,是脆弱而無助的,需要「完全」仰賴父母大人的「照顧」,但是‥在成長過程中,多多少少,總會被人(父母)「遺棄」過的——
「遺棄」,包括「身、心」兩方面。
  小孩被「打罵、懲罰、羞辱、欺負、強暴、虐待」;被「否定」,或是父母「吵架、打架‥離婚」的時候,就會感到被「遺棄」——「爸媽不愛我、爸媽不要我」,這種被「遺棄」的感覺,會使小孩覺得‥一直「信賴」(信任、依賴)的父母大人,「背叛」了自己,於是產生「懷疑、失望」,一時會覺得自己,失去「信賴」的人(事物),而覺得自己「無依無助」。
  這種自幼,來自於外在的「傷害」,使得人們,即使身體長大了,可是‥傷殘的心靈,卻還是個孩子(不是個成熟的大人,而只是個「大孩子」)——
無法「自立」(自己照顧自己),而需要別人「照顧」。
  很多男人,長大成人了,由於一直受到「女人」(母親)的「照顧」,所以‥一直「依賴」女人,因此‥連飯也不會煮、連菜也不會炒、連衣服也不會洗……
少了「女人」(母親),生活就一團亂,於是‥就想要找個女人(妻子),來「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找個女人來睡覺、生孩子、做家事、煮飯、作菜、洗衣服……
 
  人是需要「長大」的——身體會成長,心理也要成長;生理成熟,心理也要成熟。
  心理沒長大、沒成熟的人,便無法「自立自主」,老是四處想找「依靠」,或是父母、或是兄弟、或是朋友、或是妻子、或是宗教、或是算命、或是風水、或是毒品、或是工作、或是藝術……找一個‥「身心的寄托」之處,讓自己的身心,沉溺其中,而得以「安頓身心」。
  佛謂‥「世間無常!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
  世間一切法‥「生~住~異~滅~生~住~異~滅——生無來處、滅無去處」啊!一切是‥「妄生妄滅」哪!
  所謂‥「生無來處、滅無去處」,此話怎解呢?
  阿文想了好久,悟之如是‥
  譬如「作夢」‥睡著之後,即入夢中,夢是「生無來處」的,若「生有來處」,則在醒時,當有個「夢的地方」,可以讓人找到,但是‥在未入夢之前,哪有夢的存在呢? 故說「生無來處」。 若是「滅有去處」,則當在夢醒時,亦當在某個地方,可以看到夢的存在;但是‥夢醒了,就再也不能在某個地方,看到這個夢了,故說「滅無去處」。
  譬如‥眼前這間屋子,是「生無來處」的,若是「生有來處」,則當在未建造之前,在某個地方,能夠看到這間屋子,但是‥在未建造之前,哪有這間屋子的存在呢? 故說「生無來處」。 若是「滅有去處」,則當這間屋子,毀壞之後,亦當在某個地方,可以看這間屋子,猶然存在;但是,這間屋子,要是毀了,就再也不能在某個地方,看到這間屋子了,故說「滅無去處」。
  生滅,不過‥妄生妄滅——如夢似幻!
  人們無法‥「想透、看破」這點,所以難以‥「放下、捨得」;所以‥難以解脫‥「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也!
  阿文道‥
「一切,都會離『我』而去;而我,也會離『一切』而去——
 只有『我』,不會離開『我』哪!」
(所以說‥『自棄者,形同死亡。』
 自己都遺棄自己,連自己都無法信賴、依靠,還會有誰,要自己呢?)
・因人有『我執』,執『我』故,生生世世,因『我』而『妄生妄死』。
 因人執『我』,故迷於『我所有』(我的),不忍『無我、無我所有」,
 害怕『無我、無我所有』故,才會‥無而欲得、得而患失、失而不捨——
 不知‥『得是妄得、失是妄失‥妄得妄失』也!」

 
  阿文有話說‥
「死,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了解死是怎麼一回事、不知道如何面對死。
 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怎麼生活!
 死不是問題,生才是問題;死沒有問題,生才有問題。
・是的!不知道怎麼『生活』,比『死』更可怕呢!
 有的人,生是謂『混』,而不是『活』——
 『貪生怕死』,卻天天都在『混』日子,渾渾噩噩、迷迷糊糊;
 活著,不過是在『等死』——活得不知所云,毫無意思。」

 
  清靈只要知道‥怎麼生活,那麼‥就會生活得很快樂的!
  至於‥要怎麼生活——那是個人自己的選擇、自己的事了!
  人活著,就要‥「為自己活著負責」,如何讓自己‥活得有意義、活得很有價值‥活得快樂——這是個人,於人生中,所要學習的「功課」。
  而人呢!要學習如何「生活」,也要學習‥如何面對「死亡」——
活著,好好的活著,而將死之時,也不必求死、不必拒死,最後希望能夠不怕死。
  阿文也沒辦法‥控制清靈,或者是要求清靈,不要為死而「害怕」、不要為死而「憂愁」、不要為死而「惱苦」。再說‥「害怕、憂愁、惱苦」,對世人來說,總是「正常」的,只是‥害怕、憂愁、 惱苦,又能怎樣呢?
  阿文有偈道‥「心結自己結,還當自己解;用心以療心,雲開見青天。」
  心思意念,稍有不同,言行、結果,就會不同,所以‥古人說‥
「心病還須心藥醫」——用心以療心。
 
  阿文輕問道‥
「人生,難道是為了『害怕』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憂愁』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惱苦』而來的嗎?」

  回想過去,也是有很多的害怕、憂愁、苦惱,那些害怕、憂愁、惱苦,又是如何來?又是如何去的呢?
  阿文且話說重頭‥
「一切,都會離『我』而去;而我,也會離『一切』而去——
 只有『我』,不會離開『我』哪!」

  無論是‥「父母、兄弟姊妹、親戚朋友、夫妻子女;工作、藝術、宗教、算命、風水、符咒、毒品……一切人事物」,都是「無常變異法」——
「不可靠、不能靠‥靠得了一時,靠不了一世」的——
只有「我」,才是可靠的!因為‥「只有我,不會離我而去。」
(因人「執我」故,只有「我」,不會離我而去。)
  可是‥有很多人,「被棄」之後,就會「自棄」——自己離棄自己而去——
「自棄」者,就跟死人沒什麼兩樣了。(「自棄」的下一步,便是「自殺」。)
  若是會感到「無助」,便知自己(的心靈),還像是個「嬰幼兒」一樣,不能「自立」,而需要「依他而立」,他人倒了,自己也就跟著倒了——
倒了,就爬不起來、不爬起來‥等著別人來扶,而不自己爬起來。
  若知道「自立」、若能「自立」,則不「自棄」——
他人跑了(倒了),隨他跑了(倒了);自己,猶能佇立不搖。
  世間有一苦者,謂之「相在」(共依存)的關係——我需要人、人需要我‥
我沒有人,活不下去、活不成;人沒有我,也活不下去、活不成。
  但看男女朋友,分手後,失戀就痛不欲生;但看夫妻,離婚後,就痛不欲生;但看親子分離,彼此就痛不欲生——這都是因為‥執於「相在」(共依存)的關係,即使是‥「物我、事我」之間(失去愛犬、失去愛車、失去工作、失去煙酒毒品),亦是因「共依存」,而使「我」充滿‥「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
  一切人事物,本是因「我」而立、為「我」所用,而「我」執迷於「所有」,反而立於「所有」,因「所有」而立——沒了所有,我就立不住了——結果‥反為「所有」給左右、控制了。 譬如‥吸毒的人,成了毒品的消費者,結果被毒品給控制了、被毒品給害死了——所謂‥「玩火焚身」,本來是人在玩火,結果反而被火給玩了。
 
      *      *      *      *
 
  阿文撰寫了,這麼個故事——
  有個太太,為了使自己的臉,更白皙、柔嫩、美麗,於是,買了「護膚膏」,回家「做臉」。
  先生半夜回來,按了門鈴。
  太太上前開門。
  先生進門,放眼一看——只見一張「白臉」在面前,一時看不清楚,嚇了一大跳‥「哇……」了一聲,以為自己看到鬼了。
  太太叫道‥「你怎麼了啊?大驚小怪的!?」
  先生神魂甫定,看個清楚——原來是自己的太太,不禁叫罵道‥「妳幹嘛呀?塗得滿臉發白!」
  太太叫道‥「我還不是為了你好——不想讓你的太太,變成黃臉婆呀!」
  先生‥「哼嗯!」了一聲,只是搖了搖頭,也懶得理太太,自個兒,準備洗澡去了。
 
  第二天早上——
  太太醒了過來,睡眼惺忪地,走進浴室,想要洗臉刷牙,突然看到鏡子裡,一張白臉,一時忘了‥那是自己在敷臉,竟然嚇得‥「啊……」的尖叫了一聲,衝出浴室,抓著先生的手臂,大叫道‥「有鬼啊……有鬼啊……」
  先生醒了過來,叫問道‥「哪裡有鬼?」
  太太指著浴室,叫道‥「那……那……那……那裡……在那裡。」
  先生上前,看了看浴室裡,回頭叫道‥「哼……妳發神經啊!哪裡有鬼?」
  太太叫道‥「鏡子裡——在鏡子裡!」
  先生叫問道‥「鏡子裡,有什麼鬼?」
  太太叫道‥「白……白……白白的臉……」
  先生看了看太太,心裡明白了,便笑道‥「妳自己再去照照鏡子——瞧個清楚吧!」
  太太只好鼓起勇氣,回到鏡子前面——瞧個清楚,這才發現‥鏡子裡,那個「白臉鬼」,原來是「自己」。
  真是‥「鬼嚇人,不可怕;人嚇人,嚇死人——自己嚇自己,會嚇死自己。」

 
  所以說‥
「人要觀照、要省覺‥認清自己,所處的境界;如實了知自己的‥
 感受、情緒、思想、言行、業報……」

  一個人,若是不知、不會、不能認清自己;不知、不會、不能實現自我,則不知、不會、不能自主,便常會受到外在境界(所謂「八風‥利、衰、毀、譽、苦、樂、稱、譏」)、事物的影響,使自己的情緒(喜怒哀樂等),為他人(事、物)左右,因而「迷失自我」。
  人之「業報」,總是「自作自受」啊!不「如實了知」,則迷迷糊糊、懵懵懂懂,就會‥「自己嚇自己、自己害自己、自己使自己惱苦、自己使自己憂愁」呀!
  先人有話說‥「自己,才是最大的敵人。」
  若不能降伏自己內心那個‥「愚昧無知、麻木無情、懦弱無能」的「奴者」,那麼‥任何人,都會成為自己的敵人——「所有的人,都與我為敵」,而「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阿文深深覺得‥
「一個人,越是不知、不會、不肯、不能‥『自由自主、自愛自重、自立自強』,
 就會時常‥『忘了我是誰』,而越容易受到,外在情境的影響、左右、操控。
 一個人——
 若無法『自由自主』的話,就會『愚昧無知』;
 若無法『自重自愛』的話,就會『麻木無情』;
 若無法『自立自強』的話,就會『懦弱無能』。」

  遇到危難、遇到歹徒、遇到色狼,只會愴惶、慌張、恐懼、害怕、尖叫、哭泣、反抗、乞憐,而無法冷靜、沉著的,去面對、去處理、去解決。
  遇到歹徒,如果驚慌、尖叫、哭泣、反抗、乞憐的話,只會令歹徒,更加興奮、激動、熱烈、失控——其實‥他在幹壞事,自己也很緊張、很害怕呀! 為了「制止」別人反抗,恐怕就會「一時錯手」,而造成‥誰也不想要的下場。
(有許多歹徒,只是想搶錢,只因對方極力的反抗,結果就激動得把對方殺了——
 他也不想殺人啊!)
  只有冷靜、沉著、理智的‥去面對、去應付,才能使其「降溫」,而不至於‥一時「衝動」,做出‥「後悔也來不及」的事來。
  遇到危難、遇到歹徒,除了「自救」之外,還能指望誰來救助呢?
要「求救」的話,也得「靠自己」啊!
而「求救」,恐怕也難以「及時」被「搶救」啊!
  有話說‥「不能力敵,但以智取。」
  阿文說過‥
「福德智慧,是最佳的保險。」
 福德具足,則不會遇到橫逆;即使遇橫逆,總會有貴人相助,而逢凶化吉;
 智慧具足,則能勇敢的面對橫逆、冷靜的處理橫逆、沉著的解決橫逆。」

 
  阿文也在想‥〔「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如果不幸,誤上「賊車」,或被歹徒「綁架」;或被歹徒當「人質」,被人拿著槍,指著頭,又當如何?〕
  阿文會告訴他說‥「先生!我是一個作家,我很想知道‥你們現在的心情如何?你們能不能,跟我談一談呢? 我也很想知道‥你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也想知道‥你們這麼做,難道‥就真的快樂嗎?……
『死,並不會讓我感到害怕!
 死,並不是問題;生,才是有問題;
 死,並不可怕,不知道怎麼活下去,才可怕……』
我在你們手裡,生死在你們手裡,如果你們,真要我死的話,我也不會怨恨你們的,但是‥你們能不能,跟我談談這些呢?這些,對我來說,比我死還重要呢!」
  阿文會輕問道‥
「人生,難道是為了『吵架』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打架』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搶劫』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殺人』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慎恨』而來的嗎?
 …………」
  (呵呵!沒碰到,當然可以這麼說,要是真的碰到,搞不好‥嚇得「屁滾尿流」呢!但是‥沒事能這麼「想像」一下、「準備」一下,或許「事到臨頭」,就可以「從容應付」,而能救自己一命呢!)
 
「人生,難道是為了『憂愁』而來的嗎?
 人生,難道是為了『惱苦』而來的嗎?
 結婚,難道是為了『打罵』妻子的嗎?
 生育,難道是為了『虐待』子女的嗎?
 …………」
  這麼問,會讓人「反省」一下的‥「我到底在幹什麼?」
 
  人生,到底是「為何而來」呢?
  世人,往往都認不清楚自己‥「所為何來」;不知、不能、不會「自立自強」,所以‥才會一直向外「追求」,以滿足自己的「需要」(欲望)——
別人不想給、無法給、不能給,就會搶、就會傷害別人;別人為了「保護別人自己」,於是反抗,結果‥也傷害自己……
  阿文總是說‥
「但觀世人,無不是‥『彼此影響——惡性循環;互相折磨——兩敗俱傷』也!」
  不想被人折磨,也就不要去折磨別人,而不要折磨自己,就不用去折磨別人。
  好吧!這個話題,就談到這兒——打住吧!
 
      *      *      *      *
 
  〈清靈〉給阿文的感覺,是個‥「聰明美麗、天真爛漫、可愛大方」的女孩。
能被這麼一個「聰明美麗、天真爛漫、可愛大方」的女孩‥「欣賞~喜歡~愛慕」
——阿文真是‥「作夢也會笑」呢!
  阿文真是‥感謝清靈的「抬愛」!
  說到這個「愛」呢……阿文想來‥
「『愛』只有一種,但因為‥彼此之間,關係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愛‥
 夫妻之愛、親子之愛、兄弟姊妹之愛、朋友之愛、情人之愛、物我之愛……
 又因‥『心思意念』之不同,而有不同的『愛』——
 同學、朋友之間的『友愛』,一旦心思『改變』,
  就會轉換為男女之間的『情愛』;
 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愛』,也可能會因心思的『錯念』,
  而成為男女之間的『情愛』。」
・『情愛』原來是很複雜,而難以詮釋的——
 當一個小女孩,跟父親說‥『爸爸!我愛你!』
 當一個小男孩,跟母親說‥『媽媽!我愛妳!』
 這時候,『外人』是很難分辨的——
(連當事人,可能也很難分辨。)
・父親跟女兒之間的『愛』、母親跟兒子之間的『愛』‥
  究竟是‥親子之間的『親愛』,還是‥男女之間的『情愛』?也很難判斷。
 有所謂‥『戀父情結、戀母情結』,當然也會有‥『戀子情結、戀女情結』。
 譬如‥『眼淚』只有一種,但因為‥『情緒』不同,於是,就有了‥
  悲傷的眼淚、欣慰的眼淚、委屈的眼淚、感動的眼淚,等等的不同。
 譬如‥『水』只有一種,但因為‥『地點』不同,於是,就有了‥
  雨水、露水、井水、池水、湖水、海水、溪水、河水、江水、冰水、熱水,
  等等之不同。
・愛是一種欲望!
 無論是愛人、愛事、愛物、愛天文、愛地理……都是一種欲望。
 所謂『愛欲』者也!
 所以‥年齡、身高、體重、國籍、學歷,都是不問題,
 乃至於‥不論男女(同性),也沒有關係——
・愛本身,不是問題,只是‥愛的人,常出問題。」

 (呵呵!阿文還真是服了自己呢!竟然能夠說出這種話。)
・愛,可以愛得很快樂,也可以愛得很痛苦。
 心思意念不同,則‥言語、行為、結果、報應,就會不同——
 溫暖的陽光,令人舒服;熾熱的陽光,令人痛苦。
 清涼的和風,令人舒暢;強烈的颱風,令人遭殃。
 輕飄的小雨,滋潤大地;狂暴的豪雨,泛濫成災。
・人人都期待‥只有愛,而沒有傷害。
 卻往往‥不由自主、不能自制、不能自拔地‥
 愛得過火、愛得迷惑、愛得執著、愛得不捨——
 而愛得很難過,愛得使彼此,受到傷害。」

 
  阿文說‥
「兩小無猜,是最珍貴的愛、是最純真的愛;是最美麗、最動人的愛。」
(「青梅竹馬」的愛,常常都是沒什麼結果——沒什麼好結果,也沒什麼壞結果;
 有時,只因「分離」,然後‥彼此之間的一切記憶,就只能、只好放在心底‥
 醞釀~發酵……回憶時,滿心歡喜、甜蜜。)
  阿文會說這句話,是因為‥幼年時候,鄰家的「大姐姐」跟「噢妹」的關係。她們,是阿文的人生中,最愛的兩個「女孩」了,愛她們,甚於愛自己的父母呢!( 是「女孩」,而不是「女人」喔! 阿文還沒「真正」愛過誰呢! 阿文從年幼時,就很「孤獨」的,不會喜歡黏著父母,兩、三歲,就自己睡在一個木箱子裡;四、五歲,就自己睡一個房間。)
  「青梅竹馬」的愛,和長大之後的愛,有什麼差別呢?
  阿文那時候,可以跟大姐姐、噢妹,一起唸書、一起遊戲、一起吃飯、一起洗澡、一起睡覺;阿文還可以睡在‥大姐姐的懷裡,聽著她的心跳聲入睡——
這些,也只有「小孩」會做、能做的事——長大了,除了情人、夫妻、親子、嫖妓之外,就沒人「容許(男生、女生)可以」這麼一起洗澡、一起睡覺了。
(就算是「親子」之間,小孩年齡大了,也不好跟父母「同浴、共眠」。)

  阿文道‥
「小孩有愛欲,而無淫心——
 只因為‥『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這種『愛欲』,是沒有傷害的——
 能夠‥『互相分享、彼此同樂』(而不是‥『互相牽制、彼此拖累』)——
 所以‥這『愛』,是最珍貴、純真、美麗、動人的。」

  「小孩有愛欲,而無淫心」,所以‥子女會跟父母說‥「要娶媽媽、要嫁爸爸」;小孩又怎知道‥「夫妻」之間,是怎麼一回事、是什麼關係呢?
  講個笑話‥
  兒子跟父親說‥「我以後長大,要娶媽媽當我的新娘子!」
  爸爸叫道‥「不行!你跟媽媽是『自己人』,你不可以娶她。」
  兒子叫道‥「可是‥媽媽跟爸爸,也是『自己人』,為什麼‥爸爸就能娶媽媽呢?」

 
  呵呵!「自己人」,何謂「自己人」啊?小孩子!還真是‥「天真可愛」呀!
  阿文有話說‥
「『男生、女生』,長大後,稱為『男性、女性』,乃是因為‥
 長大後,『有心』的關係——
 當『男生、女生』,『有心』時,就變成『男性、女性』了。
˙男女之間的關係,本來很單純,全在長大『有心』之後,搞壞的。」

  「生」跟「性」之間,之差了一個「心」,「一心之差」,使「男生、女生」,成為「男性、女性」——心,什麼心呢? 「淫心」是也!
  古人‥「八歲不同席、男女授受不親」——防什麼呢? 防止「淫心」也!
  古人「性教育」不開放,所以‥解決之道,就是採「隔離」政策。
  今人人際關係,交往密切,所以‥性教育,才會那麼重要。
  性愛、性愛,「性愛」會在一起,也會分離——
有的人,有性無愛;有的人,無性有愛;有的人,有性有愛;有的人,無性無愛。
  儒家所謂‥「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
  可是‥飲食可以愛吃就吃、愛喝就喝,要吃壞肚子,也沒人說「不可以」;
而男女卻不可‥愛做就做——基於倫理、法律、道德、宗教、風俗、身理、心理、人言……種種因素,不能想做就做,要是亂搞,就會‥出問題、惹麻煩、受傷害。
  阿文會跟人家下象棋、玩樸克牌,如果對方要「賭錢」,那阿文就會退到一旁去看,而不「賭錢」;頂多賭賭‥「打耳朵、伏地挺身、交互蹲跳」(練體能也不錯),因為‥下象棋、玩樸克牌,如果「不賭錢」的話,那麼‥會是很好玩的「益智遊戲」。
  自然界的動物、植物,為了「生殖」,所以‥生長成熟之後,只因「賀爾蒙」的「作用」(作祟),使得異性,相互吸引,而進行交配。
  男女生理成熟後(心理也許未成熟),自然而然的,就會互相吸引;
男女(非親人,就算是親人)之間的「愛」,常是不離「淫心」的,而其最終的目的,也是「性交」——性交本是為了「生殖、繁衍」,而人類則「得天獨厚」,性交之樂受,大於其他動物;其他動物,交配有其季節性(繁殖期);而人類淫心熾盛,男女交往、在一起時,無時無刻、不知不覺的,不免就會想一想、玩一玩——
如同賭徒一樣,下象棋、玩樸克牌、打麻將——不賭錢,玩之則無趣、無味也!
  但是‥下象棋、玩樸克牌、打麻將,有人是可以「不賭錢」的——
性愛、性愛‥有人愛,是為了性;有人性,是為了愛。
然而‥也有人,性可以不愛;也有人,愛可以不性的。
  阿文又要說‥「性(作愛)不是問題,但性(作愛)常常出問題。」
  一旦「愛欲」,加入「淫心」,淫心一起,如果‥不能自主、不能自制,無法‥「發乎情——止乎禮」,那麼‥就會「不管三七二十一,還是三七二十七」,不管「對象」為何;不管「應該不應該、能夠不能夠」;不管對方‥「願不願意、喜不喜歡」;為了彰顯權力、為了發洩性欲,為了達到目的,就時常會不擇手段、不計後果的去進行……結果是‥傷害別人,到頭來,也傷害了自己。
  愛可以愛得很純潔、很自然、很自在的!然而‥平常很要好的異性朋友,只要有了淫心,那麼‥相處時,就會變得扭捏、做作;一旦有了淫心,那麼‥要一起洗澡、睡覺,就很難在那麼自然、自在了! (即使是‥「同性」之間,亦然。)
  阿文需要愛,但可以不需要性(因為「性」,並非如飲食,是「生活」的必需品——不吃不喝,會餓死、渴死,但是不性,也不會死掉),然而‥這可不是表示‥阿文有毛病,或是性無能、性冷感,或是同性戀‥「是不為也!而非不能也!」也不是以為‥「性是骯髒的、性是齷齪的、性是可怕的‥淫為萬惡之首」的關係;也不是在練「童子功」什麼的,要保持「處男之身」,而是基於‥「自愛、自重」故,所以‥「愛人、重人」‥不傷害別人,也不傷害自己(傷害別人,到頭來,也會傷害自己)
  而「愛」,是可以「昇華」的;「愛」,其實‥可以不用「做」得那麼辛苦,也是一樣,可以‥獲得滿足、獲得快樂的。佛經上,記載著‥
「四天王忉利天‥行淫之時,男女形交,同於世人,而不洩精。
 夜摩天上,喜相抱持,或但執手,而為究竟。
 兜率陀天,意嬉笑語,即為究竟,而不待相抱。
 化樂天中,共相瞻視,即為究竟,不待笑語。
 他化自在天中,但聞語聲,或聞香氣,即為究竟,不待瞻視。」

 
  「淫行」若是快樂的話,那麼‥被強姦,也當是快樂的,然而‥被強姦,一點也不快樂,只因為‥這不是「自立、自主、自由、自願」做的事,而是「被迫」的。(若在被強姦之時,有所「樂受」,那就不當叫「強姦」,而是叫「相姦」——「世人好淫,卻又怕被強暴。」 而好淫之人,其心與「強暴犯」共鳴~相應,有朝一日,兩個人就會「相遇」。 譬如‥妓女與嫖客,共鳴~相應;「阻街女郎」,可以分辨出‥來來往往的人,誰想「尋花問柳」;而嫖客,也會注意到‥誰是「阻街女郎」——一般「外人」,是不會注意到的,也不會去注意。)
  故知‥「快樂」不在於「淫行」,而是在於內心的「感受」,即使不行淫,也可以擁有其「快感、樂受」的。
  而捨離一切‥「愛欲淫心」的「禪悅」,其「樂受」的程度,更不是‥「欲界眾生」,可以「思議」的。
  蠍子、蜘蛛,交尾之後,雌的會把雄的吃掉,而雄的,卻還是「趨之若鶩」;蟾蜍、青蛙,雖是「假性交配」,卻也抱得不亦樂乎;而魚類,只是各自放出精子、卵子,進行「體外受精」,身體不接觸,卻也玩得不亦樂乎——
為了「快樂」,而逃不出「性愛」的泥沼(過患),這是芸芸眾生的無奈與悲哀。
 
  阿文能夠體會‥佛之所以說‥「淫是生死苦惱、罪惡之根本。」
  「欲界」眾生,不離食色;不離食色故,所以是‥欲界眾生——
所以‥生死死生,沒完沒了。
  於是‥「人生」,是為了「生人」而來的;為了「色」而來的——
「飲食」,是為了滋長身體,好能夠享受男女色欲、生衍後代。
(阿文道‥「『生人』,則是為了‥自己將來死了,可以再繼續『投生』。」)
  行者不離淫,那麼‥再怎麼修行,也難得「成就正果」;不離淫而修行,那麼‥所成就的,就會是「魔王、魔女、魔民」。
  不離淫,則不離生死也!
唯有‥「梵行已立」,方能「自知不受後有‥不受未來的生死之纏縛」。
(梵行‥清淨行,不行淫也!)
  所以阿文說‥「死不是問題,生才是問題;死沒有問題,生才有問題。」
  不解決‥「生的問題」,那麼‥永遠就會在生死裡頭‥「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永遠會「貪生怕死」。
  …………
 
      *      *      *      *
 
  講講笑話好了! (過去講過了,不過‥再講一次吧!)
  媽媽跟女兒說‥「女兒啊!妳可別讓男孩子,隨便進妳的房間,否則‥媽媽會擔心呀!」
  女兒天真的說‥「媽媽!妳放心啦!我不會隨便讓男孩子,進我的房間啦!
每次,都是我進男孩子的房間,所以‥擔心的,應該是他媽媽呀!」
 
  女生問男生宿舍的舍監道‥「奇怪!我們女生宿舍,貼了張『男賓止步』的告示,是怕男生闖進去,對我們怎樣;為什麼男生宿舍,也貼了張『女賓止步』的告示? 難道是怕‥女生闖進去,會對他們怎樣嗎?」
  舍監笑道‥「不是怕女生,進去會對他們怎樣,而是怕他們,會對進去的女生怎樣。」
 
  男校的學生說道‥「我們學校的圍牆,築得很高很高。」
  女校的女生問道‥「為什麼‥要建那麼高?」
  男校的學生答道‥「那是為了‥防止學生蹺課,翻牆出去用的!」
  女校的女生說道‥「我們學校的圍牆,也築得很高很高呢!」
  男校的學生問道‥「為什麼? 難道‥也怕妳們蹺課,會翻牆出去嗎?」
  女校的女生答道‥「不!是為了‥防止外面的人,翻牆進來用的。」

 
  哈哈!好笑吧!? 好啦!言歸正傳。
  那天,清靈來時,阿文家人都不在,而且,還很晚回來;第二天,他們又都早早出門去了。阿文還真不知道‥他們知不知道‥阿文房裡,有個「妹妹」呢!
  清靈是這樣「美麗、可愛」的女孩,教人「很難拒絕」的——
阿文不喜歡才怪呢!
阿文喜歡清靈‥「美麗動人、漂亮可愛」的外表,
但是‥更欣賞清靈‥「清純天真、靈氣逼人」的氣質——
看到清靈笑時,臉頰上的兩個酒渦……阿文沒喝酒,卻也就醉了……
  只是‥阿文確信自己,還能自主、自制,還不至於會「暈船」、不至於陷入「迷魂陣」,還可以‥「發乎情,止乎禮」的當〈柳下惠〉……
而事情,就這麼「自然的發生」了,聊啊聊的,聊到睡著了。
  而「從小要什麼,可以有什麼」的清靈,有些兒「嬌傲的任性」……
這教阿文,沒有開口,把清靈給「趕下床」去——
只是阿文,也喜歡清靈,靠在身邊的感覺嘛!所以‥更不忍開口啦!
要不然,阿文應該像「魯男子」一樣,不跟清靈同床共眠的,當另外準備一個房間給清靈,或是要清靈去跟妹妹睡、或是自己去睡客廳、或是自己睡地板……
(阿文本來也想拿睡袋,自己睡地板的,只是‥聊到後來,太累了,就睡了……
 只是‥這麼做,又能「證明」什麼呢?
 阿文一直覺得‥坐懷不亂的〈柳下惠〉;與二位兄嫂同室,而夜讀《春秋》的〈關公〉,並不是那麼「偉大」的事——相信‥很多男人,都是可以做得到嘛!
再者,如果‥他們沒有「胡思亂想、想入非非」的話,即使同床共枕,又會怎樣呢? 人們,總是自己想歪了,才會以為‥人家都會跟他一樣,也會想歪——
自己做不到,以為人家都跟他一樣‥也做不到;
自己做不到,而當人家做到時,才會認為人家做得到——很偉大。)
  當然啦!一起睡覺,也不會怎樣(不會懷孕),就像一起靠在沙發上,看電視一樣——怕只怕‥別人會亂想、會想歪了而已!
  (現在的國中男女同學,儘管同班,可是‥下了課,多數的男生、女生,還是壁壘分明地,「各玩各的」居多,只怕「走近一點」,就要引發同學,製造「桃色新聞」,更要使得老師、家長們‥「緊張兮兮」的;誰還敢一起‥上床睡覺呢?
上次,不是有則新聞說‥「某某國中的男女同學,一起去泡溫泉、擁抱、親吻」什麼的,結果‥引起家長、老師、社會大眾、教育部、學者專家……各方人士,緊張得要命——高度的「關切、重視」嗎?)
  阿文過去,跟堂弟、堂妹、表弟、表妹,同床睡覺過,(就是沒跟自己的弟妹,同床睡覺過,)跟清靈一起睡覺,就像跟大姐姐、噢妹一起睡覺,一樣的感覺,能夠一起躺在床上,「天方夜譚」,說說故事、唱唱歌、講講宇宙人生的大道理、談談自己的夢想……這是很溫馨、很甜蜜、很美好、很快樂的。
(阿文的內心,一直珍藏著‥跟大姐姐、噢妹在一起的記憶……每每看到小女孩,長長的頭髮,笑起來,有兩個酒窩,阿文就會想起她們,也總是會「追尋」她們的「影子」——看到清靈,阿文真把清靈,當作是她們呢!
這對清靈來說,是「不公平」的,但無可厚非的,阿文就是會想到她們嘛!)

  阿文一直覺得‥「百世修來共枕眠」,不是只限於「夫妻」關係而已!
  阿兵哥睡大統舖,這也當是‥「百世修來共枕眠」的「緣分」哪!
 
  說起來,阿文還真是有「囡仔緣」(孩子緣)呢! 尤其是「查娒囡仔緣」(女孩子緣)。 (要是沒有「搞錯」的話,總是「異性相吸」嘛!)
  阿文小時候,媽媽帶阿文去算命。
  算命先生說‥「呰個囡仔,誠有查娒囡仔緣,以後,查娒朋友(女朋友),前門入、後門出……」
  阿文還可真是「花心」啊!? 誰知道‥阿文到現在,卻連一個「女朋友」,都不想交了呢! 卻有一堆「女的朋友」,而且,也有許多是「小女孩」呢——
除非「磁場錯亂」,否則「異性相吸」,總是不變的定律嘛!
  阿文小時候,總有女生,會拉阿文去跳橡皮筋、跳房子、玩遊戲、辦家家酒什麼的,時常會被男生笑;要是有其他男生在一旁,阿文就要裝模作樣的「拒絕」,或是把其他男生,也一起「拖下水」,教自己可以玩得自然、玩得安心、玩得開心一點。
  還有女生,下課去買零食回來,總會問阿文‥要不要吃呢!看到阿文的便當,菜色不好,還會夾蛋、夾雞腿,把菜分給阿文,說她吃不下……
  而在阿文的成長過程中,有好些個「小女孩」,可以說‥也是阿文「抱大、背大」的(小孩子在國小三、四年級前,總會喜歡「黏著」大哥哥、大姐姐的)——
  有個小女孩,個性「倔強」得很,除了她媽媽、爸爸之外,就只肯讓阿文抱、讓阿文背呢!有次,她爸媽在忙,把她推給阿文;後來,她鬧了彆扭,連阿文都沒轍,她一直打著阿文、抓著阿文的臉,阿文便用力的抱住她,結果‥被她咬了一下臉頰,痛了好久,都沒好呢!
  有個小女孩,看到阿文,就是跑向阿文,然後,跳到阿文身上,讓阿文抱一整天,她都不會累(廢話!累的是阿文嘛);別人「吃醋、嫉妒」的說她‥「一整天,都黏著人家,這麼大了,還要人家抱!」(五、六歲,也算大!?) 還要罵她‥「跟阿文XX回去啦!回去做他老婆算了!黏這麼緊!」 她就被鬥得淚水汪汪的哭,可是‥怎麼也不肯「下去」。 有時候,阿文為了「公平」起見,還得抱兩個、背一個,把自己給累扁呢!
  有個小女孩,國小二、三年級,看到阿文時,就會黏著阿文,要阿文背呀!抱的,或是賴在阿文懷裡。 她的友伴,都說阿文是她的老公、說她是阿文的老婆,她也不反駁;可是‥跟其他女孩子(友伴)在一起時,她就會跟著她們,一起「欺負」阿文(因為‥她不想被朋友「孤立」,所以‥不能「背叛」朋友),還把阿文,咬得好痛好痛呢!事後,才在幫阿文消毒、擦藥。 阿文問她‥「人家叫妳咬,妳就咬……也不會裝一下就好,幹嘛咬我這麼大力?很痛的耶!」 她笑著說‥「這樣,你才不會‥忘記啊!」 果然,阿文到現在,都還記得她的咬。
(所以,阿文說‥「有人的吻,是用咬的。」)
  她有一次,偷偷的跟阿文說‥「我以後長大,要嫁給你!」
  阿文還笑著問她‥「妳以後長大,真的要嫁給我嗎?」
  她還點著頭說‥「好啊!」
 
  阿文當兵時,也認識營區附近的一群小朋友,時常跟他們,混在一起,講故事給他們聽、摺紙給他們、跟他們一起玩。 有些小女孩,也是很黏人的。
  當兵的同志們,總是笑阿文說‥「你又在拐小孩了! 你是在做『十年計劃』是不是? 你不要在那裡,殘害民族幼苗啦!」
  有一個小女孩,也跟阿文說‥「我以後長大,要做你的新娘子!」
 
  她們現在,都已經「高中、大學」了吧!還會記得‥當時,自己說過的話嗎?
  阿文聽了,又當如何作答呢? 說「好」嗎?
  阿文也只能笑笑的‥保持沉默。
  而阿文,是不是該把她們的‥「童言童語」當「真」呢?
  (儘管她們說的時候,是「說真的」,而不是「開玩笑」。)
 
  阿文從來都是「不主動」抱小朋友的,除非‥小朋友,自己投懷送抱(這成語,用在這兒,還真是‥用詞不當呢),爬到阿文身上來,阿文才會去抱抱他們(她們)的——為了‥「避免別人誤會」嘛!
免得別人,說阿文是在「拐小孩」,更免得別人,說阿文是在「性搔擾」。
阿文對「性搔擾」的定義是‥「喜歡,就不是性搔擾;不喜歡,就是性搔擾。」
如果‥一個女孩子,被人「強姦」,有一絲「樂受」的話,就不能說是被「強姦」,而是「相姦」(也難怪‥有的女孩子,被強暴之後,反而愛上強暴犯)。 所以‥「約會強暴」,女孩子一翻臉,就要告男孩子,這對男孩子,是「不公平」的。
  阿文實在不能苟同‥「男女發生性關係,女孩子,就一定是『受害者』」,這種觀念——誰害誰呢? 總是‥互相傷害、自己傷害自己呀!
  再者‥佛謂的「邪淫」,是指「不正當的性行為」,而非包括「純粹」的「性交易」。 妓女,不過是出賣自己的身體,來獲得金錢,所以是「有性無愛」的;「性」的付出,不是建立在「愛情」之上,而是建立在「金錢」之上,所以‥淫行,並不能使她感到真正快樂——如果淫行,使她感到快樂,恐怕她是「動了情、用了愛」了,恐怕‥「錢」也(可以)不要了。 有些女人,是為了自己的需要,去當阻街女郎,而不是為錢,所以‥還有可能「倒貼」呢!
  「性交易」,交易的是「性」而已!嫖妓,其實跟買東西吃一樣,因為‥肚子饑渴,所以‥花錢飲食;因為‥性饑渴,所以‥花錢嫖妓。
  性交易,是雙方各取所需,其實沒什麼‥「不對、不可」的,只是‥「合不合情、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問題,譬如‥嫖雛妓,則於「情理法」所不容也!
然而‥「性」可以交易;「婚姻」也可以買賣——
但是‥「愛」是不能交易、不能買賣的;「愛」是無法交易、無法買賣的。
 
  呵呵!阿文!怎麼說到這裡來了呢?
  阿文時常到一個幼稚園(附設國小安親班)去,有次,坐在椅子上,閉目養神。
  有個小女孩,爬到阿文背上,後來,竟然親了阿文「嘴唇」一下——
阿文是閉著眼睛,任由她「梳頭髮、拉耳朵、按摩」地搗蛋的,哪知道‥她會突然親阿文……
  其他小朋友看了,就叫啊叫的。
  結果‥有個老師,就緊張了,從此「告誡」小朋友,不准小朋友,再爬到阿文身上,不准要阿文背背抱抱……
  這讓阿文,受了「冤枉」,只得找她談談呢! (那個小女孩,沒了爸爸,而她跟媽媽,時常抱抱親親的,所以‥她才會喜歡,黏著阿文。)
  阿文如果真要當一匹狼的話,有的是「機會」,只是‥阿文不喜歡當狼,也不想當狼……所以‥不會當狼。
  許多曾經吃了虧的女人,常會‥「一篙子——打翻一船人。」
認為‥「男人都是一樣的——天下的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當然啦!如今社會的現象,實在是亂七八糟的!
人總是說‥「防人之心不可無」,又豈能說人家不對呢?
又豈能教別人,不胡思亂想呢?
也只能自己‥「好自為之」、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了。
 
  阿文也已是個「成年人」了,對於「性愛」,要是不會好奇、不會想,那可真是「不正常」呢!(所謂「正常」,常常是‥「大家錯了,就是對的」的結果。)但也只是「想想」而已!而不想付諸行動去「做做看」……
  國小四、五年級吧!學校有個什麼展覽,有間教室、走廊上,掛了好多照片。
阿文看到好些‥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兵,在中國大陸,姦殺婦女的照片……
那使得阿文,做了惡夢,彷彿「身歷其境」般,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親人,被日本兵蹧蹋……讓阿文哭著、恨著、恐懼著……
這也使得阿文,對於「性」,實在沒什麼好印象……
說來話長,有機會,再說吧!
 
  有次,在「佛學夏令營」裡,大夥(輔導員,一群大學生)在聊天——
  有個女生問道‥「如果出家人,有性衝動,要是忍不住,那他要怎麼辦?」
  阿文道‥「禮佛、唸佛、唸經、運動、打坐,就可以『轉移、消除』了。」
  她又問道‥「要是這些方法,都失效了呢?」
  阿文笑道‥「要是真的真的真的……忍不住的話,那就『自決』嘛!」
  她又問道‥「什麼『自決』?」
  阿文答道‥「『自己解決——自慰解決』嘛!這樣,才不會傷害別人、傷害自己呀!」
  一語既出,大家可笑翻了呢!
 
  清靈說來,還真是幸運呢!要是遇上一個‥心懷不軌的人,那豈不就像是‥「羊入虎口、小紅帽遇上大野狼」呢?
  清靈遇到的阿文哥哥,之所以為清靈「敬愛」,想是因為‥清靈覺得‥阿文是個「可信、可靠;可喜、可親」之人吧!
  阿文喜歡當個君子、想要當個君子,也願意當個君子,更必須當個君子、應該當個君子,所以‥能夠當個君子。
  阿文也相信‥清靈之所以,會敢跟阿文一起睡覺,是因為‥「信任」阿文、相信阿文,不會傷害清靈,所以才「敢」跟阿文‥「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一起睡覺」的——否則‥不會不知道,要「保護自己」,而讓自己,陷入「險境」的。
(阿文還真是‥慶幸自己、讚嘆自己,還真覺得「感動」呢!
 能夠讓一個人,如此的信賴。)
  當然啦!
「老虎並不會讓人害怕——『老虎會吃人』,才是讓人害怕的原因。
 但是‥老虎只有在肚子餓的時候,才會吃人;吃飽的老虎,就不會吃人了——
 『自足』的人,就不會劫奪別人、惱害別人,還會與人分享;
 只有『不滿』的人,才會劫奪別人、惱害別人。」

  清靈實在是很純真的,純真得教阿文,想到〈小王子〉的「玫瑰花」呢!
  (世界名著《小王子》,清靈是否看過了呢?)
  阿文也願意像小王子一樣‥呵護著他的玫瑰,所以‥不想,也不會傷害清靈,因為‥阿文不想,也不會傷害自己呀!
  阿文也在想‥〔要是有人使用「美人計」,設下「仙人跳」,那阿文是不是會「上當」呢? 是不是會「上鉤」,而使自己,受到傷害呢?〕
 
  阿文常說‥
「做事有『喜歡、想要、願意、需要、必須、應該、能夠』的差別。」
  有些事情,即使是‥「不喜歡做、不願意做、不想要做」,但也‥「需要做、必須做」,而且‥「應該做」的,譬如‥當兵。
  有些事情,即使是‥「喜歡做、願意做」,也‥「不應該做、不能夠做」的。
  阿文能夠「自由、自主」,能夠「自愛、自重」故,所以「愛人、重人」,不會去傷害別人,也不願意去傷害別人——而傷害自己。
  但是‥別人要是因為阿文,而「自己傷害自己」,那是阿文,所不能防止的。
  阿文有話說‥
「別人只能傷害我的身體——而除了自己,沒人能傷害我的心靈。」

  身是別人傷的(自己也會傷身),心是自己傷的——「身有礙而心無礙」,如果知道「身受心不受」、能夠「身受心不受」的話,那麼‥就不會「傷心」。
可憐世人,時常是‥身體病了,連心也跟著病了——自己傷害自己的心靈。
  若是阿文‥讓清靈上課不專心、走路撞到電線桿、跌到水溝裡、晚上睡不著覺……那是阿文,所不樂於見到、所不願意見到的呀!
  阿文也無法禁止清靈別想,所以‥也只能夠希望清靈‥
「有空再想想阿文哥哥,就好! 好嗎?
 嗯!有一個人,會想我——被想(被愛)的感覺——真好!」

 
  清靈是個幸福的孩子,一般孩子,多是在父母大人的打罵、懲罰、羞辱、欺負,乃至於強暴、虐待之下成長,時常都是害怕、羞怯、退縮,而「上不了台」的!壓抑自己內心的感受、隱藏自己內心的想法,而偽裝自己、不做自己,而演別人‥演別人喜歡的角色、演別人希望的角色——而清靈心裡,有什麼感受、有什麼想法,能夠這麼勇敢、這麼明白的表達出來,真的是很難得、很不容易的呀!
 
【強暴】強橫凶殘。
  法律上,指對人或物,施加暴力,以達到犯罪目的的暴力行為,稱為強暴。
 
  清靈這麼坦白,那阿文,也非得誠實不可!
然而‥呵呵!阿文這麼一路扯來,只是說說‥心裡想說的話,卻還真不知道‥自己是要「證明」什麼呢!
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君子」嗎? 還是在捧自己,說自己有多「清高」呢?
還是‥只是像一頭受傷的野獸,為了保護自己,便找個地方躲起來,而「拒絕」一切‥想幫助牠療傷的人呢?
  還真覺得自己,真是‥「不知所云為何」呢!倒覺得自己‥不管是在說什麼,反正都會‥「越描越黑」,所以‥還是「閉嘴」好了! (出去散散步啦!)
  …………
 
  阿文總是免不了,作家的……「才能」——
喜歡「小題大作、借題發揮」,老是喜歡花時間來‥「大作文章、長篇大論」……
  阿文漫天扯來,只是把「問題」給攤開來‥「講個明白」,可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騙了別人還笑人笨」……
  不過‥阿文還真覺得‥自己像是在「教訓」清靈似的,但是‥這絕不是阿文的「初衷」,更不是阿文的「用意」——
如果‥這讓清靈,覺得不好受,那阿文,可得先向清靈道歉‥「對不起!」
  男女之間的關係,原本是很單純的,只是常被人‥越搞越複雜、越搞越多問題,搞得天下大亂。(古代的君王,可以為一個女人,而發動戰爭的;而原始人,或是土著,便常為了‥「女人」跟「豬」打鬥呢! 自然界中的動物,雄獸之間,更是為了跟雌獸交配,而彼此努力的「奮鬥」呢!)
 
  男女之間,有沒有「純潔」的友誼(愛)?
  就看各人的「心思意念」,是怎麼「想」的。
  阿文道‥
「其實‥『愛』(性)也無所謂‥純潔、不純潔;污穢、不污穢——
 愛不是問題,只是愛,常出問題;性不是問題,只是性,常出問題。
 吃壞肚子的人,常會責怪食物不衛生,卻不怪自己嘴饞。」

  在《聯合報》上,看到一條「羅曼蒂克原理」‥
「純友誼和愛情之間的距離,薄得像層‥上妝前的粉底。」
  這個比喻,還真是有趣呢!
  拜「乾爹、乾媽」之賜,男女之所以結為「乾兄妹、乾姊弟」,其目的,不外乎‥是想維持親近、純潔的友誼,又怕別人「誤會」,所以‥彼此才以「乾兄妹、乾姊弟」相稱;但任誰也無法否認‥這也是古來就流行‥男女交往的策略之一;
也有人,是因為彼此有好感,卻又不敢貿然承認,或是怕把感情,放得太快、放得太多、用得太深,為了「進可攻、退可守」,故便以「乾兄妹、乾姊弟」相稱。
(說來,這「放感情」,還真像是「放調味料」一樣‥如何放得「剛剛好」,不會太淡,也不會太濃,還可真要費一番工夫琢磨、推敲,才能拿捏得準呢!
  阿文道‥
「男女之間,有沒有純友誼的存在?
 純友誼,往往是因為知道‥彼此之間,愛情無望,
 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建立、維繫彼此之間的友情也!」

  清靈之所以會一直叫著〈阿文哥哥〉,阿文很清楚的知道‥「想要擁有一個哥哥」的感受,因為‥阿文小時候,也曾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一個哥哥保護、能有一個姊姊愛護」——因為‥阿文排行「老大」,而小時候,常是被父母「打罵、背叛、遺棄、忽視」的;父母常是讓阿文‥「受傷害」的人……
 
  阿文也曾說過‥「能得知己勝得妻。」
  阿文想有一個「紅粉知己」,勝於想有一個「妻子」——
因為‥「妻子」與「知己」,其角色,是不同的,能夠同時有幾個紅粉知己,她們不會彼此「嫉妒」,但是‥卻不能同時有幾個妻子,否則‥天下就大亂了。
  再說‥知己彼此之間,一無利害關係、一無責任,彼此付出,可以一無所求、可以了無牽掛;而夫妻之間,則是有其‥「強迫性的義務與責任」,一切付出,也常都要有其「代價」,是需要「回饋」的,要是「供需不平衡」, 那也就不免要起風波,乃至天下大亂了。
  而如今呢!阿文真是看清楚了‥
「知己!知己!如果自己都不能『知己』——
 自己都不能知道自己的話,那麼‥又有誰,真能『知己』呢?」

 
  清靈再看一看‥《時光中的遺蹟》中,那篇《彩靈鳥》的故事吧!
  《彩靈鳥》,是阿文的夢改編的——夢裡的阿文,化作一隻彩靈鳥……
  彩靈鳥,為公主歌唱,也為窮人歌唱,給予別人‥分享自己的美麗、自己的歌聲、自己的快樂……這是彩靈鳥‥「自由、自主、自願」的,而非任何人,可以「強迫」的——
彩靈鳥,屬於自己,而不屬於任何人的;沒有人,可以「獨佔」彩靈鳥。
  而每個人,都是「獨特尊貴」的、都是「屬於自己」的——
沒有誰,可以「佔領」誰的——
人生世間,是在「互相分享、彼此同樂」,而不是「互相牽制、彼此拖累」的。
  阿文願意‥—
「像太陽一樣‥去照亮每個黑暗的角落!
 像小雨一樣‥去滋潤每塊枯燥的土地!
 像火堆一樣‥去溫暖每處寒冷的地方!
 像花朵一樣‥去芬芳每片乏味的氣氛!
 …………」

但是,這必須是阿文‥「自由、自主、自願」,而非被人強迫的。
  清靈可以體會,這意思嗎?
  阿文有話說‥
「自足的人,才會分享;不滿的人,便會劫奪。」
「若能自立自主,則會互相分享、彼此同樂;
 不能自由自願,則會互相牽制、彼此拖累。」
「太陽自光明、月亮需反映。快樂本自在,不勞身外尋。」

  每個人,都可能曾經是個「被遺棄的小孩」,不論是身體的,或者是心靈的;被遺棄(被忽略),便會讓人感到「無助、無依」——
(被打罵、懲罰、羞辱、欺負、強暴、虐待、否定,都會使小孩覺得‥
 〔我被遺棄了、我沒人愛……〕)

這種「無助、無依」的感覺,即使長大成人了,還是會潛藏在意識裡頭,使人無法「自立自強、自由自主、自愛自重」——
使人像「月球」一樣,「需要」太陽的光,才會「發亮」——
亮不亮,為太陽所左右。
  阿文道‥
「人人都應該‥學做『太陽』的!
 能夠『自得其樂』——
 即使失去一切、沒有一切外在的人、事、物‥『我』還是快樂的。
 (快樂本自在,不勞身外尋。)
 然後‥去『分享人樂、予享我樂——互相分享、彼此同樂』。
 而不是‥需要別人,這樣那樣,我才會快樂、才能快樂;
 別人如果‥不想這樣那樣、不能這樣那樣、無法這樣那樣,
 我就不會快樂、不能快樂。」

 
  阿文有話說‥「能珍惜,但莫痴迷;能把握,但莫執著。」
  「珍惜、痴迷;把握、執著」,不過「一念之差」而已!而這「一念之差」,也將決定‥「言語、行為」的「善惡」(因業),與言行之後‥「果報」之「苦樂憂喜」的差別。
  阿文想跟清靈說‥
清靈能夠親阿文,親得那麼自然、自在;能夠那麼放心的,睡在阿文懷裡;
而阿文,能夠讓清靈,親得那麼自然、自在;能夠讓清靈,那麼放心的,睡在自己懷裡‥這是很純真、很美好、很快樂的事情——這樣很好的!
  清靈若真要問‥「阿文愛不愛清靈?」
  阿文也不「自欺欺人」啦!
  清靈是很難讓人不愛的——若是不愛的話,那阿文就如同‥無情的草木、土石了!
  然而,阿文但願‥自己是清靈所「敬愛」的〈阿文哥哥〉!
  阿文也但願‥愛清靈,像愛妹妹一樣。(說真的,阿文跟自己的妹妹,其實是很生疏的,好像從來沒愛過她們的樣子,反而是‥大姐姐跟噢妹,才是阿文至今,未曾忘懷的愛。)
  阿文愛歸愛,卻不想「喜貪戀著」,也希望‥自己不會喜貪戀著,這樣,才不會被愛‥「沖昏了頭」……惱害了清靈、惱害了自己。
  而這分「愛」,是值得彼此去珍惜、珍藏的。
  但是‥可不要「痴迷」喔! 好嗎? 好吧! 但願!
  清靈的人生,還很漫長;清靈的世界,還很寬廣‥清靈應該多去走走、多去看看的!
  而阿文呢!也只是‥清靈人生旅途上的一個伴侶。
  清靈要是願意的話,而阿文也能夠的話,阿文會陪著清靈,(誰陪誰啊?)
走上一段路的!也許是‥很長的一段路;也許‥很快的,就會離別。
  阿文願意跟清靈,在這段「人生的際遇」之中‥互相分享、彼此同樂!然而‥當知‥「一切世間法,無常變異」,我們珍惜、我們把握,但是‥不要痴迷、不要執著,才不會使得彼此‥互相傷害、互相折磨(或是自己傷害自己、自己折磨自己);希望彼此能夠‥好聚好散——了無悔恨、了無缺憾。
 
  最後,講一則‥「佛教故事」好了!
  有師徒二人,出外雲遊,途經一條溪流,但見‥橋被水沖斷了,不得已,便想涉水過溪去。
  這時,一位女子,來到溪邊,見到橋被水沖斷了,而水流湍急,一時左右徘徊,不知如何是好。
  師父但見女子,著急之狀,於是‥上前對女子說‥「讓我來背妳過去吧!」
  女子無法可想,也只好讓師父背著,涉水而過。
  弟子看在眼裡,心想‥〔師父平常開示‥色是出家人的第一大戒,男女授受不親,如今,師父看到漂亮的女子,卻親自背她過河……〕
可是,因為是「師父」,心中雖然不以為然,口頭上,卻也不敢說什麼。
  經過三個月——
  弟子猶然耿耿於懷,放不下心,每見師父,就覺得很難過,於是‥便提起勇氣,去找師父,問個明白‥「師父!平常師父教示‥『出家人,要遠離女色,男女不可接近……』但是‥三個月前,師父為什麼‥親自背那個女子過溪呢?」
  師父聽了,驚訝地說道‥「啊!你真是太辛苦了!太辛苦了!我把那位女子,背到了對岸,就放下了,可是,你卻把她背在心上,背了三個月,真是辛苦啊!」

 
  「提得起」,也要「放得下」呀!不然,可就「辛苦」了!
 
  好啦!時間本是「無始無終」;事物,本是「不生不滅」。
然而‥人既執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世間相」,
所以‥一切總該有個「開始」、有個「結束」的;不結束,也得「暫停」嘛!
  吃飯去嘍!
                  阿文
                    (85)1996.12.16.一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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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2.09.15.四 00:43:02
◎魚雁千里共今緣_清靈_28。1996.12.16.一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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