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00:00:29阿文

◎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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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贈

                      ⊕潘文良

  阿文過去,常在垃圾堆裡,做「資源回收」‥衣服、廢紙、鐵罐、鋁罐、寶特瓶,是時而可見的東西;也撿回了好些‥「好用、有用、能用」的東西,像是‥衣櫃、桌子、椅子等家具;或是‥電風扇、吹風機、收錄音機,乃至是‥洗衣機等家電(有的是好好的,有的是修一修,還可以用);或是‥鉛筆、原子筆、資料夾等文具用品;或是各類書籍等等——垃圾堆裡,猶如百貨公司呢! (註‥之所以說是「過去」,乃是因為‥後來,政府實施「垃圾不落地」之政策——拾荒者,也就無處可撿啦!)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顏淵第十二之二》
  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想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就不要怎樣去對待別人。」
  換句話說‥「己之所欲,則施於人。」
  這意思是說‥「想要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就要怎麼去對待別人。」
  孟子所謂‥「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
  這便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很好的註腳。
  然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常被人解釋為‥
「自己不想要的事物,就不要施加給別人。」
  於是‥不管什麼東西,儘管衣服穿沒兩次、器物用沒幾次;即使是新的,也照丟不誤‥「自己不喜歡,統統都丟掉」——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成為他「浪費、不愛惜」的藉口。
  先德所謂‥「吃苦了苦、享福消福。」
  一個人的「福分」,其實就像是「銀行裡的存款」一樣,若是「只出不進」,不知節制,揮霍無度的話,也就會「坐吃山空」;或是‥「寅吃卯糧、入不敷出」,那麼‥再多的存款,終究也會用盡無餘。
  「惜福」是美德‥「愛惜物品、物盡其用」,即是「惜福」的行為——
要買東西之前,最好考慮一下‥
〔這東西,我真的用得到嗎?
 買這東西,是因為確實需要嗎?
 買這東西,不是為了「貪小便宜」吧!?
 不是為了「贈品」而買的吧!?
 不是因為‥想要就買吧!?
 買回去,不會鎮地(佔地方)吧!?〕
能不買,就別買——買了,就當「物盡其用」;即使用壞了,修也修不好,也當須「資源回收」;若是東西用不到,或是不想要了,可也別往垃圾堆亂丟——且問問看‥有沒有人「想要、需要」的吧!
若有人想要、需要,那就‥「己所不欲,且施於人」吧!
 
        *      *      *      *
 
  「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五」——
  阿文打電話,到「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去,索取「器官捐贈同意卡」,竟然很快的,在第二天,就收到了!
  聽說‥
「一位捐贈者的『器官』和『組織』,至少可以救活‥
『二十五位』,至『五十位』受贈者。」

(《器官捐贈宣傳單》上,是這麼說的。)
  佛家所謂‥「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那麼‥救了「五十個人」的命,就勝造‥「三百五十級浮屠」啦!
  「浮屠」簡而言之,就是「佛塔」啦!(供奉佛陀之舍利的塔。)
說白一點,也就是今人所謂的「靈骨塔」也!造「三百五十層」的靈骨塔,要花費多少錢財、多少人力、物力呢? 捐贈這麼一具「臭皮囊」,還勝過它呢!可見得「器官捐贈」,真是「功德無量」啊!
  當然啦!一位認同器官捐贈的人,自也不會是為了,貪圖那「無量功德」,才「願意、同意」捐贈的啦!
  以阿文來說,捐贈器官,就只不過是‥為了「惜福」、為了「物盡其用」,或是為了‥「廢物利用」罷了!為了‥「己所不欲——且施於人」而已!
  或許,也是想表現一下,自己對於「生死」的豁達態度——
阿文在遺囑中,寫道‥
  但觀此世間‥「花開自有謝、月圓自有缺、人生自有死、物成自有滅。」
  阿文有詩道‥「生死夢中戲,無須太痴迷,瀟灑走一回,悲喜入空寂!」
  阿文有話說‥「死自有死的好處、活也有活的用處。」
  若是阿文,因疾病或意外,而瀕臨死亡——請勿作無謂之急救,或是延長無意義之生命;但使阿文,能夠平靜地走,也就可以啦!
  若是阿文,此生緣盡,辭世之時——
願將身軀,可用器官,捐予需要之人;遺體可供給醫學,解剖研究之用後,
但請燒成骨灰,歸還親人,帶回家鄉,
或是「隨風飄」、或是「放水流」,撒於家鄉遍野、土地之上——
但請免除「喪葬儀式」、省得「喪葬費用」。
但請親人、朋友,不用悲傷、哭泣,還望能夠‥為詩作文、說說笑話——
大家「大笑三聲」為饗!
  或做一圖畫室,擺放阿文之用品、一生之著作,留與親友,紀念可也!
  或做一「衣冠冢」,以缸裝些衣物,與阿文一生之著作,加以層層密封,使其不致敗壞,置於林中樹下,立一石碑紀念即可——聊供後人探望可也!

 
  阿文曾改編了,這麼一個笑話‥
  一名久病厭世的病患,爬到醫院樓頂,想要跳樓自殺。
  民眾成群地,在馬路上,抬頭觀望。
  救難人員,想著各種方法勸止。
  家屬來了,哭哭啼啼的,請他不要自殺。
  病患叫道‥「你們不用再勸我了!我心意已決……不要再靠近我了!」
  病患的主治醫師,卻還是走上前去。
  病患叫道‥「你不用想勸我了,說什麼都沒用;你再說什麼,我也不相信!」
  醫師搖頭笑道‥
「我不是來勸你的——
 我是來問你‥你死後,是否願意,把有用的器官,給捐贈出來呢?」
醫師拿出紙筆,笑道‥
「如果你願意的話,請在這兒,簽個名吧!」

 
  呵呵!死有何可懼? 死得不知其然,那才可笑呢!
  萬物有生自有死,生死猶如繩之二端,不可能捨一端,而只存一端;如是有「生」,則不免「老、病、死」,世相本如此,憂慼總多餘;但能看破、看淡生死,方能‥「生自在——死亦自在」啊!
  阿文道‥「生命有限,愛心無限。」
  以己不用、無用之軀,捐贈他人, 「己所不欲,且施於人」,誰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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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4.26.二 00:00:29
◎潘文良《器官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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