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傲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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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驕傲與榮耀
⊕潘文良
一隻名叫〈大力〉的螞蟻,參加「全國大力士比賽」。 別的螞蟻,頂多舉起一粒、兩粒米,但他可以舉起四粒米,因而獲得冠軍,成為全國‥最有力的大力士。 他眉開眼笑、得意洋洋,不可一世,心裡驕傲了起來,於是‥便想周遊列國,到處去和人家比賽,以炫耀自己的力氣。
途中——
大力遇到,一隻屎克螂。
屎克螂倒立著身子,用後腿推著‥比自己身體,大了五倍糞球,顯得很吃力。
大力看了,不禁叫道‥「讓我來幫你吧!」
屎克螂瞪大眼睛,方才看清楚螞蟻,不禁笑道‥「算了吧!你那麼小……」
大力聽了,很不高興,叫道‥「哼!我可是‥『全國大力士比賽』的冠軍啊!我一次,可以舉起四粒米,你竟敢對我無禮、竟敢瞧不起我!」大力於是上前,推著糞球,使盡了吃奶力,卻一點也推不動,一不小心,還被糞球給壓住了,幸好‥螞蟻身體小,糞球有隙縫,沒被壓死。
屎克螂,趕緊推開糞球。
大力死裡逃生,羞愧得‥一句話也不敢說,轉身拔腿,就跑回家;從此,再也不敢,稱自己是大力士。
朋友們!
請不要再「驕傲」了!
請說「榮燿」吧!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總是喜歡「驕傲」——
市井小民、學者專家、政府官員等,媒體公眾人物,乃至於總統,都很喜歡「驕傲」,一天到晚,都在「驕傲」,驕傲個沒完沒了。 比方說‥
「你是我的驕傲。」
「我為你感到驕傲。」
「令你有驕傲的身材。」
「這是跨世紀的驕傲。」
「這是台灣人的驕傲。」
「這是值得‥我們驕傲的事情。」
…………
看來,人們想是忘了,「驕傲」的意思了吧!? 才會這麼‥錯把驕傲當榮耀。
什麼是「驕傲」呢?
所謂「驕傲」者,驕矜傲慢者也!自大、自滿、自負、狂妄,謂之「驕傲」。
無才而自大,謂之「驕」;有才而自大,謂之「傲」。
然而‥無論是「無才而自大」,還是「有才而自大」——「自大」者也!總是不好的;「自大一點」,也就變「臭」啦!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驕傲」者的嘴臉——
微仰著頭,眼睛看天;用眼睛餘光看人、用下巴對著人;噘著嘴、哼著氣,一副‥趾高氣昂、不可一世、鄙視一切、瞧不起人、不屑的樣子。 這樣的「肢體語言」,是多麼‥令人不舒服、令人感到厭惡啊!?
而「榮耀」者的樣子呢?
滿面春風、一臉笑容地、神情飛揚,而謙恭有禮地,接受他人的鼓掌與祝賀。 這樣的「肢體語言」,是令人感到舒適、喜悅的。
所謂「榮耀」者‥光榮、顯耀也!
「榮耀」是在完成,或者達到某種成就,「名符其實」時,所散放出來的光釆、亮麗——它是溫暖的、柔和的,所以‥「不傷人」,人人皆欲(皆可)親近。
「榮耀」是可以與人分享的,人人都可以「沾光」,而「與有榮焉」。
「驕傲」者,或無實際成就,卻誇耀己能;或雖有所成,卻瞧不起人。
「驕傲」是自私的,不但對別人,沒什麼好處,還可能會害了自己、限制自己的成長、進步;更可能因此,遭受他人的厭惡、嫉妒、憤怒,而引來惡意的批評、攻訐、諷刺、毀謗啊!
如果忍不住‥想要「驕傲」,那頂多(最好)說「自豪」吧!
「這讓我覺得很『自豪』!」 這還好聽一點啊!
呵呵!朋友們!別再「驕傲」了,好嗎?
讓我們,能夠感受到「榮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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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4.23.六 00:21:23
◎潘文良《阿文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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