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9 00:01:00阿文

◎時光中的遺蹟㈢ 06~10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時光中的遺蹟 ㈢寂思手札

  ◎06、無盡的緣

  諺云‥「十年修來同船渡、百年修來共枕眠。」
  這就是佛家,所謂的「緣」。
  世間一切,都是「因緣和合」,同坐在一條船是緣分,即使是擦肩而過,也是有緣分的。
  而能同住在一個屋簷下,想必也是九年,修來的福緣吧!
  而能同在一個班上讀書的同學,想必也是八年,修來的福緣吧!
  而同住在一個學校上學的學生,想必是七年,所修來的福緣吧!
  而同住在「台北市」的民眾,這可能是三年,所修來的福緣吧!
  而同為中國人,這可能是半年,所修來的福緣吧!
  而同為地球人,也可能要修上一個月,才能得此福緣吧!
  而同為宇宙中的一分子,這可能是修了一秒,所得的福緣吧!
  …………
  阿文覺得‥既然「萬般皆是緣」,而此緣難得,應該要好好「惜緣」才是!
  人與人之間,不該有勾心鬥角的事情發生;這個世界,應該沒有吵架、打架、相殺……乃至於戰爭的事情,發生才對。
  想來‥緣有「善緣」和「惡緣」之分,人與人之間,之所以會吵架、打殺……乃至於戰爭,都是因為‥「惡緣」所聚的關係吧!
  在這一生中,會遭人打罵、怨恨、討厭……乃至被殺害,想必都是「惡緣」吧!
  既是如此,我們應該「廣結善綠」,不要「常結惡緣」才是。
  修得善緣,則我們所遇到的一切人、事、地、物,都會是善的、都會是好的,如此,我們(自己)的世界,便是個和平的極樂國。
  緣既是因修而得,又要怎麼去修呢?
  很簡單的,那就是‥於一切人、事、物,都以「善」對之,如此必結善緣,就能獲得善果、享受善果・
  《孟子》所謂‥「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
道理,就就這麼簡單。
  於一切不結惡緣,也就不會得到惡果,自然不會嘗到惡報。
  世人都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用牙齒還人家牙齒、用眼睛還人家眼睛‥)要結惡緣,也無怪乎,要得到惡果。
  人要是不結「善緣」,而結惡緣,那麼‥「十年修來同船渡」,恐是要來推你下水的;而「百年修來共枕眠」,恐是要來找你「出氣」的,因而和你,吵吵鬧鬧一輩子——這種緣,又有什麼意思呢?


  ◎07、生活的藝術

  如果‥你覺得目前的生活太呆板、太枯燥、太無聊、太乏味、太沒趣……
  那麼‥讓阿文告訴你,你該怎麼辦——
  偶爾,你以遲到,去嘗一嘗,被老闆罵的滋味。
  偶爾,你可以請半天假,到寺廟、公園裡去「偷得浮生半日閑」。
  偶爾,你可以請打太太一巴掌,和她吵個架。
  偶爾,你可以不必打傘,淋一淋午後的西北雨。
  偶爾,你可以可以脫下西裝,跟孩子在草地上翻一翻。
  偶爾,你可以……
  …………
  於是‥生活就會不一樣。
  你將會發現‥生活還是很有趣、很有意義……


  ◎08、人之初

  〈荀子〉主張「性惡」,大概是因為‥人一出生,就要被「打」,可見得——人有多「壞」;打了那麼幾下,好像是給人「下馬威」似的,在告訴人說‥「以後不可以做壞,做壞就要打。」
  有的人,被打之後,也就「乖乖」了,有的人,卻還是「壞壞」。
  「基督教」說‥「每個人的體內,都留有〈亞當〉和〈夏娃〉的罪(這叫‥『原罪的遺傳』),所以‥每個人,都是『罪人』。」
  荀子大概是基督徒(開玩笑!要不然,就是‥耶穌為荀子的學生),所以‥才會主張「性惡」。
  如果真如基督教所說‥「罪會遺傳」,那麼‥人會做壞,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不做壞,那才「不正常」呢!(蘋果裡,若有蟲在,豈有不壞之理?)
  每個犯人,都該叫屈‥「我是無辜的……這不是我的錯,是我父母的錯、是我祖父母的錯……是亞當、夏娃的錯——沒有他們,哪來的我? 你要找他們算賬,那是罪惡的『源頭』……」 (亞當、夏娃,是上帝所創造的——所以‥真正的「罪魁禍首」,就是‥上帝耶和華神人)
  〈孟子〉主張「性善」,人會做惡,其原因,是因為‥後天的影響——可是‥這個「惡」,又在哪裡呢?
  若惡於善之外,又怎能使善為惡呢? 善既是善,則不為惡。
  若於善之內,此善既有惡在,豈能為善? 善中有惡,則非善。
  其實‥儘管「人之初,性木善」也好;「人之初,性本惡」也好,那都不是人的「真性」。
  善惡是「相對」的,有善就有惡、有惡就有善,人之真性,應當是「絕對」的——非善非惡、非「非善非惡」(根本就不能說它是善是惡)。
  如果‥人是善的,就不該會做惡;如果‥人是惡的,就不該會做善——可是‥人既會做善,也會做惡,可見‥「善惡」,非人之真性。(善惡猶如「旅客」,來來去去的,只是暫住「旅館」罷了;而旅館的主人——無來也無去。)
  同樣是雙手,有時會推倒人家;有時會扶起人家——推倒、扶起,用的是同一雙手,然而‥其中差別,又在哪呢? 難道是「手」,有「好手、壞手」之分嗎?


  ◎09、小孩與大人

  有天——
  姪女〈宣君〉問道‥
「阿文叔叔!為什麼小孩,都說‥『男生、女生』,
 而大人,都說‥『男性、女性』呢?」

  阿文這才發現‥為什麼小孩子,會那麼純真無邪;為什麼大人,會那麼巧謀多計;為什麼兩小會無猜;為什麼長大就多忌善疑;為什麼孩童,會有那麼多歡樂;為什麼大人,會有那麼多苦惱……
  阿文笑道‥
「因為‥小孩——無心;大人——有心。
 小孩無心,故謂之為『生』;大人有心,故謂之為『性』。」

(「生」字,加上立心旁,則為「性」,「性」字,捨去「心」,則為生——
 「生」與「性」,不過是一「心」之差罷了!
  故謂‥小孩無心謂之生、大人有心謂之性。)
  宣君叫問道‥「奇怪!要是沒心的話,我們怎麼活啊?」
  阿文只好叫道‥「長大妳就懂啦!」
 
  「心」不只是指我們這顆「肉團心」而已!還有很多心呢!貪心、瞋心、痴心、善心、惡心……無所不是心。
  小孩子的「惡心」,尚未「成熟」,有的是一顆「赤子之心」,純潔無邪,長大了,惡心就跑出來做怪(做壞)啦!赤子之心,變成了「防人之心」‥看看小孩子,很容易親近;小孩子,很容易和人做朋友,而大人,卻不然……
  小孩與大人,不過是「一『心』之差」,卻「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長大了,要如何把持,那顆「赤子之心」呢?


  ◎10、錢錢錢

  「媽媽媽媽!為什麼我們,要把能吃的土豆,去換不能吃的錢呢?」
  「傻孩子!如果沒有不能吃的錢,怎麼去買能吃的糖果,給你呢?」
  「好奇怪哦!」
  田裡的土豆(花生)又開花了,看到土豆,想起小時候,跟媽媽去賣蒸土豆;阿文就是這麼,傻傻的問著‥「媽媽媽媽!為什麼我們,要把能吃的土豆,去換不能吃的錢呢?」
      *      *      *      *
  古時候的人,都是「以物易物」的;所謂的「市集」,也不過是‥「東西和東西」的交換場所,根本沒有所謂的「錢」存在。
  漁夫想要稻米,就拿魚跟農夫換;想要野物,就拿魚跟獵人換。
  獵人想要魚,就用野物跟漁夫換;想要稻米,就去跟農夫換。
  農人想要野物,就拿稻米跟獵人換;想要魚,就去跟漁夫換。
  就這麼換來換去的,如此一來,久而久之,就產生了「需要」與「價值」,兩個問題——
  漁夫想要稻米,而農夫不想要魚,就說‥「我不跟你換。」
  農夫想要野物,而獵人不想要稻米,就說‥「我不想跟你換。」
  獵人想要魚,而漁夫不想要野物,就說‥「我不想跟你換。」
  不換怎麼辦? 而漁夫只有魚、農夫之有稻米、獵人只有野物。(當然,三個人很好解決,只要漁夫去向獵人換野物,再去跟農夫換稻米就行了……而三個人好解決,可是‥一大群人,恐怕就要換得亂七八糟、頭昏腦脹了。)
  如此,便常不能得到自己所需的。
  再者‥「價值」是最大的問題,要換「多少」,才「公平」呢?是論斤論兩的換?還是算隻算條的換?要怎樣換,才公平呢? 價值不能肯定,應該換多少,就成了問題。
  這樣的「換」,實在太麻煩了。
  聰明的人們,於是,就發明了‥錢。
  「錢」的定義是‥錢能換任何東西、任何東西能換錢。
  「錢」就成了東西與東西之間,不可或缺的「媒體、介質」。
  有了錢,很多問題都能解決;有了錢,問題也都方便了。所謂的「買賣」,也不過是把錢換成東西、把東西換成錢,而「錢」,只不過是一種‥「換東西的東西」罷了!
  如果世上,沒有「東西」,那麼‥「錢」,還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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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1.19.三 00:01:00
◎潘文良《時光中的遺蹟》㈢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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