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00:28:08阿文

◎世間豈無是與非

 

  ◎世間豈無是與非

                  ⊕潘文良

 ・世間豈無是與非?人事當有錯和對。
  善惡分明兩條路,當知正邪及真偽。

  有兩個弟子,為了某事,而爭論了起來,兩人辯得不歡而散。
  甲弟子於是前去請教師父,簡述了雙方的論點之後,問道‥「師父啊!他是錯的,我是對的,您說‥是不是呢?」
  師父便點頭道‥「嗯!你說的對!」
  甲弟子於是歡喜地,告退而去。
  乙弟子隨後也前來請教師父,簡述雙方的論點之後,也問道…「師父啊!他是錯的,我是對的,您說‥是不是呢?」
  師父也點頭道‥「嗯!你說的,對!」
  乙弟子也歡喜地,告退而去。
  丙弟子於一旁,看了整個經過,不禁上前,問道‥「師父啊!他們兩個所說的,應該‥有一個是對的、有一個是錯的,怎麼您都說‥他們說的都對呢?」
  師父還是點頭道‥「嗯!你說的,也對!」

 
  阿文若是在場,則言‥
「師父啊!人生世事,雖然‥有些係無關乎是非,
 然而‥可非事事,皆無錯對的呀!
 您或當舉出幾個觀點,言其關鍵,而使其自斷是非,
 以使其不致『將錯就錯,一錯再錯』,這麼做,想是比較好吧?師父!」

  師父想必還是會點頭說‥「嗯!你說的,也對!」
 
  人們常舉這則故事,來說‥「人生世間,不當以『二分法』,來處置一切事物;因為‥往往只是立場不同,而沒有所謂的‥是非對錯。」
或是說‥「人當超脫‥世間人事的是非對錯,而不執著於當中,為其所困。」
  阿文認為‥這位師父,如此處理,倒是能以下列幾種可能,來做說明。
  一者、三個弟子,早已有了「先入為主」的知見,各執「自是而他非」;未有經驗,或是未達境界(程度),跟他們說‥誰是誰非,他們勢必也聽不懂,或是聽不進去,於是‥也就乾脆,都說他們是對的,免除他們一場,無謂的爭吵。
  二者、這位師父,本身也搞不清楚,到底誰是誰非,於是只得,故弄玄虛,以掩飾自己的無知。
  三者、若三位弟子(俗家弟子),為「達官政要、富翁貴人」,師父不想「吃力不討好」,徒增無謂的煩惱,只得「逢場作戲」,統統說他們都對,以免「得罪」三人。
  四、為了避免無謂的紛爭、消弭無妄之災,是故也就「統統都對、統統都好」,以使彼此,能夠和諧相處。 譬如‥有的人,自己與妻子、父母、兄弟姊妹,所支持的政黨不同,他也只得‥「見公說公話、見婆說婆話。」以免‥親子吵架、夫妻翻臉、兄弟成仇。
  五者、為了自身利益,只得虛以附和。 譬如‥商家做生意,就是為了賺錢,政黨色彩,就不能太過顯明,於是‥任何客人的觀點、論述,就全給他點頭說是,好能「和氣生財」。
 
  我們也不可得知‥甲乙二弟子,到底所爭論的,是什麼事情?
  人生世間,有些事情,譬如‥「吃飯好,還是吃麵好?」 這樣的問題,端看個人喜好,而無關乎「是非、對錯、好壞、善惡」也!
  無關乎「是非、對錯、好壞、善惡」的事情,可以給說‥「我對、你對、他也對‥大家都對!」
  然而‥人生世事,可非事事,皆無「是非、對錯、好壞、善惡」啊!
或是‥豈可不分、不辨「是非、對錯、好壞、善惡」呢?
  人們或許因為‥「不想與對方,一般見識;懶得浪費口水,跟對方辯論;或是‥犯不著為了這等小事,與對方翻臉;或是‥不能、不敢得罪對方。」
儘管口中不言「是非、對錯、好壞、善惡」,然而‥心裡往往也很清楚的知道,到底「何是何非、何對何錯、何好何壞、何善何惡」。
 
  俗話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動物園中——
  白人叫道‥「斑馬是白種的,身上有黑色的條紋。」
  黑人叫道‥「斑馬是黑種的,身上有白色的條紋。」
  兩人因而爭論不休,看到一旁的阿文,便問道‥「你說‥我們誰說的對?」
  阿文身為黃種人,於是叫道‥「依我看來……斑馬是黃種的。」
  兩人疑惑地,叫問道‥「怎麼會是黃種的呢?」
  阿文笑道‥「斑馬是黃種的,只是身上,被黑條紋跟白條紋,給『爭佔光』罷了!」

  阿文說的,也是有理啊!於是說‥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阿文亂說都有理(也有理)。」
 
  人生世間,有些道理,譬如‥「吃飯較好,還是吃麵較好?」
這本無關乎「是非、對錯、好壞、善惡」——只要說得通,也就「有理」。
  然而‥人生世事,豈非事事,都無「真理」呢?
  西諺有話說‥「真理是赤裸裸的——見不得人。」
  阿文道‥
「真理往往很難聽、真象往往很難看。人們往往聽騙,而不聽勸。」
  於是乎,人們往住「不說真話」。
  之所以「不說真話」,或是‥怕人難堪、怕人不能接受;或是‥怕自己受損、怕自己受害;為了他人利益、為了自身利益,犯不著引人不悅,或是犯不著得罪他人,因而‥不想說真話、不好說真話、不肯說真話、不能說真話,乃至是‥不敢說真話。
  指示人家臉髒了、褲子拉鍊沒拉好,多數是會得到,人家點頭感謝;但指責人家‥行為偏差、人格污損,恐怕會遭到白眼,乃至危害到,自身的安全。
  譬如‥飆車族,在馬路上呼嘯,危害自己安全,也危害到別人安全——
有誰膽敢挺身而出,去說真話?
只怕遭來一頓毒打,乃至被砍得斷手斷腳,一命嗚呼。
於是乎,在一旁,看熱鬧、喝采的人多;而有勇氣,站出來反對的人少。
 
  人間世事,有是有非、有錯有對、有好有壞、有善有惡——
問題在於‥如何去「說真話」、如何去「指正」人家,使人能夠接受,而不會感到不悅,乃至危害到自己。
  人謂‥「處事要圓融。」
  只是‥「圓融可不是圓滑。」
  圓滑著,以詐為手段,打迷糊仗,只要對自己有利,就算是當「牆頭草——風吹兩面倒」,也沒關係!於是乎‥「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圓融者,乃以誠為基礎,設法處理事情——
見可教之人,則可直言無諱。
遇不熟之人,則須婉轉以告。
逢權勢者,則當寓言於故事之中,或可使其醒悟。
如此,自身當可免除禍患也!
 
  阿文道‥
「對於政客的崇拜,使人得了色盲‥不分黑白;使人昧了良知‥不辨是非。」
  我們愛自己的子女,但子女做錯了,還是要予以懲誡。
  我們愛自己的父母,但父母做錯了,還是要予以勸諌。
  對於自己所支持的政黨,乃至所崇拜的對象,必當也有做得好、做得不好;
有做對、做錯之處,何以「只問立場,不管是非」呢?
如是,政黨如何能夠「向上、向善;成長、成熟」呢?
  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人民不當會被那些‥為了自身利益、為了政黨利益的,無恥政客們‥洗腦催眠、牽著鼻子走、耍得團團轉;當要看得明白、分得清楚‥
「是非、對錯、好壞、善惡」——
不管是什麼政黨、不管是哪個政務官員,做得好、做得對,就給予掌聲;
不管是什麼政黨、不管是哪個政務官員,做得不好、做得不對,就給予譴責。
而不是‥迷信、崇拜於某些政客;
於是乎‥不管他幹了什麼歹事,也都給予袒護、辯護,為其擦脂抹粉。
否則‥受苦受害的,還是人民自己。
 
  語謂‥「不難於固執,而難於擇善。」
  兩個弟子的爭論,若是換成‥「兩個高官、兩個政黨」的爭論……
  那麼‥你是要固執,還是要擇善呢?
                     2004.05.13.四 初稿
 
  聽著廣播,有個「泛綠」的支持者說‥
「就算三一九槍擊案,是阿扁自編自導自演,而贏得勝選,那也是情有可原的……
 因為‥我們決不能再讓那些‥外省人、中國豬,來當台灣總統。」

  聽了這話,真是叫人痛心、心痛啊!
  何以台灣人民,有那麼些人,被政客給「催眠」得這麼厲害?
如此只問立場,而不管黑白是非、善惡錯對呢?
  只因為‥阿扁是「台灣之子」,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幹了不光彩的事,也「情有可原」嗎?
  阿文還真要感嘆道‥
「如是‥阿扁不但是『台灣之子』,也是『台灣之恥』啊!」
  什麼叫作「情有可原」?
以詐術,贏得勝利,勝之不武,又有什麼光榮呢?
  什麼叫作「輸不起」?
如果‥你跟別人賭博,公平公正之下,賭輸了,是你技不如人、運氣不好;但要是‥對方博歹檄、耍老千,詐光了你所有的家產,還押走了你的妻女——
你服不服氣、服不服輸? 輸得起、輸不起? 輸了,就算了?
  我們的「民主」,難道是要建立在「詐欺、不法」上的嗎?
  如果為了要勝選,使用不法的手段,也叫「情有可原」的話——
那麼「二二八事件」,國民黨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也是「情有可原」啊!
為了要「統治」台灣嘛!不得不使用「非常手段」,何錯之有?
  對於「二二八事件」,民進黨一直諞動民動,要譴責國民黨‥威權、可惡、殘暴、無天良……
  民眾也當譴責‥任何靠非法手段,來謀取政權的政黨哪!
(難道真如成語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乎?悲夫!)
  要不然‥「去了老虎,來了狼」,對於人民而言,一樣也沒好日子過。
  老虎很可怕,但狼就不可怕了嗎?
  老虎肚子餓了,才會去咬死一隻羊,來填飽肚子。
  而狼呢?每每群體出擊,就算吃不了那麼多,也要把羊群全咬死,才肯罷休呢!到底誰可怕呢?
                     2004.09.16.四 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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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0.03.06.五 00:28:08
◎潘文良《世間豈無是與非》。2004.09.16.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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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舖於「鐵桿:我們談政治」。2020.03.06.五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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