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只愛一個人
●關於愛情_09
◎別只愛一個人
⊕潘文良 撰
○○:(知名不具。)
女人愛上第一個男人,往往就會死心塌地的愛著他。
跟他親密接觸,把自己奉獻給他之後,更是會「非君不嫁」。
奈何‥世間無常,愛河浪起、情海波生,
彼此有緣無份,鴛鴦夢醒、蝴蝴分飛……
女人依然死心眼、詛天咒地的說‥
「他是我這輩子,唯一的愛,我決不會再愛上,任何男人!」
阿文道‥「僅有最愛,沒有只愛;就算最愛,也會更改。」
妳就是不服,還嗤之以鼻,叫道‥
「人又不是衣服、鞋子……怎麼能比?」
好在‥世事無常,一切種種,都會改變——
當然‥也許是變好、也許是變糟。
妳在轉角,遇上另一個男人——
另一個男人,愛上了妳,百方追求、千般討好。
妳說‥
「我只愛第一個男人,
儘管不會有結果,我依然只愛他——
我不會再愛上第二個男人。」
話說得太滿,下不了台哪!
女人如此矜持、封閉自己,實在是‥不可理喻。
不知要讚頌妳的堅貞節操,還是要笑嘆妳的泥古守舊?
於是‥妳不肯接受,第二個男人的愛——
妳高高在上,驕傲地,處處折磨他、考驗他。
其實‥即使是萬年的冰雪,也會被溫暖的太陽溶化——
妳的內心,早已有所感動,只是‥放不下自己的執著。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想起昔日,那信誓旦旦的的諾言(不可能再愛上別人),不免覺得可笑。
始信阿文所謂‥「僅有最愛,沒有只愛;就算最愛,也會更改。」
給自己搬個梯子下吧!
妳只須說‥
「他(第一個男人)永遠是我的最愛,無人可取代——
我會將他,深藏在心底,只屬於他的一個角落……」
然後,妳就可以「義無反顧」地,去愛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了!
台諺道‥「酒醉失身較自然。」
妳趁公司旅遊,在宴會時,喝了些酒,藉著幾分醉意,投入他(第二個男人)的懷抱,順理成章,半推半就地,讓他解放了妳的武裝……
翌日清晨——
世界變了!
變得美好、變得燦爛、變得充滿希望。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當女人,跟第二個男人,做愛之後……
(要再愛上第三個男人、要再跟第三個男人做愛……)
一切,也就變得容易多了——
失戀,不會再那麼悲傷難過;
痛苦,可以輕易地拋卻。
男人其實就像衣服——
就算每件衣服都很好,
不挑不選不比較,
又怎知道‥哪件才真的適合自己?
阿文要說‥
「女人啊!
不要自欺欺人!
買東西,尚且要『貨比三家』;
想要個如意郎君,自是不能『孤注一擲』。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
聰明的女人啊!當『擇人而依』是也!
沒有前後彼此的比較,哪裡知道‥優劣與好壞?
沒有經歷過幾場戀情,哪能知道‥自己的真愛?
˙人生‥說短,很短;說長,也很長。
只是‥青春有限哪!
妳想要一個家、想要幸福、想要快樂,
就不要那麼‥死心眼、鑽牛角尖。
在妳與對方,都還是單身的前提之下——
妳有權尋覓妳的真愛——
別只愛一個人!」
(畢竟‥人不是只有愛就好,還有道義與責任哪!
阿文道‥「走錯路,也有美景可欣賞,但卻到不了目的地。」
大凡‥愛上不能愛、不該愛、不值得愛之人;愛錯、錯愛之時——
所謂的快樂幸福,也只是短暫的夢幻;
總是難脫‥憂悲惱苦、愁煩啼哭、牽掛恐怖……)
2007.05.10.四 23:14:15 初稿
■讀者回應===================================================
├路過。2007.05.15.二 11:02:12
阿文道‥
「僅有最愛,沒有只愛;就算最愛,也會更改。」
嘻嘻嘻……說得好!
「當女人,再次愛上第二個男人之後……
當女人,跟第二個男人,做愛之後……
(要再愛上第三個男人、要再跟第三個男人做愛……)
一切,也就變得容易多了……」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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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舖於「新聞台」。2019.08.13.二 01:06:58
◎潘文良《別只愛一個人》。2007.05.10.四 2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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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別只愛一個人》。2007.05.10.四 2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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