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2 08:44:06阿蔡

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基本原則

因為家中有事,所以每次出門都不能太久,3.19分早午晚各去了立院,中山南路大門、青島東路和濟南路的側門都仔細看過3.20上午又去了一次因為現場都還沒有太多情緒性的標語、口號和演講,就讓人覺得現在的學生很棒,為了國家都會挺身而出,所以都還蠻感動的但昨晚(3.21)第五次,現場的人雖然多了很多,應該讓人更感動,但很奇怪的是:卻首次感覺到開始有點厭惡了!一直理不出一個頭緒,今天上午怎麼想都想不通,就上網仔細拜讀甘地所提公民不服從的重點,才發現昨晚立院的現場有太多的標語、口號和演講都太情緒化了違背了甘地的原則,所以就讓人開始產生厭惡了。因為就算這次的抗爭成功,但國家以後交給這些充滿情緒化的主人翁,結果會更好嗎?大家請仔細拜讀一下甘地所提"公民不服從"的重點:

1.公民抗議者不懷有憤怒情緒。(立院的現場有太多的憤怒情緒)

2.忍受對方的惱怒。

3.忍受對方的攻擊,不進行報復,即使遭到處罰也不屈從。

4.面對當局人員實施逮捕,公民抗議者將配合拘捕,即使當局試圖沒收其財產,也不進行反抗。

5.若抗議公民的財產是受託性質,他將可以拒絕服從,即使喪失生命也要加以捍衛,但不能進行報復。

6.報復行為包括咒罵。(立院的現場有不少咒罵式的標語、口號和演講)

7.抗議公民絕不侮辱對方,也不會採取新式的喊叫,因為這有違不害(不要傷害對方)(立院的現場有不少侮辱對方的標語、口號和演講)

8.抗議公民不向英國國旗敬禮,對於官員,無論英國還是印度的,也不能進行侮辱。(立院的現場高掛一幅倒掛的國旗,可以降半旗但不能倒掛國旗來侮辱國旗)

9.在鬥爭期間,如果有人侮辱官員,或對其實施攻擊,抗議公民將保護該官員,即使有生命危險,也要使其免受攻擊。(立院的現場曾出現國民黨的官員卻遭受群眾羞辱,沒有人出面阻止或出面保護對方)


我可以反對你,但不能侮辱你,甚至還要挺身保護你,這是甘地的偉大,也是他成功的重點,把國家交給這樣的人,讓人很放心啊!

經過幾天的抗爭,不論結果如何,大家都要學習成長,學習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基本原則,這樣的運動才能夠不變質,才能夠長久的感動人心,而不論結果如何,都是一場成功的公民教育,都是一場自我人格的真實成長,都是一場歷史的偉大典範。

同學們!大家加油!堅持下去!堅持公民不服從的基本原則!讓這場抗爭成為一場偉大的公民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