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0 23:26:49吳蓓蓓

你來你走

你來你走,我不會再說什麼。
現下,你要再來一次,謝謝你的厚愛,我一個人很好。

你還是自私,你還是沒有辦法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擔當自己的行為。
你說了很多話,但都是在為自己掩蓋罪行,脫罪而已。
我看著你的部落格,既無法微笑也無法哭泣,我只是看著,靜靜地看著。
謝謝你的:「對不起,我愛妳。」
但我想說的是:「機會就像花開,謝了就沒有了。給你的心就像玻璃,摔碎了就沒第二顆了。」

究竟是真的愛我,還是只是不甘心或者寂寞?我想,你應該想清楚才對。

你的公寓有封公開拒絕你同居邀請的留言,日期也是在最近。你還是如此,搖擺不定,你充其量只是亂槍打鳥,順便回過頭來打打我,看會不會中而已。我這麼想。

你很矛盾。
你說:「傷害過妳的男人不值得妳在愛一次。」
但是卻又說:「我希望能重新再一次。」
重新再一次什麼?傷害我嗎?還是盡情的再一次蹂躪我的心?不管你是真的想通或者假的抱歉,我都不想再知道,也不會再接受。

你說分開多久你不敢算,我可以幫你算。
加上今天30號總共42天。這段時間我們沒有彼此還是照常呼吸喝水睡覺上課,我們並不是非得有彼此才活的下去,你依舊好好活著,而我 依舊微笑面對每個日子。

你說了很多話,都深深的傷害到我。
你知道的,對於前前男友我有難以釋懷的情緒,關於自己是第三者。
可是你卻可以在分手後恣意的說:「知道你前男友為什麼會這樣對你嗎?想想妳自己的個性吧!」
這句話說的好像我當第三者是活該,是報應。也說的好像你對別人否認我的存在,是應該的,不需要愧對或抱歉一樣。
你說為了我放棄很多很好的女生。抱歉,我就是不好看,不夠正,我就是不會打扮,我就是不溫柔,我就是粗魯任性愛哭。
兩個人在一起不是兩相情願的事情嗎?既然牽手了,為什麼還要左右搖擺?最後又說這些話。

這句話,讓我想很久,也哭過很多次。
你是深深的傷害到我的自尊了,從來沒有一個人這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我的自尊的。諷刺的是,現在又回過頭說愛我,說想再來一次。

究竟,是誰把我們間搞的這麼不堪,連回首都嫌多餘的人,是誰?
又是誰任由那些話語像槍彈一樣,灌穿那個已經傷重不停在流血的人呢?又是誰把這段感情拉扯的這麼無所謂不痛不癢呢?

你說你說過的話,都不是本意。
你說我將你忘的徹底也好,至少不會想起不好的回憶
那就別再說:抱歉、我愛妳、對不起、再來一次。

自己的快樂,自己選擇;自己的選擇,自己負責。
沒有什麼不是故意或者再來一次。

謝謝你的真的很愛我。但我已經不想要,也不敢要。

2006.123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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