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1 02:38:43〝黃 雷〞

誇年前的小插曲

剛開始我在NP沒去上課

之後回蘆洲要去朋友的永和豆漿店

我跟我2個朋友三個人一起去

剛下公車

我那2個朋友拿煙出來點

走不到15公尺

忽然有一個人擋住我們

開口他就說他是便衣刑警

之就就教警車送我們去警察局

當下我想我根本沒抽

不過警察還是硬說我有抽

我有一個朋友他未滿18歲

報他哥哥的身分證

他哥哥超過24歲

因為長相太年輕

也一起被帶走

後來另一名朋友

因為沒有家長來領回

然後我那謊報的朋友在次冒充他表哥(警察說的不然人帶不回)

雖小

之後被送公文等著被記大過

還好我在學校沒有大過跟小過

之後出警察局又遇到剛剛蘆洲分局的警察

他說以後穿著校服

不要那麼囂張的在陸上抽煙

我那謊報的朋友對警察說

我都24歲了為什麼我不可以





後來我們去西門町的萬國廣場吃飯

9點多的時候突然警察打來

說我們帶走一張別人的報告

要我們去找他

結果警察自己來西門町(捷運站6號出口附近)

拿報告

之後警察就默默的回去....
之後我們回到三重

天台後面的堤防看101煙火

還喝了一點小酒

之後回蘆洲那謊報朋友的永和豆漿店

吃點東西到半夜2點多

回家走路走到一半

毫無預警的ㄜ.......

吐了-.-蹲在地上吐= ˇ =

還好沒有很嚴重

今天心情真是五味雜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