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8 15:20:45薇薇

基督聖體聖血節



讀經:創世紀十四章18~20節;
   致格林多人前書十一章23~26節;
聖路加福音九章11~17節。

主題:我們傳報基督的聖死,歌頌祂的復活直到祂再臨。

講道摘要:
保祿宗徒在寫給格林多人的第一封書信中,曾提到說:我們每次領受餅酒時,不但要相信,此餅酒已是耶穌的體血,更是要作出一項信德的宣信,向萬民宣講基督的福音:「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就是在宣告主的死亡。」(格前十一,26),並宣告祂的復活及其將光榮地降來,一如我們在感恩祭中的歡呼:「我們傳報基督的聖死,我們歌頌祂的復活,直到祂光榮的來臨」。

相信聖體和聖血確是耶穌的體血,並作為我們的食糧,使我們獲得罪赦與生命,且是更豐富的生命,是一項信德的奧跡,我們當確信不疑才對。因為耶穌在若望福音中,已非常明確地語氣,鄭重地的宣示:「我父現今賜給你們從天上來的真正的食糧,因為天主的食糧,是那由天降下,並賜給世界生命的」(若六,32~33),「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同上35),「我所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同上51),「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同上56~57)。當祂的門徒中有些人覺得:「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呢?」(同上60),並退去而不再同祂往來(同上66),耶穌不但沒有軟化語氣或加以解釋,卻說:「難道你們也願走嗎?」西滿伯鐸回答說:「主!惟有有永生的話,我們去投奔誰呢?」(同上67~68)。既然只有耶穌有永生的話,而祂親自拿去餅酒感謝後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參閱格前十一,23~26),我們確可堅信無疑。況且,如果我們相信耶穌就是天主第二位聖子(聖言)降生的基督,我們相信「耶穌是因聖神受孕而降生在童貞瑪利亞懷中,而取得肉軀而成為人」的這端道理,我們就更能相信,餅酒內基督臨在的奧跡,因為在人是不可能,但在天主,一切都是可能的(參閱路一,37)。

正如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給他們吃的吧!」(路九,13),這句話在別的福音則更有感性的話:「祂一下船,看見一大夥群眾,便對他們動了憐憫的心」(瑪十四、14;谷六,35……因為他們好像沒有牧人的羊)。所以祂就以五個餅兩條魚飽飫了他們並收集碎塊達十二筐之多,都在顯示身為天上食糧的基督,祂的恩寵的充沛,不但可賦與我們靈魂不朽的生命,且是更豐富的生命。我們不但要勤參與感恩祭,勤領聖體聖事,更要相稱地與祂結合。因為聖體聖事是基督用以與我們結合的盟約,猶如祂與教會的婚姻,如今祂更與我們每一個個別的人,如婚約一般地,與祂締結永不分離的盟約信誓。因此,我們不能出賣祂,我們必需由衷地獻出我們的忠貞。因為我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邪魔的杯;不能共享主的筵席,又共享邪魔的筵席」(格前十,21),因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體和主的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十一,27~29)。福音中更記載著,當耶穌建立聖體聖事時,也曾蘸一片餅,遞給依斯加略人西滿的兒子猶達斯。隨著那片餅,撒殫進入了猶達斯的心(參閱若十三,26~27),猶達斯終於做出出賣耶穌的行為。可見相稱地領受聖體聖事,是何等重要。因此,我們在領聖體前,必先要省察並妥善地先領受和好聖事──告解聖事──,免得我們不但不能得聖體聖事的益處,反而犯了冒領聖體的罪行,我們不得不謹慎從事。

感恩祭典──聖體聖事,也是耶穌許給我們,祂要與我們天天在一起的諾言與實踐。但基督如天天與我在一起,也表示祂的神國已臨於我們的世界,因此,我們也不得不要將天主國臨現於此世,所以我們也就不得不要將基督的福音傳於人,因為「我們如不傳福音,我們就有禍了」(格前九,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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