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4 22:37:45asim

【台灣原住民─排灣族自治區】

 

台灣原住民各族概況:

阿美族PangcahAmis):172,685*
排灣族Paiwan):83,391
*
泰雅族AtayalTayal):81,348
*
布農族Bunun):48,974
*
魯凱族Rukai):11,408
*
卑南族Puyuma):10,897
*
鄒族Tsou; Cou):6,483
*
賽夏族SaysiyatSaysiat):5,541
*
達悟族TaoYami;前稱雅美族):3,337邵族Thao;原本被認為是為鄒族中的

平地原住民,2001年正式成為官方所承認的第10個原住民族):626
瑪蘭族Kavalan;部分噶瑪蘭人被分類為阿美族,2002年正式成為官方所承認的第11個原住民族):1,092

太魯閣族TarokoTruku;原本被認為是泰雅族的亞族,20041/14正式成為官方所承認的第12個原住民族):23,492

撒奇萊雅族Sakizaya;在日治時代歸併為阿美族的一支,2007/1/17正式成為官方所承認的第13個原住民族):10000

2008.4.23「賽德克」正名列為第14

 
(圖/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江義)
2011/03/12~13/;2011/03/19~20
參加台灣原住民14族群《原住民自治區自治》宣導員培訓,認識自己在台灣36,000人中將有屬於自己的揮灑空間。台灣原住民早於漢人、客家人、新住民(外籍新娘)根植台灣,卻被歷來荷蘭、清朝、日本、中國等侵台蹂躪踐踏成為次等國民自稱為台灣人。殊不知真正的台灣人是被他們賤踏稱為蕃人、化外之民、高沙族、山地同胞的原住民14族。

 
(圖/參與培訓的排灣族同胞)
排灣族自治法之立法原則:|
一、現況影響最小化(不變動現行之行政區域 機關非原權益 )
  
(一)政區域:不變動現行之行政區域範圍。
  
(二)行政機關:不變動現行之縣政府及鄉鎮公所。
  
(三)非原權益:不變動現行之自治區內之非原權益。

二、民族權益最大化(空間合一 權限分工事務合作雙重服務 權利保障 財政穩定)

   (一)空間合一:地方自治政府及民族自治政府之空間合一化。

   (二)權限分工:地方自治政府及民族自治政府之權限分工化。

   (三)事務合作:地方自治政府及民族自治政府之事務合作化。

   (四)雙重服務:地方自治政府及民族自治政府之服務雙重化。

 
(圖/asim的大專同學)
三、 
自治區設立之程序:
籌備階段:
1.
意願並成立排灣族(台東縣與屏東縣)自治區發起人會議,發起人至少30人以上。

2.宣導教育(含聯署活動)

3.聯署排灣族自治區內之設籍四個月以上公民數,達50% 以上。

4.自治籌備委員並推舉自治區籌備會主任委員,正式成立自治籌備團體。(§9

 5.會同預定自治區域內之鄉(鎮、市、區)公所聯合發起成立自籌備體,應該視民族自治區終版本而定。(§9

6.主管機關(院原民會)申請核定。

7.自治計畫書,經主管機關(行政院原民會)轉報行政院核定。

 
(圖/自治菁英小組討論─賽夏族趙一先議員主持)
四、
整備階段:
1.    自治區籌備處。(§16
2.區籌備處辦理下列事項:(§17) 
 a.自治政府與議會設置及所在地
 b.
第一年預算之籌編
 
c.
業務財政相關事權之移轉改隸協商
 
d.
自治區委辦鄉公所及部落之自治事項
 e. 擬訂自治籌備報告報主管機關轉報行政院核定。


三、成立階段:
(公告自治區設置日期(依據院原民會公告
)
辦理自治區主席、議員選舉。(§18III
自治區主席、議員選舉應於公告設置日前10日完成,並於公告設置日期宣誓就職。

 
四、其他事項:

()自治計畫書內容有那些事要協商?對象是誰?

1.對象-頭目 社區協會 民間社團代表會 鄉公所 縣議會 縣政府 戶政所 警察局 消防局 林務局  牡丹水庫農委會 大武區自然保護區 茂林及墾丁國公園管理局

2.協商事項-人事移撥 業務分工 法制修訂與立法

()自治計畫書草案之撰擬,當地政府有無合作之可能?

   1.自治說明會

   2.連署

   3.基本資料

   4.範圍及區域圖

   5.組織規則

   6.財源

()本族的自治計畫書可能會遇到那些重大的問題?觀念 認同

   1.文字使用

   2.雙語使用

   3.議員分配名額(總額 頭目 婦女 少數民族一般)

   4.範圍及區域圖(海域及領空)

   5.建設條例          

   6.觀念認同

【最大的障礙是族人自己】


 
五、自治區區民之權益:

(一)參政權-升官發財 雞犬升天

(二)土地權-開發使用同意權(金針山 金峰 金崙 士林等溫泉)

(三)自然資源-使用自然資源權(獵 動物 植物 礦物 土方等)

(四)民族語言權-語言事業 語言產業 族語家庭 族語部落族語托育族語景觀 公共語言

(五)文化-民族文化權 (傳統藝文 樂舞 體育等) 部落或民族智慧財產

(六)教育-民族教育權(民族特許完全學校)

(七)傳統組織-恢復傳統組織權(貴族制度)

(八)信仰團體-恢復信仰團體權(傳統信仰)

(九)傳統領袖-恢復傳統領袖權(頭目部落地位)

 
(圖/排灣族培訓學員─找到asim站在哪兒嗎)
六、自治區政府的權限方面

一、民族教育、文化及體育,自然保育及自然資源管理等事
    項。事涉廣泛複雜,就本族而言
範圍如何?

    一般學校 警政戶政 消防 兵役等等,自治區政府的限方面,包括:專責教育機構:民族學校 語言學校 部落學校 民族體育等

二、以上事項有那些機關需要協商進行權限分工或移撥。假
    如協商不成怎辦?

依法處理 區區 自治區與地方政府 自治區與中央部會自治區與總統


(排灣族分組宣導實習/高光良校長)

七、自治區財政方面

 一、關於本族自治區政府有那些稅源可收。

自治財政(一)基本收入

   稅課(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

   工程受益費

    罰款、賠償、規費

    信託管理、財產處分收益

    營業盈餘、事業經營

    補助、捐獻、贈與

    其他依法收入

自治區之財政(二)特別收入

  各級政府於自治區域內所收取之「水權費、水源保與回 饋費、礦產 權利金、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及遊樂區之公有管理設施租金或權利金之盈餘」,應提撥一定比例為自治之收入。(§60

自治區行使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同意權時,明定給付一定比例之

   營利所得為自治區之收入。(§61

自治區之財政(三)舉債

 自治區為調節庫款收支,得洽借未滿一年之借款,惟年度終了,不得有未償還之餘額。(§62II

自治區之財政(四)補充

自治區得設原住民族自治基金,得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予以挹注

本法草案已明定:中央政府對於財力不足之自治區,應予補助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

  基本設施維持費補強自治區財政來源

 

二、本族自治區政府預算規模大致多少?如何核算?

10億至30億之間,參考泰雅自治區預算。

三、本族自治財政中,有那些是中央補助必須編列挹注。

中央統籌分配款依據面積、人數、稅課等計算,自治區爭取統籌分配款不如爭取中央補助款。

爭取中央政府補助款不得少於總預算2%,但中央政府對財政較差者應另予補助。

四、本族自治區財政規劃報告書將由誰來編擬?

自治籌備團體


 (排灣族分組宣導實習/波宏明主任)  

排灣族自治區政府的權限方面

一、

民族教育、文化及體育,自然保育及自然資源管理等事項。事涉廣泛複雜,就本族而言範圍如何?

   

一般學校 警政 戶政 消防 兵役等等,自治區政府的權限方面,包括:專責教育機構:民族學校 語言學校 部落學校 民族體育等

二、以上事項有那些機關需要協商進行權限分工或移撥。假如協商不成怎辦?

依法處理 區區 自治區與地方政府 自治區與中央部會 自治區與總統

 

 

(排灣族分組宣導實習/莊德義處長)

 

自治區非獨立國,
仍在國家體制之下而設立

~Maljimalji~

~Masalu~

 (圖/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江義結訓典禮叮嚀與祝福

 

※研習中歡笑連連,張惠妹的族人宣導中不忘歡樂

威爾剛 2019-12-26 05:58:41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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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1-03-29 07: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