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7 03:36:42

尊重他人商標及智慧財產權

網路盛行的社會,要尊重法令的規範及尊重他人商標及智慧財產權,以免以身試法,
很感激檢察官給我一次自新的機會,在此宣導商標法的重要性。

以下提供商標法相關法規:
第 九 章 罰則
第 81 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第 82 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83 條 犯前二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劉逸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