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12:12:24金玫

各地違章工廠 明年底前須完成清查

未登記的「違章工廠輔導期」將在109年6月到期,政院今天召集跨部會會議,會中達成共識:針對經濟部推估全台現有3.6萬家違章工廠,地方政府最晚必須在108年底前完成清查,以便研擬下一步處理方式。 (李人岳報導)

「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政府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的期限將到109年6月中止,對於如何處理違章工廠問題,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20日邀集經濟部、農委會、內政部和國發會等單位,召開第三次跨部會會議。根據轉述,會中達成兩點共識,其中大規模群聚的違章工廠,可以採取新訂都市計畫或產業園區的方式就地合法,例如已經進行中的彰化鹿港水五金產業聚落,如果輔導成功就能將相同模式複製到其他違章工廠聚落。

其次,對於聚落規模小或零星散步的違章工廠,由於目前並無完整數據,將要求地方政府清查違章工廠的數量、規模和產業別之後,再規劃「工廠管理輔導法」下一步將如何修法。根據估計,全台各縣市清查違章工廠需要經費1.3億元,由於「國土計劃法」規定地方政府應在109年4月前提出國土計畫,分別劃設國土保育區等四大區域,因此地方政府最晚必須在108年12月底前完成違章工廠的清查。

相關官員強調,政府多次宣示106年520之後新設的違章工廠一定要拆除,將會朝入法的方向處理,並且研擬強制性措施以便地方政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