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7 15:58:00阿盛

【將就居隨筆】﹝三十三﹞ 偷雞摸狗

以前住鄉下,家家養雞,不必是要牠司晨。真要聽雞叫才起床,那太浪漫了。農人不用鐘錶,他們自有生理﹝或心理?﹞時鐘,總不會也不肯賴床。但,他們看重雞,只為牠能生蛋、當祭品。所以,偷雞賊一定干眾怒,逮到先打一頓再送官,此風其實尚存。

偷雞有訣竅,掐住雞脖子,另手按翅膀,將雞脖子一扭,迅速夾在翅膀根處,雞叫不出聲,拎著便走,俐落些的,數秒中搞定。我可沒偷過,這是向一個羅漢腳套問來的,我不確知賊偷是否純因飢寒生出盜心,然,天地良心,我深知他們比諸多政客奸賈較仁慈、乾淨百千萬倍。

我還解出一個久懸心中的疑惑,常言偷雞摸狗,何以稱摸?羅漢腳道:狗性與人性差不多,誘之以利即可,世上沒幾隻狗抵擋得了香腸鮮肉的美味,投之狗前,小心嘗試撫其頭,只要摸得狗頭,這狗便可能乖乖跟著走,所謂摸狗,原來竅門在一摸字。

這是為賊偷辯護嗎,不,這是在提醒你,延伸想一想,特別是關於摸狗這件事。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於 台北中和「將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