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1 09:41:03阿盛

【四百擊】寫手不離文中錯 ─ 嚴立楷

手上一本世說新語,有注釋有白話。但裡面幾個與佛教有關的詞彙,注釋卻解錯了。

文學篇十七則,說某幾個人在某寺講小品。「小品」顯然是指小品般若經,注釋卻說:「小品,猶言隨筆、雜感等短文。」把五四新文學運動以後才創造出的意思,倒回去解釋一兩千年前的文字,實在離譜。

文學篇二十三則,說某幾個人在某處聽經,某某人為法師,某某人為都講。注釋說:「都講,主持講學的人。」注釋者顯然不知道,都講在佛教史上另有意義。魏晉時期的講經習慣,設一法師宣說義理,設一都講提問設難,藉著反覆辯論闡明經義。

我讀書每抓出作者的錯處,就在心裡偷笑。從前讀過某博學的作家說,「輪迴是一個印度王子的偉大想像」(其實是印度人原有的觀念),最近讀到某名作家誤以為悉達多的父親是阿育王(應是淨飯王),都曾竊笑不已。但一想到我從文字工作多年,不知已在無意中犯多少錯誤,往後不知還要寫多少文字,出多少紕漏,就笑不出來了。

從前在出版社工作時,一個美編割傷手,我問他:「你們天天割,還會割傷啊?」他答得妙:「就是天天割,才容易割傷啊!」看來以文字為業的人,偶爾寫錯一點什麼,也不算太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