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4 10:30:13阿盛
【合集】不帶錶的老人 ─ 張嘉琳
他在六點整出門,清晨,一襲熨得直挺挺的白襯衫西裝褲,外帶一把黑雨傘,那是不論晴雨都帶在身邊的。雖然還能挺著背脊走路,膝頭腳踝的關節早已僵直不靈活,萬一腳滑扭拐了,拿長柄傘當棍杖使也挺便利的。
走五分鐘的路,在早餐店裡買了三明治豆漿裹腹。兒子媳婦都在上班,朝九晚六,作息時間和他不搭合。初時,媳婦還會呵欠連連的起床做早點,兒子心疼老婆忙累,怪他沒事起早愛蹓達。他有腳有手有積蓄,不倚靠人也過了大半輩子,容不得兒子的埋怨糟蹋,脾氣一硬,自個兒搬到頂樓加蓋的鐵皮屋住,衣物自己洗刷,三餐全靠外食,想不透當初結婚生子何苦來哉?
他四十七八歲結的婚,五十歲才有孩子。小孩十歲,年紀約莫他半數的老婆在病床上和他SAY GOOD-BYE。辛苦啊,一個大男人帶小孩,這麼一路牽絆跌撞著走來。好不容易兒子大了,娶了妻,眼看這個家就要興繁熱鬧起來,他卻又孤零零的被拋開。
用過早餐後他順著大街一路走,經過站牌就向等車的學生問時間。年輕的時間是珍貴的,分秒的移轉都掛念著,少女一個甩手把環著錶帶的手腕擺到他面前,陽光白花花的,他瞇起了眼,錶面泛著光,那光線也泛射在少女細密的汗毛上。他握著她的手另調了個角度,辨別了時分針的位置,六點四十五分。放開手他禮貌的向她道聲謝,少女壓下嘴角斜轉頭望向馬路的盡頭。
今天的天氣還不錯,日光暖暖的灑落,風卻陰涼得有自己的滋味,他緩緩的擺晃移動,看雲,聞風,嗅這逐步烏煙瘴氣的城市,閒散的,慵懶的,反正他不趕時間。
年青的他是被時間追著走的,急匆匆忙碌碌的一天又一天。他有一只老大的懷錶,揣著,聽著滴答聲,心臟也跟著一蹦一蹦的跳,血管縮啊張的,手指頭就上下翻飛了起來,腳也不停歇的搖來晃去,這一搖晃,是多少光陰多少里路,他心裡也沒數了。錶停不走了,他的心卻還跳著動著,手腳不知往哪兒擱擺好。時間在他的身旁,伴著他悠閒閒的走著,像個相交多年的老友牽掛在心頭。
三步來五步往,女孩在站牌下來回踱步,盯著紅磚跳方格,不時的抬手看錶抬頭看車,短翹的頭髮隨著動作飄散,沉重的書包壓得她的腳步顛簸。黑皮錶帶圈住她蒼白細瘦的手腕,宛如一種拘禁的象徵。他趨向前問時間,女孩將手抬至胸前望了望,白襯衫下胸部隨著心的律動起伏。差五分七點了,女孩說,擺頭晃腦又繼續她的跳方格。忘了是誰說的:人生不過一盤棋,橫橫豎豎走不過那些規矩。他陪著女孩等公車,看著她蹦蹦的跑出紅磚道跳上車後才離開,繼續往前走。
等到路上的人車像傾巢的蜂蟻般,男女老幼愈聚愈多。他費力氣的擠塞進雍悶的公車裡,在人堆裡推壓呼吸著高昇的溫度濁氣。一個國中女生在混亂中扯讓了個座位給他。揉揉快散開的肩骨,滿足得長吁了口氣。人潮的湧塞是他記憶裡揮不去的景象,鹹濕的味道在記憶裡發酵出另一番滋味。也許是常年在人群裡摩蹭,即使孤單也不覺得寂寞。生命的溫度在肩手腿背的短暫交錯中,實實在在的傳遞。握住他的童年的那雙大掌,在歲月摧打下早已冷卻。而他好不容易握著的,想與之相扶共度後半生歲月的那雙手,也僅留下了冰凍僵凝的藥水氣味。只有擠壓在密閉狹小空間裡的人眾,混合的體味,摩擦出現實的暖意。
香皂的味道清淡卻明確的拉住他的鼻子,圓胖的女學生讓人推擠得直往他身上靠,身上的香氣就這樣鑽進他腦裡。女孩一手握住吊環一手抓緊了前座椅背,手指僵硬的帶著幾絲猙獰。腕臂卻是腴潤飽滿的,掛著一只粗厚的橡膠錶帶,電子錶的螢幕微亮閃爍。他略略的伸長脖子偏頭探望想讀時間,卻迎上因公車轉彎而撞上來的女孩微突的肚腹,綿軟而富彈性,是印象裡遙遠的過去。
拎著兩盒便當,他在正午時窩進老李的管理員室。和老李是大半輩子的朋友,太熟稔了,兩人坐在一塊,即使不說話也可以作伴一個午后。老李一輩子單身,他也結婚也有孩子,卻落到和老李一般孤單。他想,如果老婆還在就好了。她的手腳不便利,一付嗓子可好的,整日裡哼著儂儂軟軟的曲調。開心啊,聽她唱的,手不禁跟著在大腿上奏節拍。小孩出生時,他給她買了隻好貴的錶戴著,她高興的像個小孩,頻頻望錶,垂頭含羞。那隻錶後來就隨著她下葬了,蓋棺前還聽得到滴滴答答,如今就算是不鏽腐也早沒電了,她停了,他卻不能不繼續往前走。他很早就對聚合離散看得很開,那回,他卻真覺得孤單,幾次夜裡醒來,忍不住要去探探兒子的呼吸,感受那溫暖的氣息。
有時候他會想,他的人生或許太長。有了整日整夜的空閒,就忍不住要去計算沒有意義的時間。六點,七點,八點,差五分十點了。二點,三點,四點,再三分鐘七點半了。他不帶錶,他不想看自己皺皮長斑粗陋的手,那樣的手不可能只是二十四小時的刻劃。他喜歡看那時針分針或是閃動的螢幕在年輕的細胞上輕舞的痕跡,光點柔柔淡淡的躍動著,輕香暗浮,有著他的青春沒有的安適。
曾有那麼一回,他一如往常的出門。他的衣著整潔,態度禮貌,卻遭到讓他難堪羞恥的待遇,到今天還想不通為什麼。他向一位清秀好看的女學生問時間,女孩彎起手肘湊近,他瞇起日益不中用的眼讀取,短短的幾秒的凝結,女孩被友伴扯離,兩人一番交頭接耳,眼神帶著異樣。他覺得不很舒服,公車停靠,他踱了上去,停靠在門邊。門要關上的時候,女孩的朋友跳到馬路上,衝著他喊變態。他還來不及反應,門關上了,一車的眼光全注視著他,又羞又慚又不知如何辯解,他在一車子的疑惑與輕視中熬過幾百公尺的一站,匆匆下車,匆匆走離人群。雨傘撐住了他的顛簸,撐不住他破損的自尊。那天回家前,他特意繞到夜市,買了隻仿冒的勞力士。頂樓的房間空冷冷的,桌上一鍋媳婦端來的燉肉已凝凍,像他的心一般,缺乏應有的香味顏色。
那隻勞力士在隔天的清晨就被刻意遺忘。
一把年紀了,他不懂自己怎麼會在意那樣無意義的指控。
他在朦朧亮的清晨微光裡醒來,每天,梳洗後換穿上燙得英挺的襯衫長褲。拎著把大黑傘,在準六點的報時鐘聲歡送下出門。用過早點,順著大馬路直走,眼神搜索著起早的年輕女孩,在問時間的同時,貪婪的汲取著青春特有的氣息。
「小姐,請問現在幾點鐘?」
收入《第五個季節》創作合集 (未來書城)
走五分鐘的路,在早餐店裡買了三明治豆漿裹腹。兒子媳婦都在上班,朝九晚六,作息時間和他不搭合。初時,媳婦還會呵欠連連的起床做早點,兒子心疼老婆忙累,怪他沒事起早愛蹓達。他有腳有手有積蓄,不倚靠人也過了大半輩子,容不得兒子的埋怨糟蹋,脾氣一硬,自個兒搬到頂樓加蓋的鐵皮屋住,衣物自己洗刷,三餐全靠外食,想不透當初結婚生子何苦來哉?
他四十七八歲結的婚,五十歲才有孩子。小孩十歲,年紀約莫他半數的老婆在病床上和他SAY GOOD-BYE。辛苦啊,一個大男人帶小孩,這麼一路牽絆跌撞著走來。好不容易兒子大了,娶了妻,眼看這個家就要興繁熱鬧起來,他卻又孤零零的被拋開。
用過早餐後他順著大街一路走,經過站牌就向等車的學生問時間。年輕的時間是珍貴的,分秒的移轉都掛念著,少女一個甩手把環著錶帶的手腕擺到他面前,陽光白花花的,他瞇起了眼,錶面泛著光,那光線也泛射在少女細密的汗毛上。他握著她的手另調了個角度,辨別了時分針的位置,六點四十五分。放開手他禮貌的向她道聲謝,少女壓下嘴角斜轉頭望向馬路的盡頭。
今天的天氣還不錯,日光暖暖的灑落,風卻陰涼得有自己的滋味,他緩緩的擺晃移動,看雲,聞風,嗅這逐步烏煙瘴氣的城市,閒散的,慵懶的,反正他不趕時間。
年青的他是被時間追著走的,急匆匆忙碌碌的一天又一天。他有一只老大的懷錶,揣著,聽著滴答聲,心臟也跟著一蹦一蹦的跳,血管縮啊張的,手指頭就上下翻飛了起來,腳也不停歇的搖來晃去,這一搖晃,是多少光陰多少里路,他心裡也沒數了。錶停不走了,他的心卻還跳著動著,手腳不知往哪兒擱擺好。時間在他的身旁,伴著他悠閒閒的走著,像個相交多年的老友牽掛在心頭。
三步來五步往,女孩在站牌下來回踱步,盯著紅磚跳方格,不時的抬手看錶抬頭看車,短翹的頭髮隨著動作飄散,沉重的書包壓得她的腳步顛簸。黑皮錶帶圈住她蒼白細瘦的手腕,宛如一種拘禁的象徵。他趨向前問時間,女孩將手抬至胸前望了望,白襯衫下胸部隨著心的律動起伏。差五分七點了,女孩說,擺頭晃腦又繼續她的跳方格。忘了是誰說的:人生不過一盤棋,橫橫豎豎走不過那些規矩。他陪著女孩等公車,看著她蹦蹦的跑出紅磚道跳上車後才離開,繼續往前走。
等到路上的人車像傾巢的蜂蟻般,男女老幼愈聚愈多。他費力氣的擠塞進雍悶的公車裡,在人堆裡推壓呼吸著高昇的溫度濁氣。一個國中女生在混亂中扯讓了個座位給他。揉揉快散開的肩骨,滿足得長吁了口氣。人潮的湧塞是他記憶裡揮不去的景象,鹹濕的味道在記憶裡發酵出另一番滋味。也許是常年在人群裡摩蹭,即使孤單也不覺得寂寞。生命的溫度在肩手腿背的短暫交錯中,實實在在的傳遞。握住他的童年的那雙大掌,在歲月摧打下早已冷卻。而他好不容易握著的,想與之相扶共度後半生歲月的那雙手,也僅留下了冰凍僵凝的藥水氣味。只有擠壓在密閉狹小空間裡的人眾,混合的體味,摩擦出現實的暖意。
香皂的味道清淡卻明確的拉住他的鼻子,圓胖的女學生讓人推擠得直往他身上靠,身上的香氣就這樣鑽進他腦裡。女孩一手握住吊環一手抓緊了前座椅背,手指僵硬的帶著幾絲猙獰。腕臂卻是腴潤飽滿的,掛著一只粗厚的橡膠錶帶,電子錶的螢幕微亮閃爍。他略略的伸長脖子偏頭探望想讀時間,卻迎上因公車轉彎而撞上來的女孩微突的肚腹,綿軟而富彈性,是印象裡遙遠的過去。
拎著兩盒便當,他在正午時窩進老李的管理員室。和老李是大半輩子的朋友,太熟稔了,兩人坐在一塊,即使不說話也可以作伴一個午后。老李一輩子單身,他也結婚也有孩子,卻落到和老李一般孤單。他想,如果老婆還在就好了。她的手腳不便利,一付嗓子可好的,整日裡哼著儂儂軟軟的曲調。開心啊,聽她唱的,手不禁跟著在大腿上奏節拍。小孩出生時,他給她買了隻好貴的錶戴著,她高興的像個小孩,頻頻望錶,垂頭含羞。那隻錶後來就隨著她下葬了,蓋棺前還聽得到滴滴答答,如今就算是不鏽腐也早沒電了,她停了,他卻不能不繼續往前走。他很早就對聚合離散看得很開,那回,他卻真覺得孤單,幾次夜裡醒來,忍不住要去探探兒子的呼吸,感受那溫暖的氣息。
有時候他會想,他的人生或許太長。有了整日整夜的空閒,就忍不住要去計算沒有意義的時間。六點,七點,八點,差五分十點了。二點,三點,四點,再三分鐘七點半了。他不帶錶,他不想看自己皺皮長斑粗陋的手,那樣的手不可能只是二十四小時的刻劃。他喜歡看那時針分針或是閃動的螢幕在年輕的細胞上輕舞的痕跡,光點柔柔淡淡的躍動著,輕香暗浮,有著他的青春沒有的安適。
曾有那麼一回,他一如往常的出門。他的衣著整潔,態度禮貌,卻遭到讓他難堪羞恥的待遇,到今天還想不通為什麼。他向一位清秀好看的女學生問時間,女孩彎起手肘湊近,他瞇起日益不中用的眼讀取,短短的幾秒的凝結,女孩被友伴扯離,兩人一番交頭接耳,眼神帶著異樣。他覺得不很舒服,公車停靠,他踱了上去,停靠在門邊。門要關上的時候,女孩的朋友跳到馬路上,衝著他喊變態。他還來不及反應,門關上了,一車的眼光全注視著他,又羞又慚又不知如何辯解,他在一車子的疑惑與輕視中熬過幾百公尺的一站,匆匆下車,匆匆走離人群。雨傘撐住了他的顛簸,撐不住他破損的自尊。那天回家前,他特意繞到夜市,買了隻仿冒的勞力士。頂樓的房間空冷冷的,桌上一鍋媳婦端來的燉肉已凝凍,像他的心一般,缺乏應有的香味顏色。
那隻勞力士在隔天的清晨就被刻意遺忘。
一把年紀了,他不懂自己怎麼會在意那樣無意義的指控。
他在朦朧亮的清晨微光裡醒來,每天,梳洗後換穿上燙得英挺的襯衫長褲。拎著把大黑傘,在準六點的報時鐘聲歡送下出門。用過早點,順著大馬路直走,眼神搜索著起早的年輕女孩,在問時間的同時,貪婪的汲取著青春特有的氣息。
「小姐,請問現在幾點鐘?」
收入《第五個季節》創作合集 (未來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