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0 15:59:16阿盛
【序】女郎墜馬的背後─呂昱
女郎墜馬的背後─試談阿盛的《綠袖紅塵》 呂昱
《綠袖紅塵》序
就阿盛已出版的四本散文集(註:至一九八五年計)觀察,如果要我開列一份臺灣當今最具才華與潛力的十位青年作家名單,我保證阿盛的名字一定在名單上(我也的確為年輕人開過這份名單了)。
阿盛早期的散文,即使質樸,即使懷舊,卻實在是很不抒情的。他那種鄉土「風格」的文字裏所張放的細刺,扎疼人心之餘,不免要領受他「意有所鬱結」的抒臆心態。然後當他在臺北這個什麼都走了樣的城市「捧了十年飯碗」,他的質樸,他的表舊不免也要跟著「轉型」──既目睹自己的社會已畸形到這步田地,作家的筆怎麼能閒盪著而不去掘出問題的病源呢?這時候的阿盛,無疑的定然要憤怒地注起作家的使命感,一大步便跨進社會黑暗面,竟當起見證者的角色毋寧是可以理解的。
從評論者的立場看,若將阿盛的「綠袖紅塵」系列文意歸類為「妓女文學」大概是合宜的。
其實存心要論斷「妓女文學」在臺灣是否已經有其承續傳統殊無積極意義。但有些作家執意將其筆尖探進風塵世界,強做解人似地寫起妓女故事,在八○年代裏卻似乎是個怪異的文學現象。
早從白先勇〈金大班的最後一夜〉、〈孤戀花〉、楊青矗的〈在室男〉、黃春明的〈看海的日子〉、〈莎喲娜啦再見〉,以及王禎和的〈玫瑰玫瑰我愛你〉等等,這些以妓女為小說要角的文學作品陸續被改編成電影,姑不論改編後究竟還留存多少原作精神,卻由於這些「妓女文學電影」多數曾有過不錯的票房紀錄,一方面固然加強了電影界物色「文學妓女」的信心,一方面也打動了某些作家「凡念」(版稅加電影版權,名利兼收),妓女文學一時成為此地文壇風尚了,上焉者掛起人道主義的牌照,以編故事的陳舊方式,硬是將聖女光環浪漫地套在苦哈哈的妓女頭上;結局是水深火熱的妓女終能得到「精神」的拯救;等而次之者,無非是以廉價同情心意淫了自己筆下的妓女人物,還猶然沾沾以悲憫情懷而自喜。
「妓女文學」最典型的寫法是:她是養女或破落戶的女兒,為了清償父債(更煽情的則是為了醫治父病),被迫賣身下海,在遍嘗皮肉生涯的最深痛楚之後,她毅然脫離苦海(火坑),重新追求自我尊嚴的新生(甚至將罪大惡極的老鴇一刀斃死亦在所不惜)。
這個典型故事,不用作家寫,多數從事色情行業的人都有能力編出一套博人同情的「身世」。
沒有人敢否認妓女也是社會的畸零人,是社會價值下被踐踏的弱者;也沒有人敢完全否認妓女內存在著不少被迫賣身的苦命人(絕大多數山地少女甚至是不明不白地被推進火坑的);但是,倘若作家們有意要透過文學之筆疾言譴責我們社會的貧富不均;有意要為社會暗角討生活的流落者申訴不平;有意為人格受辱者索討公道,那麼再要編派一個上述的典型妓女故事以為伸帶,我以為必然是放錯砲了!
臺北市究竟有多少賓館、酒廊、卡拉OK、地下舞廳、地下酒家?別說小市民們說不出驚人數量,即連市政府、稅捐單位,或專門掃黃的情治單位也一樣無法提出正確的統計數字!然而,這些色情交易場的存在,而且是大量的存在,卻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實。有心的作家們──扛起人道主義使命的作家們,走在街頭,舉目盡皆撩亂的色情市招,該不該認真地思考一下計量一下,我們的社會又何以能提供如此大量的妓女?
阿盛的「綠袖紅塵」系列文意似乎意圖給我們一點答案吧!
很可能你曾在臺北街頭的某個角落見過我,但是你不太可能看出我是做什麼的,別以為我們都一定有風塵味,別以為我們都是豔麗而頭腦簡單的女人,也別以為我們都一定沒念過幾天書,純粹用色相賺錢。
這段「妓女的告白」指陳了什麼?大量的妓女人口,導致妓女形象的平凡化──我們無法再以「煙花女」形容從事這行業的女性了!
以阿盛採樣的幾位女郎故事,春春、秋秋、屏屏、如如、芳芳、虹虹,雖說每個人的背景互異,下海的動機各有不同,彼此教育程度亦懸殊頗大,但歸納而言其價值系統只有一個:以出賣皮肉換取生活的基礎與虛榮。
「她的腦中乍然想現滿天飛舞的鈔票,鈔票飄著疊著,疊成一張女巫的臉,恆常這樣……」
「每個月,屏屏賺的錢不只五萬元……她的男朋友每個月至少向她伸手拿五萬元……她沒有家沒有尊嚴,她唯一能抓住的就這麼一個男人……」
「她一天接了七、八個客人,唱歌時差點暈倒在臺上……她父母裝做不知道她在做什麼事,總是對人宣稱女兒是歌星……」
嚴格來說,這些故事樣本除了山地女郎秋秋已無家可歸無處可逃之外,以傳統道德價值判斷,她們都沒有非操此業即無去路的積極條件。換言之,她們的故事和典型的妓女故事實已大異其趣。
我無法不再做,我需要錢……除了這,我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很快賺到足夠的錢,我幾百次想脫離這個圈子,但是我沒有能力做其他的事……
春春的故事當然還是不脫老套的為醫父病,為弟妹付學費等經濟壓力,這時不禁要讓人疑惑,如果道德理念仍然深繫其心,仍然是春春為人處事的最高指導準則,她會那麼輕易就「聽了那個酒女的話」走進賓館而墜馬西門嗎?
無論如何,這個社會已經病了。阿盛也許還很敦厚地使用許多文字刻意描寫這些女郎的心理掙扎,畢竟這些採樣並不能掩飾金錢的獲得遠勝於道德維護的新的社會價值觀念。這不是這些女郎的問題,毋乃是整個社會的大病變。這些「落翅仔」也不過是被這套社會新價值觀(賺錢才是生活的最高目的)所壓迫的挫敗者和受害者。
阿盛的「綠袖紅塵」系列文章所急欲批判的應該是整個病態社會而不只是為這些故事一灑同情之淚吧!
也唯有放大到整個社會的價值體系去追索錯落與混淆的病徵,「妓女文學」才有更高的評價可言。
阿盛已走了一大步,這條路卻還那麼長啊!
《綠袖紅塵》序
就阿盛已出版的四本散文集(註:至一九八五年計)觀察,如果要我開列一份臺灣當今最具才華與潛力的十位青年作家名單,我保證阿盛的名字一定在名單上(我也的確為年輕人開過這份名單了)。
阿盛早期的散文,即使質樸,即使懷舊,卻實在是很不抒情的。他那種鄉土「風格」的文字裏所張放的細刺,扎疼人心之餘,不免要領受他「意有所鬱結」的抒臆心態。然後當他在臺北這個什麼都走了樣的城市「捧了十年飯碗」,他的質樸,他的表舊不免也要跟著「轉型」──既目睹自己的社會已畸形到這步田地,作家的筆怎麼能閒盪著而不去掘出問題的病源呢?這時候的阿盛,無疑的定然要憤怒地注起作家的使命感,一大步便跨進社會黑暗面,竟當起見證者的角色毋寧是可以理解的。
從評論者的立場看,若將阿盛的「綠袖紅塵」系列文意歸類為「妓女文學」大概是合宜的。
其實存心要論斷「妓女文學」在臺灣是否已經有其承續傳統殊無積極意義。但有些作家執意將其筆尖探進風塵世界,強做解人似地寫起妓女故事,在八○年代裏卻似乎是個怪異的文學現象。
早從白先勇〈金大班的最後一夜〉、〈孤戀花〉、楊青矗的〈在室男〉、黃春明的〈看海的日子〉、〈莎喲娜啦再見〉,以及王禎和的〈玫瑰玫瑰我愛你〉等等,這些以妓女為小說要角的文學作品陸續被改編成電影,姑不論改編後究竟還留存多少原作精神,卻由於這些「妓女文學電影」多數曾有過不錯的票房紀錄,一方面固然加強了電影界物色「文學妓女」的信心,一方面也打動了某些作家「凡念」(版稅加電影版權,名利兼收),妓女文學一時成為此地文壇風尚了,上焉者掛起人道主義的牌照,以編故事的陳舊方式,硬是將聖女光環浪漫地套在苦哈哈的妓女頭上;結局是水深火熱的妓女終能得到「精神」的拯救;等而次之者,無非是以廉價同情心意淫了自己筆下的妓女人物,還猶然沾沾以悲憫情懷而自喜。
「妓女文學」最典型的寫法是:她是養女或破落戶的女兒,為了清償父債(更煽情的則是為了醫治父病),被迫賣身下海,在遍嘗皮肉生涯的最深痛楚之後,她毅然脫離苦海(火坑),重新追求自我尊嚴的新生(甚至將罪大惡極的老鴇一刀斃死亦在所不惜)。
這個典型故事,不用作家寫,多數從事色情行業的人都有能力編出一套博人同情的「身世」。
沒有人敢否認妓女也是社會的畸零人,是社會價值下被踐踏的弱者;也沒有人敢完全否認妓女內存在著不少被迫賣身的苦命人(絕大多數山地少女甚至是不明不白地被推進火坑的);但是,倘若作家們有意要透過文學之筆疾言譴責我們社會的貧富不均;有意要為社會暗角討生活的流落者申訴不平;有意為人格受辱者索討公道,那麼再要編派一個上述的典型妓女故事以為伸帶,我以為必然是放錯砲了!
臺北市究竟有多少賓館、酒廊、卡拉OK、地下舞廳、地下酒家?別說小市民們說不出驚人數量,即連市政府、稅捐單位,或專門掃黃的情治單位也一樣無法提出正確的統計數字!然而,這些色情交易場的存在,而且是大量的存在,卻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實。有心的作家們──扛起人道主義使命的作家們,走在街頭,舉目盡皆撩亂的色情市招,該不該認真地思考一下計量一下,我們的社會又何以能提供如此大量的妓女?
阿盛的「綠袖紅塵」系列文意似乎意圖給我們一點答案吧!
很可能你曾在臺北街頭的某個角落見過我,但是你不太可能看出我是做什麼的,別以為我們都一定有風塵味,別以為我們都是豔麗而頭腦簡單的女人,也別以為我們都一定沒念過幾天書,純粹用色相賺錢。
這段「妓女的告白」指陳了什麼?大量的妓女人口,導致妓女形象的平凡化──我們無法再以「煙花女」形容從事這行業的女性了!
以阿盛採樣的幾位女郎故事,春春、秋秋、屏屏、如如、芳芳、虹虹,雖說每個人的背景互異,下海的動機各有不同,彼此教育程度亦懸殊頗大,但歸納而言其價值系統只有一個:以出賣皮肉換取生活的基礎與虛榮。
「她的腦中乍然想現滿天飛舞的鈔票,鈔票飄著疊著,疊成一張女巫的臉,恆常這樣……」
「每個月,屏屏賺的錢不只五萬元……她的男朋友每個月至少向她伸手拿五萬元……她沒有家沒有尊嚴,她唯一能抓住的就這麼一個男人……」
「她一天接了七、八個客人,唱歌時差點暈倒在臺上……她父母裝做不知道她在做什麼事,總是對人宣稱女兒是歌星……」
嚴格來說,這些故事樣本除了山地女郎秋秋已無家可歸無處可逃之外,以傳統道德價值判斷,她們都沒有非操此業即無去路的積極條件。換言之,她們的故事和典型的妓女故事實已大異其趣。
我無法不再做,我需要錢……除了這,我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很快賺到足夠的錢,我幾百次想脫離這個圈子,但是我沒有能力做其他的事……
春春的故事當然還是不脫老套的為醫父病,為弟妹付學費等經濟壓力,這時不禁要讓人疑惑,如果道德理念仍然深繫其心,仍然是春春為人處事的最高指導準則,她會那麼輕易就「聽了那個酒女的話」走進賓館而墜馬西門嗎?
無論如何,這個社會已經病了。阿盛也許還很敦厚地使用許多文字刻意描寫這些女郎的心理掙扎,畢竟這些採樣並不能掩飾金錢的獲得遠勝於道德維護的新的社會價值觀念。這不是這些女郎的問題,毋乃是整個社會的大病變。這些「落翅仔」也不過是被這套社會新價值觀(賺錢才是生活的最高目的)所壓迫的挫敗者和受害者。
阿盛的「綠袖紅塵」系列文章所急欲批判的應該是整個病態社會而不只是為這些故事一灑同情之淚吧!
也唯有放大到整個社會的價值體系去追索錯落與混淆的病徵,「妓女文學」才有更高的評價可言。
阿盛已走了一大步,這條路卻還那麼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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