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5 00:21:37阿盛

【文學獎訊息】第6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










6屆新北市文學獎徵件簡章

 

一、活動宗旨:培育文學閱讀與寫作人口,推動文學創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資格:凡以中文創作者,並依年齡分為黃金組(年滿65歲者)、成人組(年滿18歲以上、未滿65歲者)及青春組(未滿18歲者);

上屆新北市文學獎各類首獎得主,不可參加該得獎獎項之比賽(例如成人組散文類首獎得主,不可參加成人組散文類組,依此類推)

類別與作品字數:

 

【黃金組】

類別、文體、字數不拘,以鼓勵長青樂活、探索樂齡心境、呼應老人共餐風潮……等為主題。

【成人組】

(一)      散文:字數20004000字以內。

(二)      新詩:字數30行以內。

(三)      童詩:字數20行以內。

(四)      短篇小說:字數500010000字以內。

(五)      童話故事:字數20003000字以內。

(六)      職場書寫:字數2000字以內。以職場書寫為主題。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青春組】

(一)      散文:字數2000字以內。

(二)      新詩:字數1020行以內。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舞臺劇本組】

未曾公演(校園除外)之劇本,演出長度至少60分鐘以上。

【繪本故事組】

字數10002000字以內。以兒童閱讀為對象,不限文體與創作主題,請以文字投稿,不需繪圖及分鏡。

【新北漫遊書寫組】

以行旅新北或地景為主題,1200~1500字小品文,另請附沖洗好之46照片13張作為參考。

 

 

 

六、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七、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黃金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成人組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童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短篇小說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童話故事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職場書寫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青春組】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千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1座。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千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1座。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舞臺劇本組】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

入選2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繪本故事組】

入選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新北漫遊書寫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請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6128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及公告」、「新北市文學獎」主題網站(http://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文學獎簡章」下載報名表。

(二)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三)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17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2960-34564511

九、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58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二)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三)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四)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五)作品出版

1.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權,並永久無償授權承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2冊。

3.繪本故事組得獎作品,為配合圖文編排,本局有權進行修改。

(六)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