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0 08:32:42阿盛

【小史藝】兩年田僑 ─ 阿盛




        應該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田僑」指謂因田致富的人,但何以稱僑?

     以前,台灣經濟不好,菲僑馬僑等,往往事業有成後前來台灣投資,一般稱為僑仔,僑仔一詞等於富翁。1960年代起,台北城擴大發展,政府須徵收農田闢路,建商跟進收購農田建屋,前者無利可圖,後者變土作金;移民日增,大興土木,農人得以高價賣田,因此致富。人們乃借用僑仔一詞,冠以田字,曰田僑仔。

     最早的田僑,當然多數原擁有之田位於城郊,例如忠孝東路之類。接著就是城四周鄉鎮,例如內湖永和之類。再來是城之第二圈第三圈外圍鄉鎮,例如蘆洲汐止土城之類。

     然而,人,排隊投胎前應該都領有「糧票」,能吃多少堪吃若久,料是都有配給額度,老天規定的,半點不由人。

     舉一例。

     雙和某農,是獨子,1962年左右,主動將1000坪家族墳場賣出,一坪150元;在他認為,墳場居然可以論坪賣,簡直天官賜福,實際上,也真是台灣史上罕見。接著,將約一甲田地脫手,共得500萬。那是一筆鉅款,當時台北的樓房價,大部分一坪1萬上下。

     由於他賣墳場,把歷代祖先都「請出來」,人皆側目視之,私下以別號稱呼,凡言及輒曰「彼個賣祖公的」,他雖知情但不以為意,面對譏諷便道:「怨妒乃父有錢是否?」。當年他約40歲,巧合,妻子過世,立即再娶,續弦25歲,天天打扮時髦攜手出遊,雙和地區人皆識之。不到半年,續弦忽然消失,500萬同時消失;他的兩個兒子憤而逼迫出售甫購得之二層透天樓,得款棄父離去。1965年開始,他住在僅存的二十餘坪溪邊磚寮,做雜工為生,直到2001年,孤單死去,久居他鄉且已當祖父的兩子這才回來,2003年,磚寮拆除併四邊他人地興建大樓。

     我認識一耆老,2005年,他指點一老婦曰:「伊就是彼個兩年田僑的後室。」我好奇追問。原來,那女人捲款逃走後二年,錢被情夫騙去,一直躲在永和某角落,同樣艱苦度日,卻從未有人告知其夫。

     兩年田僑,是同一人的另一別號。


─中時人間副刊 201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