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第七屆懷恩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懷恩慈善基金會‧聯合報副刊
●徵文主題:
1.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2.為鼓勵年輕人聆聽、探求年長者的人生經歷,特設「兩代寫作組」,由年長者口述歷史、年輕人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評選重點: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組別、獎項:
兩代寫作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八千元
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
社會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學生組:
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唯學生組第四、五、六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社會組、兩代寫作組;社會組第四、五、六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學生組,但可參加兩代寫作組;兩代寫作組第五、六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學生組、社會組。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徵文。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8月27日,郵戳為憑。揭曉:十二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文末請註明字數。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字數、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2第七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全文網址: 聯副文訊/2012懷恩文學獎徵文辦法 | 聯副‧創作 | 閱讀藝文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READING/X5/7195128.shtml#ixzz1zUEYQC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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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林榮三文學獎徵文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 ||||||||||
宗 旨 | 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 |||||||||
資 格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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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項 | 一.短篇小說獎 | 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 ||||||||
二.散文獎 | 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 |||||||||
三.新詩獎 | 行數從數行到五十行以內皆可。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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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品文獎 | 字數一千字以內。 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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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說明 | 一.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 |||||||||
應徵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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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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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 七月一日起收件。 | |||||||||
截稿日期 | 八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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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過程 | 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 |||||||||
揭曉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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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 獎 | 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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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www.lrsf.org.tw |
●第二十五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 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文建會 贊助單位:台北市文化局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二、類別: 甲.散文創作類: 以敘事、抒情為主,不限題材,文題自訂。字數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為限。 優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 乙.翻譯類 (英譯中 ): 譯詩組 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文組 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三、參賽條件: (一)全球華人均可參加。 (二)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首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性質的獎項。散文獎則不受此限。 (三)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 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四)每人應徵散文組以一篇為限,譯詩組或譯文組可擇一或兩組都參加。參加譯詩、譯文同時獲獎,由評審擇優錄取其中一項。 四.相關規定: (一)收件日期:一○一年七月一日至八月十日(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一○一年十月中旬。 (三)頒獎日期:一○一年十一月中旬。 (四)發表及出版:散文類及翻譯類作品由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發表,九歌出版社出版得獎作品集 (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 ),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五、參賽相關規定 (一)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 A4紙張(單面列印),作品彌封評選,如有任何姓名資料,一律淘汰。散文創作類一式 2份,翻譯類一式 4份。 (二)應徵者填妥報名表,請至九歌文學網( http://www.chiuko.com.tw/)下載相關表格填寫,附於稿末,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 02— 2577-6564轉 24查詢)。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三)發現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名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 (四)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 (五)翻譯類之原文,請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台北市文化局、中華日報社網站、九歌文學網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六)作品請掛號郵寄至 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散文創作類、譯詩組、譯文組)。作品一律不退件。 (七)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 (八)應徵者需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六.評審: (一)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作品如有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三)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七.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 八.洽詢電話:( 02) 2577-6564分機 24 文化部網址: http://www.cca.gov.tw 台北市文化局網址: http://www.culture.gov.tw 中華日報社網址: http://www.cdns.com.tw 九歌文學網網址: http://www.chiuko.com.tw |
●第八屆林榮三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自由時報 宗旨: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獎項: 一.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字至一萬兩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二.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三.新詩獎:五十行以內。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四.小品文獎:字數一千字以內。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獎項說明: 一.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應徵條件: 一.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形式的媒體全部或局部發表,包括個人部落格,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二.以中文寫作應徵。 三.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四.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應徵辦法: 一.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二.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四.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收件日期:7月1日起收件。 截稿日期:8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過程: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揭曉日期: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11月5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得獎入選者,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得獎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公布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 頒 獎: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
主辦:聯合報、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宗旨:鼓舞全世界華文作家,創作有影響力的好作品。
文學獎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字數不得超過六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一座。
2.散文獎──字數不得超過三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六萬元,獎座一座。
3.新詩獎──作品限短詩一首,行數不得超過四十行(總字數不得超過六百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二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二名,獎金各五萬元,獎座一座。
4.極短篇獎──字數不得超過一千二百字。不分名次,優選八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應徵條件:
1.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3.聯合報副刊組同仁不得應徵。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文類。
2.作品請打字列印,一式五份,文末請註明字數(新詩請註明行數),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標明應徵聯合報文學獎的「短篇小說獎」、「散文獎」、「新詩獎」、「極短篇獎」,一律以掛號郵寄(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聯合副刊轉「聯合報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email、參賽篇名,並附簡歷。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評選規定:
1.初複選作業由本報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本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本報系所有。編入文學獎作品集時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本報追回獎金及獎座。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6.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2012年5月1日起開始。
截止:2012年7月5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12年9月16日。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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