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2 16:32:33阿盛
【阿盛】秀桃
明叔的三個兒子娶親時,都由我當伴郎。因為,明叔說:「以這裡為中心,半徑兩公里的範圍內,沒人比你更適合。」
這話是有意思的。當伴郎,約定俗成但不明說的要件至少三個,第一,相貌大眾,第二,氣質平庸,第三,衣著普通。這樣的人,再怎麼裝扮,都未至於搶走新郎的光采。當伴娘的最好也是如此。
我無所謂,反正順水人情。那三次婚禮,除了第二次那個伴娘之外,沒人多看我一眼。那伴娘何以看我兩次?她顧及整體面子:「拜託你喔,領帶重打一次,皮鞋帶繫好,還有,花別插在肩膀上,好嗎?謝謝你喔。」我答不客氣,以原樣如儀行禮,過程照舊順利,依然皆大歡喜。
婚禮嘛,新郎新娘高興就好。我有時候很單純,明叔喜歡我這種單純。他其實與我非同姓非親戚,歲數大,居相鄰,禮貌上尊一聲叔。他常說:「等我女兒出嫁,你來當放炮舅吧。」我含糊應了,心中納悶,怎麼可能?那樣的女孩誰敢娶呢?假設是我,寧可就近去跳急水溪。
明叔疼小女兒,全鄉盡知。秀桃,名字不特別,可是這顆桃在明叔眼中是王母娘娘大宴後僅餘的仙桃。「誰敢說我女兒有一點點不好,」明叔經常對熟人陌生人說:「我用鐵砂掌劈斷他的嘴角筋。」
誰會吃飽了撐肚子去拔虎鬚?明叔十六歲起行走江湖,身上看得見的刀疤至少七、八條。他是全鄉第一也是唯一開菜店的,有錢有兄弟,我自小見慣那些竹雞,其實並不兇狠,待人有禮,明叔發脾氣打他們,直直站好,沒敢隨便爭辯,待得明叔氣平了,一樣立正輕聲說解:「大兄,是這樣的──」明叔嗯嗯兩聲,只一句:「下次再犯,剁腳筋,走吧。」
竹雞們負責處理菜店的各種日常或突發事。菜店,用都市人的話說,叫酒家。竹雞,用我鄉外人的話說,叫小流氓。做小流氓不容易,得苦練身手,打架時必定衝最前頭,除了自家大兄,別人喊不動他們。
當然,大兄的長輩是例外。明叔的老母三春姑婆,半小腳,拄拐杖,她打兒子絕不拿捏力道,明叔挨打時總要笑:「阿母,多吃一點飯啦,氣力太小了呢。」姑婆也笑了:「換作二十年前──哼。」「阿母,二十年前我跑得更快呢。」「若不是只生你一個──哼。」「阿母,生一個賢子,好過生十個不肖。」「你賢?你賢得氣死老母。」「阿母莫生氣,生氣會落齒。」我與鄰人都愛看他們母子鬥嘴,那好玩。「好子負老爸,歹子孝老母。」鄰人每每感嘆,順口誦念一些老諺。
唯一事,明叔不聽姑婆的。姑婆認為女孩子勿嬌養,寵慣了將來制不服。但她的拐杖從未落在秀桃身上,她也疼秀桃。我自小學開始出入明叔家,直到二十三歲北上讀書,只聽過姑婆罵秀桃兩次。一次是因為秀桃把便當摔在明嬸腳邊,另次是秀桃嚎叫同學笑她父親是菜店頭家。姑婆不明白開菜店有什麼好笑的,指責秀桃「吃飯的人哪裡知道賺錢的人辛苦?」明叔先對老母笑,轉臉對一個竹雞吼:「明天去學校放話,給我記得!」
秀桃少我五歲,她的脾性比明叔更烈,像五、六月的鳳凰花。她三哥結婚那天,不曉得誰嫌她衣服土樣,她回房換下,扯成一片一片,丟出門外,再不肯出來。明叔在她房外說好話,無反應。我當伴郎,不管這個,明叔卻來求我,我想了想:「可以,先講好,我用任何方法,明叔莫見怪。」明叔點頭,我等了幾分鐘,在房門旁大喊:「秀桃,別耍流氓,妳的行為很像撒嬌討錢的酒家女!」秀桃打開門,深深看我,返內穿好衣服,進入客廳。明叔張口,喉結一上一下,久久才咬牙說:「我兩種事業,你短短十多字就全罵到了,你厲害,唔,厲、害!你還真是單純?」
明叔的菜店原本不單純,兼賭場呢。賭場沒定期,成局就開,風頭緊就收。閒暇,明叔教竹雞們練功夫,其中特重鐵砂掌。鐵砂掌也稱鐵拳頭,院中空地置一爐,爐上放鐵鍋,鍋中盛八分滿的鐵屑或細砂,相混亦可,鍋下生火,練者以手掌翻剷,溫度漸高,不能畏縮,添柴三次,爐火熄後,繼續翻剷,直到鐵砂轉涼才收手,以特製漢藥汁塗抹。
有個竹雞,我喊他李哥,練得最好。喊哥是看重, 他少我四歲。我到台北前,竹雞們請吃飯,他們的看法,讀書人都是孔子公指派考上的,所以席間他們盡量裝斯文,粗話極少出口。散席,李哥悄聲說:「我大兄很信任你,你看你當了三次伴郎哩,幫個忙,我想──那個──你想──秀桃──你幫忙講一聲──對我大兄──好不好?」我支吾左右。李哥簡直比我單純十倍了,我當不起這個放炮舅的。
在台北讀書的日子,乏善可陳。我受教於很多好教授,所謂乏善,指的是打工籌學費,那真不善,豔日下寒雨中,扛重物爬鷹架。竹雞們練棍棒鐵砂掌根本不算一回事,比起來,我練的算是十八銅人功了,而且練心志,我強忍念親思鄉的苦,一年只回家一次。
頭兩年,回家一切如故。我去明叔家看探,秀桃淺淺瞧我,似恨似怨不多交談。反倒是菜店女人熱情迎接,她們還湊錢送紅包,我推辭,她們抓我衣領,紅包塞入我褲袋:「錢,有二三四舍會捧來拜託我們拿,推什麼?」舍,俗稱有錢人,二三四,概括泛指所有的舍。
李哥也集金送紅包,我乾脆受了。大二那年春節,他與我講了很多話,重點是秀桃。「還在想秀桃的事嗎?」「是啊,她高中快畢業了。」「別想。」「你意思是我配不上。」「什麼叫配得上配不上?她那個性,你會不曉得?」「曉得,大小姐嘛,不過以後懂事該會改。」「改?你有能耐讓她改?」「她有點喜歡我的。」「李哥,我從她出娘胎看到現在,換作是我,沒膽量娶她。」「好吧,我再多想想。」
下一個暑假,見到的變化極大。聽說李哥脹了膽求婚,三春姑婆沒意見,明叔有意見,暫時擱下。同時,鄰鎮靠我鄉很近的地方,開了一間大規模的酒家,地盤混淆了,雙方衝突了幾回,明叔重殘,菜店經營出問題,李哥代撐過數月,終究歇業。秀桃沒考上大學,在家。昔日熱熱鬧鬧的明叔家,庭院鳳凰樹下百千片花瓣,姑婆坐在樹頭,明嬸陪著。明叔躺床上,說三兩句,停下,又說三兩句。他提及秀桃,提及李哥,我聽著。明叔悽笑:「你來當放炮舅吧。」「秀桃答應了?」「答應了。」
來不及了,我心裡明亮。大四春節前,我提早回家,當放炮舅。放炮舅是名目而已,並非一定是什麼舅。婚禮不如前三次喧譁,將宴客,我去看新娘,尚未到門口,一個玻璃瓶飛中鞋根,往裡窺視,看來像伴娘的女子正在向秀桃道歉,我省下招呼,走開。
明嬸走了,我畢業後一年。明叔原打算恢復舊業,大部分菜店女人肯助力,李哥要代管,可是,盤計又盤計,鄰鎮的酒家女年輕且多,爭不贏。明叔的大兒子二兒子主張入虎穴,欲在鄰鎮酒家對面開新店,尚在洽商租屋,明叔的三兒子被人暗算了。接下來輪番惡鬥,竹雞們或傷或逃,差不多散光。明叔雖能跛著走路,在老母面前卻再也笑不出來。三春姑婆向明叔討小孫子:「好好開菜店,去結冤仇舞拳頭動刀子做什麼?」「阿母,莫講啦,我錯。」我在一旁沉默,明叔轉頭對我:「秀桃要離緣,你去找她開解好嗎?你們一起長大的。」
我到李哥家。李哥的老母拉著我的手,一邊哭一邊訴。訴什麼呢?總歸一語,雞飛狗跳。秀桃入了李哥家門後,連貓都怕她,細節不用說了。我與秀桃對坐,她不跟我講話。我重施故技,假作輕鬆:「秀桃,別耍流氓──」她惡狠狠瞪眼,我閉嘴。我大遜昔時,我一點也不厲害了。
返台北上班。明叔打電話告訴我,秀桃離開李哥了。「再嫁嗎?」「隨她啦,我能怎樣呢?」「我不再當放炮舅了。」「這種話不好笑。」
秀桃第二次嫁人時,不清楚有沒有人當放炮舅。新郎是縣議員,但秀桃算不算新娘?她是細姨,與大婦分開住。娶細姨需要放炮嗎?我存疑。
三春姑婆駕返瑤池,我上班第四年。歸鄉第一天,明叔的二兒子說起妹妹,不意外,秀桃又鬧了一番雞犬不寧,詳情毋需說了。歸總一語,縣議員給一大筆錢,叫她「去嫁個皇帝當皇后娘娘」。喪禮上,未見秀桃。明叔蒼老多多,他撫棺泣呼:「阿母,妳的拐杖呢?妳的拐杖呢?妳打我啦,打我啦。」鄰人感嘆:「好去尚福氣,歹活無了時」,出殯一路上,我反覆思量這老諺適不適合用來形容姑婆。她高壽,睡著走的,這有福氣,那,她在世失了媳婦孫子,日子過得是好是歹?
隔年夏,李哥準備再娶。他問我該找誰當伴郎:「長途電話很貴,你快說。」「以前的兄弟呢?」「只存一個在故鄉。」「誰?」「常跟在我大兄身邊那個,正德。」「找他啊。」「不行,他早先練鐵砂掌,斷手筋,破相,未合啦。你──好否?」「我很好啊。」「我是說,就你來當,好否?」
只好請假。母親照例嘮叨要我快娶親,我躲開。去問候明叔。他與大兒子開了一間獎券行,生意不錯。「十多年了,我還在當伴郎。」我玩笑。「沒人比你更適合。」明叔的大兒子說。「秀桃?」「在菜堂,做菜姑。」「哈?」「哈!」明叔垂頭想事的樣子,客人進門都未察覺。
菜堂,正式名稱叫齋堂,菜姑,帶髮吃齋的婦女。我騎車往溪畔的菜堂,半路停下。人各有命,世事多變,我能掌握多少?即使見到她,我有何可說?……我在路邊鳳凰樹下坐著想。從上衣口袋掏出幾封很舊很舊的信,展開其中一封的信紙,摺痕處處,明叔的二兒子結婚,那年我二十一歲,信是那陣子收到的,細細的筆跡:「……你長得五官端正,氣質很好……我二嫂的伴娘自己醜,卻嫌你……你有光采,你有個性,我喜歡你那無所謂的作風……你喜歡我嗎?……以後離鄉會忘了我嗎?別忘了我好嗎?……我真的要等你,我十六歲了,再過幾年就長大了。——真心欣賞你的秀桃」
摺好信,我翻開另一封的信紙,相同的筆跡,字多了些:「……你故意罵我耍流氓,你不知道我討厭這個流氓家庭嗎?……上次給你信,你沒有一點表示,我氣的是這個……給我一點明白的表示吧……你一定會到台北念書的,台北有很多漂亮女孩……我快十八歲了……你嫌我的家庭嗎?我不是自願生在這裡的……我脾氣不好,一定聽你的話去改……你相信我,我做得到的……為什麼每次見面都不表示呢?……你怕什麼?你怕什麼?……我的心屬於你。——秀桃」
其他幾封信亦發黃了,都是秀桃結婚前寄來的,我不曾回信。我不想再看,一併收入袋裡。
鳳凰花隨風微飄,不遠的急水溪堤岸,灰灰的,望頭上,一樹的紅,火燒也似的紅,我的心有灰有紅。到底去不去看她?她會不會理我?我緩緩立起,牽車,跨上,極慢的騎向菜堂,看見菜堂大門了,附近好多燒向天際的鳳凰花,漂亮的鳳凰花,令人落淚的鳳凰花。我輕輕拭去眼角的水,轉車身,騎向來時路。
2003.11.30 自由時報副刊
這話是有意思的。當伴郎,約定俗成但不明說的要件至少三個,第一,相貌大眾,第二,氣質平庸,第三,衣著普通。這樣的人,再怎麼裝扮,都未至於搶走新郎的光采。當伴娘的最好也是如此。
我無所謂,反正順水人情。那三次婚禮,除了第二次那個伴娘之外,沒人多看我一眼。那伴娘何以看我兩次?她顧及整體面子:「拜託你喔,領帶重打一次,皮鞋帶繫好,還有,花別插在肩膀上,好嗎?謝謝你喔。」我答不客氣,以原樣如儀行禮,過程照舊順利,依然皆大歡喜。
婚禮嘛,新郎新娘高興就好。我有時候很單純,明叔喜歡我這種單純。他其實與我非同姓非親戚,歲數大,居相鄰,禮貌上尊一聲叔。他常說:「等我女兒出嫁,你來當放炮舅吧。」我含糊應了,心中納悶,怎麼可能?那樣的女孩誰敢娶呢?假設是我,寧可就近去跳急水溪。
明叔疼小女兒,全鄉盡知。秀桃,名字不特別,可是這顆桃在明叔眼中是王母娘娘大宴後僅餘的仙桃。「誰敢說我女兒有一點點不好,」明叔經常對熟人陌生人說:「我用鐵砂掌劈斷他的嘴角筋。」
誰會吃飽了撐肚子去拔虎鬚?明叔十六歲起行走江湖,身上看得見的刀疤至少七、八條。他是全鄉第一也是唯一開菜店的,有錢有兄弟,我自小見慣那些竹雞,其實並不兇狠,待人有禮,明叔發脾氣打他們,直直站好,沒敢隨便爭辯,待得明叔氣平了,一樣立正輕聲說解:「大兄,是這樣的──」明叔嗯嗯兩聲,只一句:「下次再犯,剁腳筋,走吧。」
竹雞們負責處理菜店的各種日常或突發事。菜店,用都市人的話說,叫酒家。竹雞,用我鄉外人的話說,叫小流氓。做小流氓不容易,得苦練身手,打架時必定衝最前頭,除了自家大兄,別人喊不動他們。
當然,大兄的長輩是例外。明叔的老母三春姑婆,半小腳,拄拐杖,她打兒子絕不拿捏力道,明叔挨打時總要笑:「阿母,多吃一點飯啦,氣力太小了呢。」姑婆也笑了:「換作二十年前──哼。」「阿母,二十年前我跑得更快呢。」「若不是只生你一個──哼。」「阿母,生一個賢子,好過生十個不肖。」「你賢?你賢得氣死老母。」「阿母莫生氣,生氣會落齒。」我與鄰人都愛看他們母子鬥嘴,那好玩。「好子負老爸,歹子孝老母。」鄰人每每感嘆,順口誦念一些老諺。
唯一事,明叔不聽姑婆的。姑婆認為女孩子勿嬌養,寵慣了將來制不服。但她的拐杖從未落在秀桃身上,她也疼秀桃。我自小學開始出入明叔家,直到二十三歲北上讀書,只聽過姑婆罵秀桃兩次。一次是因為秀桃把便當摔在明嬸腳邊,另次是秀桃嚎叫同學笑她父親是菜店頭家。姑婆不明白開菜店有什麼好笑的,指責秀桃「吃飯的人哪裡知道賺錢的人辛苦?」明叔先對老母笑,轉臉對一個竹雞吼:「明天去學校放話,給我記得!」
秀桃少我五歲,她的脾性比明叔更烈,像五、六月的鳳凰花。她三哥結婚那天,不曉得誰嫌她衣服土樣,她回房換下,扯成一片一片,丟出門外,再不肯出來。明叔在她房外說好話,無反應。我當伴郎,不管這個,明叔卻來求我,我想了想:「可以,先講好,我用任何方法,明叔莫見怪。」明叔點頭,我等了幾分鐘,在房門旁大喊:「秀桃,別耍流氓,妳的行為很像撒嬌討錢的酒家女!」秀桃打開門,深深看我,返內穿好衣服,進入客廳。明叔張口,喉結一上一下,久久才咬牙說:「我兩種事業,你短短十多字就全罵到了,你厲害,唔,厲、害!你還真是單純?」
明叔的菜店原本不單純,兼賭場呢。賭場沒定期,成局就開,風頭緊就收。閒暇,明叔教竹雞們練功夫,其中特重鐵砂掌。鐵砂掌也稱鐵拳頭,院中空地置一爐,爐上放鐵鍋,鍋中盛八分滿的鐵屑或細砂,相混亦可,鍋下生火,練者以手掌翻剷,溫度漸高,不能畏縮,添柴三次,爐火熄後,繼續翻剷,直到鐵砂轉涼才收手,以特製漢藥汁塗抹。
有個竹雞,我喊他李哥,練得最好。喊哥是看重, 他少我四歲。我到台北前,竹雞們請吃飯,他們的看法,讀書人都是孔子公指派考上的,所以席間他們盡量裝斯文,粗話極少出口。散席,李哥悄聲說:「我大兄很信任你,你看你當了三次伴郎哩,幫個忙,我想──那個──你想──秀桃──你幫忙講一聲──對我大兄──好不好?」我支吾左右。李哥簡直比我單純十倍了,我當不起這個放炮舅的。
在台北讀書的日子,乏善可陳。我受教於很多好教授,所謂乏善,指的是打工籌學費,那真不善,豔日下寒雨中,扛重物爬鷹架。竹雞們練棍棒鐵砂掌根本不算一回事,比起來,我練的算是十八銅人功了,而且練心志,我強忍念親思鄉的苦,一年只回家一次。
頭兩年,回家一切如故。我去明叔家看探,秀桃淺淺瞧我,似恨似怨不多交談。反倒是菜店女人熱情迎接,她們還湊錢送紅包,我推辭,她們抓我衣領,紅包塞入我褲袋:「錢,有二三四舍會捧來拜託我們拿,推什麼?」舍,俗稱有錢人,二三四,概括泛指所有的舍。
李哥也集金送紅包,我乾脆受了。大二那年春節,他與我講了很多話,重點是秀桃。「還在想秀桃的事嗎?」「是啊,她高中快畢業了。」「別想。」「你意思是我配不上。」「什麼叫配得上配不上?她那個性,你會不曉得?」「曉得,大小姐嘛,不過以後懂事該會改。」「改?你有能耐讓她改?」「她有點喜歡我的。」「李哥,我從她出娘胎看到現在,換作是我,沒膽量娶她。」「好吧,我再多想想。」
下一個暑假,見到的變化極大。聽說李哥脹了膽求婚,三春姑婆沒意見,明叔有意見,暫時擱下。同時,鄰鎮靠我鄉很近的地方,開了一間大規模的酒家,地盤混淆了,雙方衝突了幾回,明叔重殘,菜店經營出問題,李哥代撐過數月,終究歇業。秀桃沒考上大學,在家。昔日熱熱鬧鬧的明叔家,庭院鳳凰樹下百千片花瓣,姑婆坐在樹頭,明嬸陪著。明叔躺床上,說三兩句,停下,又說三兩句。他提及秀桃,提及李哥,我聽著。明叔悽笑:「你來當放炮舅吧。」「秀桃答應了?」「答應了。」
來不及了,我心裡明亮。大四春節前,我提早回家,當放炮舅。放炮舅是名目而已,並非一定是什麼舅。婚禮不如前三次喧譁,將宴客,我去看新娘,尚未到門口,一個玻璃瓶飛中鞋根,往裡窺視,看來像伴娘的女子正在向秀桃道歉,我省下招呼,走開。
明嬸走了,我畢業後一年。明叔原打算恢復舊業,大部分菜店女人肯助力,李哥要代管,可是,盤計又盤計,鄰鎮的酒家女年輕且多,爭不贏。明叔的大兒子二兒子主張入虎穴,欲在鄰鎮酒家對面開新店,尚在洽商租屋,明叔的三兒子被人暗算了。接下來輪番惡鬥,竹雞們或傷或逃,差不多散光。明叔雖能跛著走路,在老母面前卻再也笑不出來。三春姑婆向明叔討小孫子:「好好開菜店,去結冤仇舞拳頭動刀子做什麼?」「阿母,莫講啦,我錯。」我在一旁沉默,明叔轉頭對我:「秀桃要離緣,你去找她開解好嗎?你們一起長大的。」
我到李哥家。李哥的老母拉著我的手,一邊哭一邊訴。訴什麼呢?總歸一語,雞飛狗跳。秀桃入了李哥家門後,連貓都怕她,細節不用說了。我與秀桃對坐,她不跟我講話。我重施故技,假作輕鬆:「秀桃,別耍流氓──」她惡狠狠瞪眼,我閉嘴。我大遜昔時,我一點也不厲害了。
返台北上班。明叔打電話告訴我,秀桃離開李哥了。「再嫁嗎?」「隨她啦,我能怎樣呢?」「我不再當放炮舅了。」「這種話不好笑。」
秀桃第二次嫁人時,不清楚有沒有人當放炮舅。新郎是縣議員,但秀桃算不算新娘?她是細姨,與大婦分開住。娶細姨需要放炮嗎?我存疑。
三春姑婆駕返瑤池,我上班第四年。歸鄉第一天,明叔的二兒子說起妹妹,不意外,秀桃又鬧了一番雞犬不寧,詳情毋需說了。歸總一語,縣議員給一大筆錢,叫她「去嫁個皇帝當皇后娘娘」。喪禮上,未見秀桃。明叔蒼老多多,他撫棺泣呼:「阿母,妳的拐杖呢?妳的拐杖呢?妳打我啦,打我啦。」鄰人感嘆:「好去尚福氣,歹活無了時」,出殯一路上,我反覆思量這老諺適不適合用來形容姑婆。她高壽,睡著走的,這有福氣,那,她在世失了媳婦孫子,日子過得是好是歹?
隔年夏,李哥準備再娶。他問我該找誰當伴郎:「長途電話很貴,你快說。」「以前的兄弟呢?」「只存一個在故鄉。」「誰?」「常跟在我大兄身邊那個,正德。」「找他啊。」「不行,他早先練鐵砂掌,斷手筋,破相,未合啦。你──好否?」「我很好啊。」「我是說,就你來當,好否?」
只好請假。母親照例嘮叨要我快娶親,我躲開。去問候明叔。他與大兒子開了一間獎券行,生意不錯。「十多年了,我還在當伴郎。」我玩笑。「沒人比你更適合。」明叔的大兒子說。「秀桃?」「在菜堂,做菜姑。」「哈?」「哈!」明叔垂頭想事的樣子,客人進門都未察覺。
菜堂,正式名稱叫齋堂,菜姑,帶髮吃齋的婦女。我騎車往溪畔的菜堂,半路停下。人各有命,世事多變,我能掌握多少?即使見到她,我有何可說?……我在路邊鳳凰樹下坐著想。從上衣口袋掏出幾封很舊很舊的信,展開其中一封的信紙,摺痕處處,明叔的二兒子結婚,那年我二十一歲,信是那陣子收到的,細細的筆跡:「……你長得五官端正,氣質很好……我二嫂的伴娘自己醜,卻嫌你……你有光采,你有個性,我喜歡你那無所謂的作風……你喜歡我嗎?……以後離鄉會忘了我嗎?別忘了我好嗎?……我真的要等你,我十六歲了,再過幾年就長大了。——真心欣賞你的秀桃」
摺好信,我翻開另一封的信紙,相同的筆跡,字多了些:「……你故意罵我耍流氓,你不知道我討厭這個流氓家庭嗎?……上次給你信,你沒有一點表示,我氣的是這個……給我一點明白的表示吧……你一定會到台北念書的,台北有很多漂亮女孩……我快十八歲了……你嫌我的家庭嗎?我不是自願生在這裡的……我脾氣不好,一定聽你的話去改……你相信我,我做得到的……為什麼每次見面都不表示呢?……你怕什麼?你怕什麼?……我的心屬於你。——秀桃」
其他幾封信亦發黃了,都是秀桃結婚前寄來的,我不曾回信。我不想再看,一併收入袋裡。
鳳凰花隨風微飄,不遠的急水溪堤岸,灰灰的,望頭上,一樹的紅,火燒也似的紅,我的心有灰有紅。到底去不去看她?她會不會理我?我緩緩立起,牽車,跨上,極慢的騎向菜堂,看見菜堂大門了,附近好多燒向天際的鳳凰花,漂亮的鳳凰花,令人落淚的鳳凰花。我輕輕拭去眼角的水,轉車身,騎向來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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