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7 14:24:16杞人

收留公主

剛剛訂這個題目時,我本來想寫一些俏皮一點的文字的,
但...我放棄了...對這種事情我會突然變得嚴肅,
到底在搞什麼東西啊!!我想這樣破口大罵。

同事在星期三特地跑去基隆動物收容所”解救”她家樓下的狗狗妮妮,
據她說:妮妮是一隻很開心的小狗,常常自由的來來去去
然後有一天懷孕了,生下的小狗在剛斷奶就全數送人,
可能是因為孩子一下離開身邊,加上主人又整天把牠關在籠子裡,
引發躁鬱,整天的嚎叫;而這引起了鄰居們的抗議
於是飼主決定棄養,把牠送到基隆動物收容所
我會有一點難過的是,我們常常用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做一些自欺欺人的決定,好像送過去這樣的收容單位,就不算棄養了?如果在這樣的單位裡找不到收容者,所以牠被”處決”了,因為看不到,所以就可以安慰自己,自己並沒有做出對不起牠的事?
所以我說,一說到這樣的事,我就變得輕鬆不起來了,我無能為力再收留一隻狗,我家已經一狗二貓高收養密度了。

只能把這樣的連結放在下面,希望多幫牠曝點光,好能找到有緣人。

妮妮的故事:
http://blog.yam.com/luc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