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07 08:38:19虫雅各

040907


大學的時候,有個老師很少點名,但他總說:「你要讓我記起來你是誰,不然我不知道怎麼打分數!」言下之意,就是要你多發言,不然老師記不得你,分數也不會好看...。發言,成為我們那堂課重要的師生倫理。

許久過去後,我好像也患了我們老師對學生印象的失憶症。許多認識過的朋友,因著我們言談內容的流失,我也逐漸不記得他們的臉。有時,我甚或會覺得,有天我不再和自己對話了,我是否也會遺忘自己的臉?有人說,當人一死,他會立刻忘記自己的長相,即便軀體就在眼前,也壓根無法認出。遺忘和死亡的恆等,竟是我們靈魂模組的接口,另一種生命倫理。

曾經,我們眼前有一個又一個的〝你〞,但終究我們面對的還是在自我深處的〝你〞。無論對哪個〝你〞的認識、交談,是否都終究會在遺忘後灰飛湮滅,成為一個失去重心又慘白的靈體。如果真是如此,時間的意義僅短暫底存在年輕的軀體中,一切我們所珍視的累積,或者都只是一種妄想。又也許,我們都該在青春結晶前死去,讓遺忘的過程不會如是痛苦與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