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9 11:36:02Ariel

情殺案

今天看到了一則新聞:
【追求者「痴狂」 美女被潑酸】
剛從高雄市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工程研究所碩士班畢業的林偉盟,疑因追求林姓學姊不成,前天深夜趁林女返回住處,向她潑灑硫酸,造成林女頭部、背部二至三度灼傷,有毀容之虞,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檢方昨午偵訊後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二十七歲的林女兩年前曾參加某化妝品公司舉辦的網路之星選美,獲得第二名,林父對秀外慧中的女兒甚感驕傲,事發後,他十分懊悔讓女兒獨居,現
在除恐懼林偉盟再報復,更害怕容貌姣好的女兒想不開。
林女全身廿%灼傷,目前還在高醫加護病房觀察;林偉盟除向父親深表懺悔,也
向警方說他的行為傷害了兩家人,更在庭訊時聲稱希望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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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聯想到八十七年三月洪曉慧溶屍案,在當時造成清華大學一陣大轟動。那時新聞報得很大,不禁嘆想:處理感情的事情可以激憤也可以平凡而過,但是往往當要處理之際是很容易失去了理智,所以大部份我們看到的都是激動及憤怒所造就出來的悲劇!

有時候會感覺身為女人好像自小在婚姻及感情的價值上被強化後,處處都是以男人來做為考量,缺少了自主性,因而做錯事時則歸咎於女人,卻不會歸咎於男人,而將感情的失敗,轉為毀滅女性同窗。
總覺得女人在感情上用自尊心來當做競爭的籌碼,但到了最後若是輸了卻走向毀滅性的結果…
是我們所不樂見的!

慶幸自己不是這種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