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4 07:03:02 Phil

正在考慮是否要受洗嗎?千萬請您三思。為什麼我不信基督教(四)

文化入侵

談基督教信仰信仰不能不先瞭解中西文化的差異。拙作第一篇就提到,聖經是純西方世界的產物,對生長在中華文化傳統下的你我而言,是極其陌生的事物。在此不再提聖經有多難理解,而是要提一下日常生活習俗之差異。就拿禱告而言,在美國一群大男人在參加球類比實前,一起手牽手,一起禱告,在美國沒有人會覺得不妥。但這樣的行為舉止不可能發生在台灣。另一個場景可能在電影中大家經常看到,亦即手按聖經宣誓,自己所說證詞是絕對真實的。同樣的,這樣的習俗、規定亦不見於台灣。另外一樣是「十一奉獻」,就是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教會。我實在無法相信「十一奉獻」可以在台灣的教會落實。而台灣的「頭七」、「鬼月」、「初一十五」、「早晚三柱香」的習俗,同樣的洋人也無法理解。

這就是文化的差異。也不難理解很多台灣父母親不贊同,也不認同子女信仰基督教。信仰基督教涉及跨文化的議題。而跨文化的議題、研究就算在西方國家也屬少見,遑論在華人社會。強迫生長在台灣一般家庭的人接受基督教信仰,小的如今回想起來,簡直是不折不扣的文化入侵。不管傳教的人用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信主得永生,不信主下地獄;抑或「拯救失喪的靈魂」,在我看來「文化入侵」的罪名勢不可免。說「文化入侵」未免抽象,但我若用「強迫深綠接受深藍的觀點」,或者「強迫深藍接受深綠的觀點」來跟「傳教的人士要求一般的台灣人接受基督教」來做比較,就簡單明瞭了。比喻會太超過嗎?我不認為。

 盲人摸象

 「耶和華見
證人」(某基督教教派)說不可輸血,有聖經依據嗎?沒有。天主教的組織,亦即教宗、樞機主教之類的職位設立,有聖經依據嗎?沒有。「真耶穌教會」(某基督教教派)認為一定要說「方言」(就是一般人聽不懂的一種話,用來跟上帝溝通的),有沒有聖經依據?好像有。但新約只是記載早期門徒有「說方言」這回事,並不像十誡那樣明確規定「一定要講方言」。「十一奉獻」有記載嗎?有!但整本聖經只寥寥數字提到十一奉獻。但我在教堂卻經常聽到牧師證道主題是「十一奉獻」。「十一奉獻」並非十誡中的一條誡命。

那麼問題就來了,是誰規定這個世界上要有教宗或樞機主教?或者不可輸血的?不是使徒保羅、彼得傳下來的規定。也不是耶穌要求的。更不是上帝十誡的訓示。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上網Google一下。最近看到新聞報導,教宗說天主教徒可以用保險套了。小的看到這個新聞大吃一驚,原來天主教徒一直以來都不用保險套?

 至於正統基督教教會裡面的教導,十之八九也都是「人為」的。亦即來自屬靈長輩、牧者所傳講、分享的訊息。教會的教導有無忠於聖經,我不敢說,因為聖經實在太難了。更要命的是教會的教導頗具強制性(也就是說,會極端限制、干涉到一個人的思想、行為),例如不可拜祖先、要奉獻(雖然不一定要奉獻十分之一的收入)等等。這不是故意跟台灣人過意不去嗎?

至於華人信仰基督教的動機,小的推測多半離不開一個模式:「為什麼要信教,為了錢半吊。為什麼要受洗,為了半斗米」。現代社會物質不虞匱乏,但精神生活未必相對精彩。因此到教會尋求友誼者有之,尋找愛情者有之,維繫親情者有之(因為我不去教會我父母或另一半會不高興),拓展人脈者有之,好名者有之(教會啥長老之類的頭銜在台灣還滿管用)。你當每個人到教會去都是在敬拜、讚美上帝嗎?別逗了,這樣的行為是不存在於華人文化,極其罕見的。

下面要引用二篇文章論及「教會的問題」。第一個引用的是M. Scot Peck的名著「心靈地圖-追求愛和成長之路」(天下文化),提到一名女子信教信到瀕臨崩潰的真實案例。

最後我告訴她:“凱絲,你認為自己快要死了,是因為自以為瞭解上帝的心意。你對上帝的認識都是別人告訴你的,但這些事大部分是錯的。我雖然也不是十分瞭解上帝,但我知道的比你多,也比那些告訴你上帝是怎麼回事的人多。

我特別詳述凱斯的故事,因為這是一個宗教環境與心理疾病關係的典型案例。世上有數以百萬計的凱斯。我有時會半開玩笑的說,我們心理醫生全靠教會賞飯吃——不僅天主教,浸信會、路德會、長老會,任何教會都一樣。

當然教會不是造成凱斯神經官能症唯一原因。事實上,教會只是凱斯母親建立不合理權威的工具罷了。母親的獨裁加上父親的不聞不問,才是凱斯最根本的病源,而就這方面而言,她的病例也很典型。但教會還是難辭其咎。教會學校裡的修女從不鼓勵凱斯理性的質疑宗教教條,也不教她獨立思考。教會從不稍加考慮教條可能被誤導、誤用、過分嚴峻等問題。凱斯的問題就在於她雖然全心全意相信上帝、十戒和罪的觀念,但她承襲的宗教和世界觀,完全不符合需要。她不能自行提出質疑和挑戰,也不會思考。教會完全不幫助她建立一種比較合適她個人的原創宗教觀,似乎寧可讓信徒原封不動的繼承上以代的宗教。這也是很典型的現象。

由於凱絲這種案例十分普遍,導致很多心理醫師把宗教視為敵人。他們甚至認為,宗教本身就是一種神經官能症——一套禁錮人類心靈,扼殺他們心理成長本能的非理性觀念。講究理性與科學的弗洛伊德,似乎也採取這種立場。心理醫師以現代科學的鬥士自居,跟古老的宗教封建迷信和不合理的權威教條搏鬥,是個很引人入勝的類比。事實上,心理醫師也確實必須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幫助病人擺脫過時且具破壞性的宗教觀念,重獲心靈的自由。

唉,信仰有如盲人摸象,每個人摸到的都不一樣。偏偏基督教、天主教的某些教條又很具強制性(也就是說,會極端限制、干涉到一個人的思想、行為),信教是心靈釋放或思想鉗制,您說呢?美國著名的心理醫師都說了「我們心理醫生全靠教會賞飯吃—不僅天主教,浸信會、路德會、長老會,任何教會都一樣」。

另外再引用台灣著名的傳道人康來昌牧師所看到教會的問題。摘自「基督徒最後的試探」。別說我只用教外人士的觀點。康來昌牧師不是一般的牧師,他是「華神神學院」的老師,也就是「牧師的老師」。

教會成了聖人俱樂部,講壇成了法庭,小組查經是道德訓練班,主日學是訓導處的延伸。我們正在培養新一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當年挨近耶穌的「眾稅吏和罪人」(路十五1),如今看著光環耀眼的道德重整員,卻步不敢接近教會

還有很多沒談到的,例如教會通常不會贊同教友跟非教友結婚,那些教會的屬靈長者一定會引用聖經的話「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告知教友不可跟教外人士結婚。小的回想起來,那真是笑話奇談。他們怎麼不引用哥林多前書「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呢?真的要貫徹「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話,那我也別工作了,因為做同一專案的同事不是信徒,「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故不可與他共事。唉,又是另一件典型教會盲人摸象式的教導案例。

我的結論是,教會或可提供「友誼與關心」。但與台灣文化格格不入的基督教信仰,對個人帶來的後遺症、殺傷力會更大。

小弟的「我為什麼不相信基督教」系列在此告一段落。日後若有機緣再跟大家報告與分享。不管有多少人會看到這些貼文,五個、十個、一百個都無所謂。一年、五年、十年後或許有人在基督教信仰的道路上疑惑,因缘際會看到這些文章。若能因此幫您一點點小忙,對您產生一點點IDEA,就算功德無量了。 要是15年前我能看到自己的這些文章,自己的過往的生活將減少諸多的悔恨與傷心。

陳俊介 2010年12月7 日 於威靈頓

(悄悄話) 2011-11-29 00:35:35
(悄悄話) 2011-05-28 13: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