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2 12:03:18

文明

為了套裝CD風波
我寫下了生平第一張存証信函

心裡百感交集
為什麼要弄成這個樣子呢?
雖然是保障了自己的權益
但總覺得有些說不過去
畢竟是經過自己同意的事情
就這樣可以輕易地翻臉不認帳
於法有據 但於情又何忍呢?

而這件事讓我深切了解到
法律 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我想我這被保障的人還說這種話
擺明了真的很欠扁

只是事情走到這一步
真的是有違初衷
我總覺得法律是文明的產物
然而文明世界裡的人所做的事
還有多少是出自於真正的本意呢?
這也許就是大人和小孩最大的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