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7 20:33:00區鬱
在同學會時提起往日戀情之禁忌
在太年輕的時候提起回憶,對於涉身事內的當事人彷彿是種冒犯或要脅。在太年輕的時候是沒多大資格說什麼事過境遷的老話的。畢竟,許多事都還沒走到蓋棺論定這一步。如此一來,突如其來根本不在預定話題內的回憶性話題似乎變得隱含若有所指的曖昧意圖在內。說者無心,聽者可不然,入耳儘以為說者餘情未了,更可能希望舊情重燃,尷尬的很。而在聽者身邊的新人(現任異性朋友)來說,知曉內情的,尷尬大約不下於在場任何一個舊識:為的是他不得不以這種非自願的姿態介入情人的過去。
說不定最超然的反而是無心提起回憶的那人。他根本只是記性太好,隨口提起,卻弄得旁的那些不相干的舊遊們一個個為他暗中捏把冷汗。這事卻從頭到尾和他一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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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說我嗎?
你可以當成是一部會講故事的播放機,
至於講些什麼,播放機是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