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8 19:42:26四月藍

理由。

距離那一個最名正言順的日子,其實已經過了很久
我卻才向剛剛睡醒一樣,想要說些什麼
這一些什麼裡頭,包括了太多的情感,和自以為是
而且,發語的第一句,很難拿捏

2005的六月,我又搬家了
從知道消息到搬離,用了不到三個星期的時間
搬進一個二十多坪的舊公寓三樓,一個人
三房一廳一廚一衛浴
每一個知道消息的人都勸說著﹕太大了吧,找人合租嘛
可是大家都忘了去揣測我心底最想要的空間和自由
我要一個自己的家!
儘管是租賃,儘管一處換過一處
既然在道德之上,我不可能有著如何的驚世駭俗
就這麼一樣讓我有著宿命的漂泊嘛
請不要再用自以為是的情感加諸於我
就像那個五年前的傷心笑話(註1),一般
以我的乖巧,我可以穩定,可以懂事,可以不讓任何人擔心
但是,我也可以自己決定一些什麼的,我已經三十歲
好嗎?每一個親愛的人

三十歲讓人無法停止思考許多
渾渾噩噩的青年時期已經結束
在我衷心期盼再來的下半輩子,沒有前面的長度時
每一件事情都變得加倍重要了
以前,花費情感在別人身上的時間太長
現在即使沒有回收,卻也決定不再孤注一擲了


註1。五年前甫上台北工作,唯一相依為命的男友很心疼我,總是不顧家人的反對陪伴著我。那時,租著一間四坪不到的小套房,怎麼住得下從小在中部馳騁的我的心。有一天,我倚著他說﹕我好想有個自己的家喔……他嚇楞的身體僵硬。後來我才知道,他以為﹕我想要一個家,等於結婚!後來分手時我流著淚跟他說﹕我想要一個自己的家,是能夠住進我的情感我的心的地方,並不代表跟你有著什麼瓜葛。
rosepie 2009-07-11 18:52:10

打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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