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8 02:11:43Queen A♥

誰規定一定要變成男女朋友

有一些男生,很令我動心,但不動情。怎麼說呢?
因為他們給我的感覺像朋友,真正的朋友。
我可以和他們很坦誠的談論彼此的愛情觀、婚姻觀,以及種種的人生問題。
在他們面前,我會忘記自己是女生, 就不會撒嬌、嫉妒、耍心眼,
我和他們各站在天平的兩端。
這種感覺好極了!
我覺得自己很有尊嚴,人的尊嚴。
信不信?跟這些男生相處在一起,甚至比跟同類的女生相處來的愉快。
女生的聚會,是黏稠稠的,像一鍋濃粥,溫暖在胸,
但是吃多了會撐,一眨眼又餓,簡直沒什麼營養可以吸收,
而且很多女生都為情所困,談來談去總是心有千千結,別人管也管不完。
跟這些男生相處,就像一同「溫一壺月光的酒!」
感謝他們把我當「朋友」看待,
不因為我是女生,就隨便說些甜言蜜語來哄我,或者根本不睬我。

如果,追求人生的伴侶也必須如此相知相惜,
那我實在「捨不得」把這些男生當成男朋友。
我害怕一旦變成男女朋友,
我就會計較他不送我回家、他不說些好聽的動心話,  
我還擔心,從此他只要我乖乖的陪在一旁,微笑地看他在眾人間侃侃而談;
我發問的機會都沒有,遑論有所質疑。
似乎兩人之間只要滲入感情元素,氣氛就不一樣了。
比如去看一場好電影,有幾對情侶在互相依偎陶醉之餘,
還能正襟危坐的討論那場電影的成就?
在無聲勝有聲的時刻,那實在太無趣了。

何況,男女朋友總會嘔氣,甚至最後各奔前程,這就更無趣了,
愛情消逝,友情也跟著淡漠。
說什麼「 我們仍然是好朋友 」,都是鬼話!  
就算這不是一廂情願找台階下,而是雙方共同的心願,
這心願也太殘忍一點,何苦把自己逼到那麼窘迫的境地!
分手而後重逢,能說些什麼呢?
「縱使相逢應不識」,尤其是當對方的身邊又多個人的時候。

對這些男生,我的確是心動而不敢、不忍動情。
唯恐不小心逾越分際,徒惹一身煩惱。
當然,偶而會有那麼幾剎那,會情不自禁、悄悄地流露愛慕之意,
他感覺到了,我也感覺到了,但是握手的瞬間也只是輕微的感覺,
當我們抬頭再看看澄澈的天空,以及對望彼此無私的眼眸,
我們知道︰有些東西會比愛情恆久,更值得我們追求。
這種默契,是屬於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
男朋友或是丈夫,都是另一個封閉而完整的圓,
對我這個圓來說,可能是相交、相切或重疊,
甚至根本在另一個空間,八竿子也打不興的。
無論如何,我在他面前,還是要保持一個圓的形狀,
把自己紮成一個花球,隨著愛情的頻率跳動。
可是在這些男生、這些朋友面前,
我卻可以鬆開五花大綁,成為一條無限延長的直線,
因為不用費心去畫一個圓,或是費心去和另一條直線相交叉,
我們只是各自奔跑,志同道合就彼此吸引,成為兩條,甚至一組平行直線,
也許不屬於同一個平面,但是彼此知道、看得見、互相扶持、互相敬重。
我期求這樣的友情,這樣的男生令我動心而不動情。

愛有許多不同的名字,其中之一叫『 體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