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4 13:51:26問心

社會故事

中午休息時聽見電台正講述著一個故事

故事中○小姐是一位167歲的小女孩

卻有著悲慘的生活

因為他的親生父親對她做出了人神共憤的事情

在不堪其擾的情形下

她離家出走了

逃出這個令她受傷害的地方

去與她的母親同住(其間父親仍不斷信件騷擾)

所喜

在這段日子○小姐認識了□先生

兩人因認識而交往

相愛而一同生活

某一天

○小姐將過去被父親傷害的事告訴□先生

□先生越聽越生氣越替自己女朋友感到憤慨

進而產生了報復的念頭(不再贅述報復經過)

當然

警方循線找到了他們(兩人均已後悔)

故事就說到此

讓自己感到新奇的是電台主持人的講法

他說

人傷害人該依刑法處罰

若是人傷害禽獸是不是該依動物保護法處罰

雖然這只是一句笑談的話

卻是現在社會很多不幸事件一直發生的原因之一

因為法律在人權的考量下

好像沒有給善良的人有多少保護

形成只要敢

好像沒有不可以的事

有些人甚至已經「放乎爛」

所以

找回傳統的道德觀是最刻不容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