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4 13:51:26問心
社會故事
中午休息時聽見電台正講述著一個故事
故事中○小姐是一位16、7歲的小女孩
卻有著悲慘的生活
因為他的親生父親對她做出了人神共憤的事情
在不堪其擾的情形下
她離家出走了
逃出這個令她受傷害的地方
去與她的母親同住(其間父親仍不斷信件騷擾)
所喜
在這段日子○小姐認識了□先生
兩人因認識而交往
相愛而一同生活
某一天
○小姐將過去被父親傷害的事告訴□先生
□先生越聽越生氣越替自己女朋友感到憤慨
進而產生了報復的念頭(不再贅述報復經過)
當然
警方循線找到了他們(兩人均已後悔)
故事就說到此
讓自己感到新奇的是電台主持人的講法
他說
人傷害人該依刑法處罰
若是人傷害禽獸是不是該依動物保護法處罰
雖然這只是一句笑談的話
卻是現在社會很多不幸事件一直發生的原因之一
因為法律在人權的考量下
好像沒有給善良的人有多少保護
形成只要敢
好像沒有不可以的事
有些人甚至已經「放乎爛」
所以
找回傳統的道德觀是最刻不容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