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的節奏】文藝與傳播重點摘要之四
【電視劇的節奏】
1. 運動體在進行途中所呈現的疾徐、抑揚、輕重、長短、停頓和連續等等動態,稱為節奏。(頁45)
2. 凡是運動體在運行途中,都產生節奏,但不一定是美好的節奏。美好的節奏是根據表現上的需要,設計出運動體運行時的「動態」來。(頁46)
3. 在這裡,我們把電視劇當做一個運動體。凡運動體一定發生節奏問題,戲劇工作者在推動這個運動體時,照例對它運行的節奏刻意經營,妥加變化,使節奏成為一個值得觀賞的條件。因此,我們把電視劇當作一個供觀賞的運動體。(頁47)
4. 凡供人觀賞的運動體,都有一個特點:過程比結果重要,手段比目的重要;或者說,同樣重要;或者說,過程和手段即是結果和目的。這種彈性頗大的說法,容納了不同流派的主張,只有「載道說」似乎除外了。(頁47)
5. 電視劇和其他供觀賞的運動體面對同一的課題:何時該快?何時該慢?何處該輕?何處該重?何處宜停頓?何處宜延長?……如何才可以使觀眾看得舒服、看得陶醉、看得入神忘我?總之,如何成為一種具有優美節奏的運動體?(頁47-48)
6. 戲劇是演員向觀眾有所表演,電視劇自不例外。我們所以說它是一個運動體,理由之一是因為劇中的人物一直在動作,並且一直向前延伸他們的動作。動作的快慢輕重及頓挫,足以產生節奏。(頁48)
7. 攝影機將「對象」攝入以後,過多少時間才切斷?這形成鏡頭長短問題。(頁49)
8. 攝影機將「對象」攝入以後,切斷以前,是否改變與「對象」之間的距離?這形成鏡頭的推或拉的問題。(頁49)
9. 攝影機將「對象」全部攝入,或一半攝入,或僅將特點攝入?這發生遠景、中近景或特寫的問題。(頁49)
10. 攝影機為了轉換影像,並不改變距離,僅向上下或左右延伸視界,形成搖鏡頭的運用問題。(頁49)
11. 上一個影像切斷後,如何與下一個影像連接,產生跳接或溶接諸問題。(頁49)
12. 長鏡頭較慢,較重。(頁49)
13. 短鏡頭較快,較輕。(頁49)
14. 推鏡頭較重。快推較短,慢推較長。(頁50)
15. 拉鏡頭較輕。快拉較短,慢拉較長。(頁50)
16. 遠景較輕。(頁50)
17. 特寫較重。(頁50)
18. 搖鏡較長,較慢。(頁50)
19. 跳接較快,較短,較輕。(頁50)
20. 溶接較慢,較長,較重。(頁50)
21. 音樂是一種極其講究節奏的藝術,它完全由音的輕重長短強弱(加上休止)所構成,不像我們日常語言有明顯的「意義」占據了聽者的注意力,所以它的節奏也最易被覺出被感到。(頁50)
22. 音樂節奏與其他節奏產生三種關係:相加、相逆及相代。(頁50-51)
23. 音樂節奏與劇中節奏相加,使劇中的節奏更加明顯,更強化。(頁51)
24. 音樂節奏與劇中節奏相逆,以造成特殊效果。(頁51)
25. 以音樂節奏代替劇中應有的節奏。這情形,多半發生在鏡頭和人物動作暫時靜止的時候,這時,音樂可以喚起觀眾的想像,使他們從靜中看出動來。(頁51)
26. 除非加以設計,我們不能在戲中得到「藝術性」的節奏。沒有「藝術性」節奏,這齣戲會使觀眾不舒適,疲倦,無法集中注意力。設計節奏,遂成為導演、導播乃至編劇的看家本領之一。(頁52)
27. 節奏是時間性的藝術,掌握節奏必先掌握時間。時間的藝術在設計階段可以先作空間處理,像音樂的作曲便是。大原則是:第一,節奏要有變化。第二,節奏要統一。(頁52-53)
28. 處理什麼樣的「內容」,用什麼樣的手段,因之,產生什麼樣的節奏,這是「由內向外」。如果由內向外而生的節奏局部失宜,在大醇中成為小疵,我們覺得這一部分需要加以調整,也可以為了設計完美的節奏修改這一部分內容,這是「由外向內」。(頁53)
29. 依「形成節奏的要件」,設計節奏就是設計人物動作、鏡頭運動和配音。(頁54)
30. 在理論上,能造成節奏的每一個條件都可以相加使用,也可以逆差使用。當然,局部相逆,仍與全局謀取協調,局部相逆是變化,全局協調是統一。(頁55)
31. 節奏有主觀性,並不意味著不能或不必設計節奏,它只是表示,各人可以依照自己對節奏的認識和對劇本的了解各行其是。只要設計得宜,都具有表現力。這和任一運動體逞露它無秩序的動態不可相提並論。(頁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