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6 19:00:00無名

【電視劇的節奏】文藝與傳播重點摘要之四

【電視劇的節奏】

1.        運動體在進行途中所呈現的疾徐、抑揚、輕重、長短、停頓和連續等等動態,稱為節奏。(頁45

2.        凡是運動體在運行途中,都產生節奏,但不一定是美好的節奏。美好的節奏是根據表現上的需要,設計出運動體運行時的「動態」來。(頁46

3.        在這裡,我們把電視劇當做一個運動體。凡運動體一定發生節奏問題,戲劇工作者在推動這個運動體時,照例對它運行的節奏刻意經營,妥加變化,使節奏成為一個值得觀賞的條件。因此,我們把電視劇當作一個供觀賞的運動體。(頁47

4.        凡供人觀賞的運動體,都有一個特點:過程比結果重要,手段比目的重要;或者說,同樣重要;或者說,過程和手段即是結果和目的。這種彈性頗大的說法,容納了不同流派的主張,只有「載道說」似乎除外了。(頁47

5.        電視劇和其他供觀賞的運動體面對同一的課題:何時該快?何時該慢?何處該輕?何處該重?何處宜停頓?何處宜延長?……如何才可以使觀眾看得舒服、看得陶醉、看得入神忘我?總之,如何成為一種具有優美節奏的運動體?(頁47-48

6.        戲劇是演員向觀眾有所表演,電視劇自不例外。我們所以說它是一個運動體,理由之一是因為劇中的人物一直在動作,並且一直向前延伸他們的動作。動作的快慢輕重及頓挫,足以產生節奏。(頁48

7.        攝影機將「對象」攝入以後,過多少時間才切斷?這形成鏡頭長短問題。(頁49

8.        攝影機將「對象」攝入以後,切斷以前,是否改變與「對象」之間的距離?這形成鏡頭的推或拉的問題。(頁49

9.        攝影機將「對象」全部攝入,或一半攝入,或僅將特點攝入?這發生遠景、中近景或特寫的問題。(頁49

10.   攝影機為了轉換影像,並不改變距離,僅向上下或左右延伸視界,形成搖鏡頭的運用問題。(頁49

11.   上一個影像切斷後,如何與下一個影像連接,產生跳接或溶接諸問題。(頁49

12.   長鏡頭較慢,較重。(頁49

13.   短鏡頭較快,較輕。(頁49

14.   推鏡頭較重。快推較短,慢推較長。(頁50

15.   拉鏡頭較輕。快拉較短,慢拉較長。(頁50

16.   遠景較輕。(頁50

17.   特寫較重。(頁50

18.   搖鏡較長,較慢。(頁50

19.   跳接較快,較短,較輕。(頁50

20.   溶接較慢,較長,較重。(頁50

21.   音樂是一種極其講究節奏的藝術,它完全由音的輕重長短強弱(加上休止)所構成,不像我們日常語言有明顯的「意義」占據了聽者的注意力,所以它的節奏也最易被覺出被感到。(頁50

22.   音樂節奏與其他節奏產生三種關係:相加、相逆及相代。(頁50-51

23.   音樂節奏與劇中節奏相加,使劇中的節奏更加明顯,更強化。(頁51

24.   音樂節奏與劇中節奏相逆,以造成特殊效果。(頁51

25.   以音樂節奏代替劇中應有的節奏。這情形,多半發生在鏡頭和人物動作暫時靜止的時候,這時,音樂可以喚起觀眾的想像,使他們從靜中看出動來。(頁51

26.   除非加以設計,我們不能在戲中得到「藝術性」的節奏。沒有「藝術性」節奏,這齣戲會使觀眾不舒適,疲倦,無法集中注意力。設計節奏,遂成為導演、導播乃至編劇的看家本領之一。(頁52

27.   節奏是時間性的藝術,掌握節奏必先掌握時間。時間的藝術在設計階段可以先作空間處理,像音樂的作曲便是。大原則是:第一,節奏要有變化。第二,節奏要統一。(頁52-53

28.   處理什麼樣的「內容」,用什麼樣的手段,因之,產生什麼樣的節奏,這是「由內向外」。如果由內向外而生的節奏局部失宜,在大醇中成為小疵,我們覺得這一部分需要加以調整,也可以為了設計完美的節奏修改這一部分內容,這是「由外向內」。(頁53

29.   依「形成節奏的要件」,設計節奏就是設計人物動作、鏡頭運動和配音。(頁54

30.   在理論上,能造成節奏的每一個條件都可以相加使用,也可以逆差使用。當然,局部相逆,仍與全局謀取協調,局部相逆是變化,全局協調是統一。(頁55

31.   節奏有主觀性,並不意味著不能或不必設計節奏,它只是表示,各人可以依照自己對節奏的認識和對劇本的了解各行其是。只要設計得宜,都具有表現力。這和任一運動體逞露它無秩序的動態不可相提並論。(頁59

  【圖:王鼎鈞著,《文藝與傳播》,台北:三民。19742月初版一刷,200711月二版一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