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誠心,不要誠實
電影《葉問》有句讓我印象深刻的台詞:
「我吃不下,幫我吃點,好不好?」
這是武癡林瞥見葉問為了將地瓜帶回家(給妻兒)而忍飢不食、飲水充飢,想讓葉問能夠坦然接受自己的半個地瓜時「故意」說的。
這一幕讓我想到兩句話:一句是「善意的謊言」,另一句是「做人要誠心,不要誠實。」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善意的謊言」,我在成功嶺受訓時,某堂課的講座——警大教授——說「謊言就是謊言,沒有善意惡意的區別。」當然他是以法律的觀點切入,重點擺在「事實」真偽,以及該事實是否構成「犯罪」。即所謂的「罪刑法定主義」。[1]
從法律面看,「善意的謊言」就是「說謊」,就是「做偽證」。[2]但是,「法律是最後防線,是使人互不侵犯的最低標準」。在做人做事上,我們不能只依據法律生活,尤其是「做人」。
「做人要誠心,不要誠實。」這句話是我在「中國政治思想史」課上聽到的,
「所謂的『誠心』是沒有私心、私慾、私利,是重視別人的主觀感受,替別人想內心真正的感受,而非利害。如『心照不宣』:很成熟、含蓄,留空間讓對方去想、去處理。[3]而所謂的『誠實』是重視客觀事實,是承認自己的慾望並追求之……。從儒家的觀點是『不要臉、小人』。」
以武癡林為例,「誠實」的說法應該是:
「不要裝了,我知道你很餓。剛剛看到你把地瓜收起來,是想帶回去嫂子跟孩子吃吧!喝水是充不了飢的,不如這樣,地瓜分你一半,反正沒餓著就好,我不用吃飽。」
這樣的說法能讓葉問接受嗎?
換做你是葉問,你能接受嗎?
因此,「誠心」才是做人的上乘法門:真心想幫助人,就該以對方的立場想,以對方能夠接受的方式表達。
平心而論,「誠心」很難,試想要「重視別人的主觀感受,替別人想內心真正的感受,而非利害。」這裡特別要強調,是重視「別人」,不是重視「自己」喔!那得多大的修養跟功夫啊!難怪有人說「做人難,難做人」。
「誠實」就簡單多了,有什麼說什麼,只要是事實就拿出來講,想要什麼就直接開口要,不用考量對方的主觀感受。比如覺得對方能力不足、程度很差,不管對方能不能接受,就直接挑明或拐彎抹角的挖苦。
要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是左耳進右耳出的「粗線條」,也不是每個人在所有的情況下都可以接受批評。批評的「動機」若是為對方好,則「目的」也是希望對方接受吧!如果對方無法接受,豈不是白費唇舌、徒增怨懟!
心直口快者往往傷人而不自知,「傷人以言、甚於劍戟。」
話到嘴邊,還是再思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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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真心誠意是誠實的最高標準。
用真誠來表達愛與心意,會讓人感動的。
至於誠實,誠實真是
(重視客觀事實,是承認自己的慾望並追求之……。從儒家的觀點是『不要臉、小人』。」)嗎?
我覺得,心意真誠時說出來的話是不會傷人的,因為會主動避開,即您所言的同理。但,人的心若不純正,就沒有所謂的誠實。畢竟墨缸清水也成灰。
竊以為,不灰不白的誠實,會傷人。因為眼藏了高傲、不屑,與憤恨。此謂之小人也。
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