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2 16:13:06無名

錯愛

 
距離上次見面快一年了吧!

常常在NSN上相遇、閒聊,不曾有疏遠之感。

一個月前你跟我說交了個小女朋友,想不到,跨年夜結束,你們的戀情也結束了。

聽你訴說分手後的心情,想到包小柏的那首「錯愛」:

「我無法逃避,還在乎你,沉溺在思念的漩渦裡,相愛不能相信。」

當初你跟她交往,我覺得不恰當,因為你觸犯了行規。但都在一起了,我還能說什麼呢?
 
打你入行開始就跟你說過,我們帶活動的,是不能跟學生互留通訊的。
 
從業以來,我一直嚴格遵守這個規範,即使老闆為我破例,要幫我留電話給學生,我都堅持婉拒。

行規並不是我婉拒的主要原因,其實是因為我的心裡一直有個人。
 
說到這裡,有個三年的秘密,一直沒跟別人說過。

三年前,我喜歡一個女孩,可是遲遲沒有行動,也就沒有任何進展。
 
後來,我交了女朋友,就將這份情感悄悄隱藏。
 
如此之舉,是一般稱之為對愛情的忠實:
 
身邊有個人了,就不該再做其他的非分之想。

後來,恢復單身,直到現在。

「這些年都沒想過要談戀愛嗎?都沒有令我心動的女孩子嗎?」你老是問我。

「等相親結婚,不想花時間談戀愛。」我總是這麼回答你。

事實上,不是沒有令我心動的女孩子,而是我心中不只一個女孩子存在,存在的份量或輕或重、時重時輕,我的心太亂,無法設定哪一個才是我的最愛。

就這樣,我選擇「延遲答覆」──既然還不確定,就暫不做選擇。

直到三個月前,終於,只剩下一位,唯一的一位,依然持續佔據不退。

這唯一的她,就是我三年前喜歡的那個她,對她瞭解越多越是喜歡,就像文火慢燉佛跳牆──時間越久越是入味。

這些年來,我們的聯繫沒斷過,但也未曾過從甚密。

就只是朋友再多一點點,也只能是朋友再多一點點。

「喜歡一個人,只要對方過得幸福,不一定要在一起。」

對感情,我的態度一直如此,依然如此。

但,倘若真的有機會,我仍想試一試!

只是,我的年紀已不小,想的是牽手走一輩子。她是不是也這樣想我不知道,即使相識四年,但還談不上深入瞭解。
 
於是,在論文之外,我又多了一份書單,那是她跟我提過的書。

她說過的話,我不曾忘記,三年來始終如此,依舊如此。

於是,我開始看我平常不太可能會看的書,只為了跟她的交集多一些、話題多一些。

「寧願因瞭解而在一起,因諒解而持續;也不要因瞭解而分離,因誤解而斷了聯繫。」

這句話我由衷同意,奉行不渝。



【圖:今年惟一收到的聖誕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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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o 2007-03-07 10:12:57

也許
她只是等你一句話
真是希望你試試看呢

版主回應
我在等待一個開口的時機:
不是在此時,不知在何時,我想大約會是在秋季!
2007-03-07 16:53:32
Rick 2007-01-19 22:33:39

落選理論我非常贊同,但是我承認我做不到,因為就算我有正選,我會發現候選只會越來越多,這真的很糟糕,呵呵! 希望您這個正選能夠當選, 祝福你喔!!

版主回應
我要做的、想做的事情太多,時間不太夠用,所以感情上力求單純。
雖然,在感情方面,我們的觀念南轅北轍,不過,還是謝謝你的祝福啦!
2007-01-19 23:17:57
王胖胖 2007-01-12 16:28:52

能有喜歡的對象是好事,這點讓我非常羨慕!
加油!

版主回應
能有喜歡的對象的確是好事,不過,如果不只一個就不太好。
有人說我常常有一個正選,很多備選。這個說法對了一半,因為:
我是有很多候選,可是一旦確定某個當選,其他就落選了。
2007-01-19 23: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