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5 23:03:13飄然

給你的道別信

 
庭:

離開你,已經有三年多。我想,這是徹徹底底忘記你的時候。

聽人說,失戀的傷口一般只需要談戀愛時間的一半就可以復原。分手初期,我不斷用我差勁的數學數算日子,計算哪天可以真正忘記你。以為這樣行得通,豈料,到了那一天,這個時限卻反過來令我更加更加的在乎你。


求阿然失戀復原所需時間:

2.8 年 x 0.5
= 1.4 年

∴阿然的失戀復原期為1.4 年(即 17 個月)。


根據這個失戀程式,跟你談了兩年又十個月戀愛的我,早在年半前該把你拋諸腦後了,為何你對我仍是難以忘懷呢﹖難道在這些年來,討厭的你都愛在夜闌人靜時偷偷地潛入我的心房﹖

本來,忘記是成功的。半年前,我好不容易對你電話號碼的印象漸漸模糊了,卻因為搬家,要翻箱倒篋的把那個遺忘已久的電話翻出來。就在這個偶然的機會下,看到一個舊的來電記錄,我記得這個似曾相識的電話號碼,正是你的。日期寫道: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原來,離你上次打給我的時候,已經那麼久了……

時間一點一滴的流逝,怎麼我一點也察覺不了﹖

這陣子,突如其來,多了好幾個追求者,像是田墾開了就有人爭,跟你追求我的時候一樣。記不了為什麼選你,只知道我不會因此而後悔。其中一個追求者說,我還眷戀著你。真的嗎﹖遲鈍的我倒沒察覺。想著想著,也許真的如他所說,我還活在你的影子下。

還記得那晚在繾綣的星光下,你跟我訴說對未來的憧憬嗎﹖你輕輕的抱著我,把你的計劃娓娓道來。那時你用心打造的計劃裡頭,每一頁每一格都有著我,你恨不得要跟我生死相隨。那次不知道為什麼,我一時意氣,要跟你分手,愛面子的你竟然傻得在人潮擁擠的地鐵月台跪下來,求我,原諒,你。

本來,我們是活在兩個世界的人,風馬牛不相及。你卻感動了我,讓我對我們的未來充滿信心……

我滿以為是個奇蹟。
可惜,到頭來,還是不行。

我想,這是最後一次給你寫信了。你說過,你不想耽誤我,因為你根本不能給我幸福,所以你選擇離開。我用這封最後給你的信記下你與我最美好的片段,隨著這封信的完結,我對你的思念也是時候結束了。無論你能否收到這封信,我知道,你一定會祝福我的。

謝謝你,讓我懂得什麼叫愛情。


願你的病早日康復、生活永遠幸福愉快!


曾經深愛你的,
然 上


P.S. 待我好,請不要給我回信。
lovedrin 2007-04-15 14:30:58

獻上一首歌王菲的歌,我以前滿愛唱:哎!

執迷不悔

這一次我執著面對 任性地沉醉 我並不在乎

這是錯還是對 就算是深陷 我不顧

一切 就算是執迷 我也執迷不悔

別說我應該放棄 應該睜開眼 我用我的心

去看去感覺 你並不是我 又怎麼能了

解 就算是執迷 就讓我執迷不悔

我不是你們想的如此完美 我承認有時也會辨不清真偽

並非我不願意走出迷堆 只是這一次 這次是自己而不是誰

要我用誰的心去體會 真真切切地感受周圍

就算痛苦 就算是淚 也是屬於我的傷悲

我還能用誰的心去體會 真真切切地感受周圍

就算疲倦 就算是累 也只能執迷不悔


醒醒吧!

版主回應
謝謝你,這首歌給我的回憶很多。
記得多年前香港的卡拉OK還沒有那麼盛行的時候,我與朋友到酒吧,就在百多人面前,點選過這首《執迷不悔》來唱。台下如雷貫耳的掌聲,真令我有點意外。

謝謝你喚起我這段暫時失落了的記憶。
2007-04-28 11:07:22
Casber Lu 2007-03-21 17:27:08

逝去的愛,真令人覺得痛!

版主回應
是的,但這才叫人懂得珍惜。 2007-03-23 00:48:23
jack 2007-02-11 21:35:35

想要真正忘記一個妳曾經愛過的人,容易嗎?

來myblog

版主回應
絕不容易!(對我來說)
而且每次久久也不能痊癒。

所以我真的很不明白為何有些人可以分得那麼快,分得那麼「無痛」。不出數天,便又另結新歡了,真的可以那麼灑脫嗎﹖
2007-02-19 1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