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9 23:38:06飄然

此時‧此地

 
生平最害怕走一些曾經和舊情人走過的路,因為情感豐富的我,幾乎每次走過這些曾賦予它意義的路,那種戚戚然的感覺都不其然在心頭偷偷泛起。

雖然和初戀情人只拍了短短的十一天拖,對於他,我的記憶也很模糊,甚至連他的樣子我也幾乎忘了,但還是記得跟他走過的地方——銅鑼灣。今天重遊此地,縱然比較老套,也要說一句:「景物依舊,人面全非」。街道如舊;佈置如斯;店鋪如此;此地仍是此地,此時卻不是那時。本人亦依舊,欠缺的只是他。假若可以像哈利‧波特般利用手錶時光機穿越時空,混亂間殘留了今天的我在當時的時空裡,不知當時的我會有什麼反應呢﹖雖然我沒有愛過他,但經過此地亦難免有點唏噓。

對於第二位,奇怪地,可沒有地方令我必然想起他。雖然他跟我比初戀的時間長幾倍,但這些回憶卻不是以時間長短,或是以愛的程度來衡量的。也許是該個地方發生了些令我深刻的事情吧,猶如在腦中放置了炸彈一樣,每當走過那地方,保險絲便自然而然地給拔了出來,記憶有如江河缺堤般,蜂擁出來,過程就是那麼簡單直接,避亦無從避。那地方有如跟他的名字掛了勾般,到那地方必然會想起他,從不出錯。若真的要算,他跟我腦內的記憶只跟某路的巴士給連接上,一個會動的「地方」——67X 巴士,勉強也可計算其中吧。

至於最新近的一位,我跟他的回憶無疑,是很多的。還記得他跟我第一次分手時,我的軀殼像失去靈魂般,每逢經過他跟我走過的每一處地方,淚便不由自主的從心裡面流出來,當時我甚至還察覺不到自己正在流淚。那時的我,就像沒有感覺的屍體控制不了崩塌的堤壩般,怎樣也堵塞不了那已斵堤的淚腺。那時,我方知道,我是那麼的愛他。畢竟,人要失去,才懂得珍惜。有過上次突然分手的經驗,第二次與他分手時,就算走過與他熟悉的街道,彷彿己經習慣了般,縱使極力把眼淚擠出來,卻再也哭不出來。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正在淌血,因眼淚早已哭光。有一天,終於止血的時候,或許可以真正割捨與他兩年多的感情。

那時,我想,就算真的經過那些似曾相識的街道,我都會像失憶患者般,知道有種難以言喻的熟悉感覺,但費盡心力也想不來。

但,在那天到來前,我還是少出街為妙。


(written by 阿然 on June 18, 2005)
Stony 2007-01-18 00:55:21

我也試過把眼淚哭光,
心裡的感覺的確像在淌血。
給傷害了那麼多次,
發覺心血都流清了,
不敢再去愛,
否則再受傷,
便可能會死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