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6 00:52:38飄然

與「男」共舞~

一位舊同事突然發電郵給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學 jazz,當他的partner,我想也沒想便答應了,現在回想起來,才覺得有點兒不妥。

雖然舞蹈班我上過不少(有土風舞啦、中國舞啦、社交舞啦),但我還未試過與男孩共舞。可能你會覺得廿多歲的女孩還未試過與男孩共舞,是件不尋常的事,但不知何解,每次都是陰差陽錯下,導致我還未有「機會」真正與男孩共舞。

中學時代,唸女校的我,舞伴當然是女孩子,加上當時我生得比較高,所以上體育課時跳舞,跳的也是男孩的舞步,也試過當跳舞比賽的後備,舞伴自然也是女孩子;到大學時代,只顧忙著學生會的會務,也沒有再學跳舞;到了教院時代,又因要到加國實習而與皇家舞蹈考試的課程絕緣,看著同學們勤力的練習,也很想有參加的份兒呢。恰巧當時Bonnie找我當她的舞伴,學習土風舞,因她有參加皇家舞蹈的課程,平時也有練習,所以跳得比我好,竟得來一句:「好在皇家個 course冇搵你做partner!」的評語。雖然她後來謂只是說笑,但卻令我失去跳舞的信心。

除了學校生活外,我也去過兩次ball。兩次也是和男孩一起去,但結果還是沒有真正的跳舞呢!第一次是在個人網頁認識的Gary:我和姐姐一起建立個人網頁,他剛巧各自認識我們二人,談了半年後,在一次偶然機會下,他才發現原來我們是兩姐妹。本來他只約我姐姐出外,但家姐知我認識他,便把我也拉去了。約會時,我們一起看了一齣戲(已記不起名字了),然後便往吃東西。世許因為我比較健談的關係吧,故整個約會中多數也是他跟我說話的。回家後,我也差不多忘了這個人。有一天,他突然致電我家,我以為他找我姐姐,怎知他是找我,他道出他希望在即將舉行的聖誕舞會中邀請我做他的舞伴。我不知如何是好,而且我當時沒有零用錢,只是靠做兼職維生,他知道後,便說替我付一半票的錢,又因多番催促要買票下,我便答應了。

到達九龍灣會展,所有人都盛裝出席,對於當時還是中七生的我,非常新奇。他叫我把手袋放到衣帽間去寄存,但我害怕有什麼事不能立即走,所以便拒絕寄存。上到會場,他介紹他的所謂“hi - bye friends”給我認識,都是他中大的同學,當時我是第一次接觸到這個詞語,我覺得他嘻哈背後卻背著朋友說他們是”hi&bye”,也真挺虛偽的。

進入舞池,本來不習慣嘈雜音樂的我顯得很不習慣,又因為燈光閃爍不定,我便知道我天生跟disco無緣。忽然,音樂轉了慢的拍子,Gary 伸手捉著我的右手,那時我想我是首次跟男孩拖手,而且我跟Gary不熟,也不知如何是好。接著,他讓我的左手無處逃,當時我是很害怕的,舞步也很生硬,因為我起初並沒有考慮過這點。況且當時我的右手又挽著個小手袋,現在回想起來,情況也挺狼狽呢。就在那個時候,司儀宣佈男士向在場女士送玫瑰花,手持最多花者為勝。到了第二首慢歌,他用他的右手放肆地摟著我的腰,身體亦隨著節拍漸漸挨過來,當時我很害怕,簡直不知所措。剛巧售花的人到了,他給我買下了一朵紅玫瑰,也是我真正收到的第一朵花。接過花,我在這空檔鬆開他的手,說了句:「對不起」便立刻推開他。甫定心神,坐下來後,我向他解釋我不舒服。他像很掃興地坐下來陪我,我便請他邀請其他女孩跳舞。

他感到不是味兒,擾攘一會便邀請在場的女孩跳舞,期間有男孩走過來請我跳舞,但我還是給方才的事給嚇怕了,都給他們吃生果去了。本來我想趁此機會一走了之,因為音響與燈光真的令我真的很不舒服。可是,我還未給他買票的錢,這樣走了也很不負責任,所以我便待在那兒,忍受著燈光與音響的煎熬。看著與別人跳舞的Gary,心想,要是知道他那麼容易便認識到女孩子,便不該答應他來。

好不容易撐到舞會完結,他說要送我回家,我堅持不用,就在同路的地下鐵還給他全費的票價,便回家去了。過了不久,他再致電給我詢問我的近況,可我再也不肯聽他的電話。因為,他當時著實嚇壞了我。

可我今次又重蹈覆轍,沒考慮清楚便答應另一個他,真有點擔心呢!


(written by 阿然 on May 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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