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1 04:15:45花男毒重度患者

八月文章分享之三

交友之道
小玉因為喜歡隔壁班的一個男生志平,整天心神恍恍惚惚的,功課一落千丈,而這個男生卻喜歡班上的另一位女同學小萍。小玉覺得很不平,她認為小萍根本不喜歡志平,小玉表示,為志平的感情付出覺得不值得,怎麼辦?
1、首先,在班上讓同學們討論「喜歡」與「愛戀」的分別。提醒同學們每個人都有喜歡別人的權利,而且可以同時喜歡很多人,戀愛卻具有獨佔性,同時要雙方你情我願的才算,否則祇是單戀。
2、找機會跟小玉說明,小玉喜歡志平,志平喜歡小萍,可能都還是「喜歡」,如果是戀愛,也只能算是單戀。如果小玉找機會和志平交往,志平也喜歡她,才有可能進入戀愛的階段;當然,志平也可以拒絕她。志平跟小萍的情形也一樣,單向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權利,沒有什麼值得不值得的,因為別人根本沒有要求你。相對的,你也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一定要喜歡你或跟你談戀愛。
3、鼓勵同學們男女應該多做團體交往,結交異性朋友也不要太早固定在一個對象上,這樣才可以多做比較,多認識不同個人的特性。如果一開始就只結交一個異性朋友,比較容易陷入曖昧的感情中,又因為缺乏比較,也無從知道自己到底是否真正喜歡這一種人。


校園內打人,犯法嗎?
小民、小國二人為同班同學。有一天,小民不小心撞到小國,但卻沒道歉,小國因當時心情鬱悶,就生氣的打了小民一拳,結果小民掉了二顆門牙,鼻血也流個不停。小民的媽媽知道後,就一狀告到老師那裏去,小國於是被記了一支小過,以為警惕。

  在學校上課時,我們可能會因為同學笑你、罵你或侮辱你,覺得無法忍受,便氣得揍了他幾拳,以洩心頭之恨;或者因看不慣別人臭屁的樣子,於是請同學或朋友教訓他一頓。雖然情緒獲得發洩,或許心情會得到暫時的舒緩,可是你知道嗎?激情過後,可能要付出很高的代價,心情可能要「鬱卒」更久。因為這種行為已經傷害了他人的身體,除了可能接受校規的處分外,還觸犯了法律。
在我國刑法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範圍相當廣泛,例如:人的五官、四肢,甚至於五臟內俯都屬於人之身體,若是沒有讓他人受傷,只是用藥物使其昏迷,或者用藥物使人腹痛,下痢等,而造成人身體上的不適,也會受到處罰。為什麼法律如此重視人的身體及健康?因為當別人傷害我們的身體或健康,會對我們造成很大的痛苦。例如,小民的牙齒被打掉了,除了很痛外,吃東西會很麻煩,而且掉了二顆門牙看起來很難看。相同的,如果你打傷別人,別人也會很痛苦。所以,法律才規定如果侵害他人的身體或健康者,要加以處罰,以保障每個人的身體不要遭受痛苦。
刑法同時也規定,若因傷害他人的身體或健康,而導致人受重傷,甚至致人於死者,會加重處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因為一時氣憤而鑄成大錯的例子時有耳聞,有時我們並非故意,但是結果卻往往出乎意料之外,當法律介入時,通常已經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所謂「身體髮膚愛之父母,不可毀傷」,法律所強調的也正是如此,我們不僅要愛護自己的身體及健康,對於別人的身體也應該要給予相當的尊重。
校園暴力的陰影已蔓延到全國很多學校,我們不僅應了解尊重他人身體的重要性,也應該知道如何保護自己不受到他人的傷害。如果受到同學的威脅,甚至受到傷害,應儘快告訴父母或是學校事務處,輔導室,尋求幫助,而不要默不作聲,以為這樣就不會再受到傷害,事實上這樣只會更縱容他人犯罪而已,勇敢地說出來,才是對抗校園暴力一勞永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