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3 19:17:15㊣ * 我想愛你"♥
[挑TEA咖啡]
YES...
我不用當無業遊民了...
可是還不能高興的太早
因為我是做飲料店的
所以要先通過考試才行...
星期一到星期三要先去實習
去學一些基本的調法(實習沒有錢錢ˋˊ嗚~)
之後考試考通過了才變成[正式的員工]....
我要奮鬥~我才不想在找工作呢勒~!!
而且老闆給人感覺還不錯~是ㄍ20幾歲的女性
時薪很不錯捏ˋˊ...90/hr
但是因為我是工讀的...所以是85/hr
還是很高壓~!!ㄒㄒ"
我上晚班~18:00~23:00
但是因為現在晚上只有3ㄍ人上晚班
所以會比較辛苦~
而且晚班的主管~是位男士~年紀輕輕....好像也才18~22之間吧?!
我竟然是跟他搭配~一起上班
他給人感覺酷酷的~好像很難以接近捏ˋˊ
不過也是帥哥一枚啦~!!
哈~我星期日基本上是不排班低~
那是跟老闆~ㄑ一ㄠˊ 之後的結果
但是如果太忙~就只好乖乖去報到嚕~!!
而且...如果我沒有做滿半年就要走人的話
要扣5000元ㄟ~(殘酷的現實@@")
所以我當然要奮鬥嚕~!!!!
但是前提是:先讓我通過考試吧~!!
希望~
幸運之神知眷顧窩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