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30 14:21:17安妮塔

兩性工作平等法--2

兩性平等法有落差,雇主還是習慣拿性別當門檻 李怡志∕專題報導
 「徵快遞,限男性」、「徵求掃地媽媽」、「美容師,女性佳」、「會計助理,限女性」…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已經在去年三月八日實施,但雇主在聘用時,卻還是習慣拿性別當成門檻。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在網路上有一個「大台北才庫」,開放廠商自由登錄求才訊息,相同的資料也會張貼在各就業服務站外面。
 根據分析,扣除重複與已經不徵人的告示後,「大台北才庫」總共有1490筆資料,其中只限女性可應徵的,有479筆,大多是助理、內勤、會計等工作,比例高達32%;而外勤、體力、工程類的工作,則多限定男性應徵,共有314筆,佔21%。只有47%的工作機會不限性別,或男女兩性各占部分名額。
  「大台北才庫」由於開放廠商自由登錄,所以工作機會從低階的掃地到高階的行銷主管都有,在相當程度上,反應了就業市場上的真實情況。
 行政院青輔會也有一個「專上求才資料庫」,最低學歷門檻為高中畢業,其中有17%的工作機會限定女性,11%限定男性,性別不拘的占72%。

  除了政府的人力資源網站外,民間的中時人力網CTJob、104人力銀行、 UDNJob 、 1111 等,都有不同比例的男、女雇用限制,顯然兩性工作平等法的精神,還是沒有充分傳達給雇用者,改變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
(中晚 20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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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沒蒐集資料前,還真沒想到兩性工作平等法已經推行4年了!細想這四年來,工作或社會上真有因推行此法而有所改變嗎?

還記得四年前,護理長在某次會議後於病房公佈欄貼上“自今年起,女性員工每個月均可請半天無薪生理假…“的公告,一直有生理痛的我興沖沖的拿著公告去找護理長詢問,護理長很冷淡的看了我一眼後說:「單位都是女生,若每個人都來跟我要生理假,那我要怎麼排班和排假啊?若要請生理假,除非你自己生理期很準,自己那天約假不就好了?且申請生理假,我還要另外寫假單、算時數,那不是找我麻煩嗎?….」「若你上班臨時生理痛想請假,就自己找人幫你上班,至於臨時有沒有人要幫你上班,就看你自己平常人緣好不好了….」當下覺得護理長只想著自己是否麻煩卻忽視同為身為女性同事的權力,馬上提出抗議,護理長只好回我一句:「雖然立了法,但我排班麻煩啊,反正每個人都在痛,為什麼別人都能忍,你就不會忍一下嗎?」自此後我再也沒跟上司討論生理假問題,據我側面探聽,甚至有些單位的護理長連公佈都沒公佈這條法令,至今我只聽說一位同事請半天生理假,不過那也是因為她痛到掛急診……。

勞保局規定的懷孕→生產後一年,不得上夜班的育嬰假,很多單位的護理長常以“單位人力無法配合”為由,要求懷孕或產後一年內的同事簽下同意放棄權力的memo單;醫學中心的主管是這種態度和想法,很難想像其他的醫療機構又是如何剝奪護理人員的權利了。

不知道你是否問過與你相同學歷、相同工作經歷、相同職等的其他部門,如:檢驗師、放射師、藥師、復健師…..他們的薪水是否跟你相當呢?很不幸的,答案是否定的!除了檢驗師薪水和護理人員相距不大外,藥師、放射師和復健師每個月薪水高達4~7萬,且不包括晚上值班費用,而護理人員薪水多在3萬上下,須一個月上半個月大小夜班才能和其他部門相當;其他部門人員一聽到護理人員薪水時也很訝異,他們一直以為護理人員只上白班一個月薪水應高達4-6萬元,他們也認同以護理人員的工作壓力和工作內容,底薪應該要35000~40000才合理。

在醫療環境中,護理部是人數最多的一個部門,也是唯一99%都是女性的一個部門,但女性主管似乎一點也不想向院方爭取更多的權利,只是一味的接受來自願方的要求,當面對下屬的要求甚至抗議,也一味的壓抑聲音;數年前護理部來了一位從美國回來的護理部主任,她的作風十足美式,但她面對所有工作人員卻很客氣且要求合理,當時她為護理人員爭取了許多原本就應得的權利,雖然偶聽及其他部門人員批評她動作大,但卻羨慕我們有這麼好的主管,只可惜她在一年多後離開醫院另謀高就,最大的壓力和排擠竟然是來自於護理同仁。

兩性工作平等法雖然頒布施行已滿四年,但社會上對於兩性之間的平等對待似乎並沒有因為此法而有所改善,不管是在工作、待遇、生活、身體權利都是,只不過就我在護理工作上所見,覺得兩性之間很多的不平等關鍵不在於男性剝奪了女性的權利,而在於女性之間的姑息和息事寧人的態度, 若要達到兩性工作平等,女性恐怕自己得先反省和改進才有立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