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7 00:19:34Ting

[掉了一顆心]October 23, 2003

今夜,我掉了一顆心。

你焦急地,把車燈全打亮,把屋子裡從地下室到閣樓的燈光全開著,把路燈沿途一盞盞點起,把夜空的月亮和星星一顆顆燃亮。為了幫我尋找,那一顆遺落的心。

我討厭掉東西的感受。至今我尚可以清楚記得,在過去廿幾年中,我掉了七個水壼、四隻手錶、五支雨傘、一件白色開襟上衣、一張提款卡。這樣的記錄,應該不算太輝煌,卻叫我自己在心裡警以為戒:我不要再遺失我生命中任何東西。

但我這回,卻徹徹底底地弄掉了一顆心。

我記得下午四時下課鈴聲未嚮完時,我仍在化粧間的鏡子中看見它。那時候,它看起來仍是完整的一個物體,似毫看不出來有一絲準備離我而去的打算。

接下來的六個小時中發生了甚麼事呢?我和一些人說過話,有很多母音和子音在空氣中流動,從某人的舌尖滑向某人的耳瞉,再輕輕振動週遭一瓣一瓣有意識或無意識的耳膜。很多時候,對於我們願不願意聽見某些言語,我們並無太多選擇。

那心呢?是隨著這些四處流竄的言語一同在空氣中消失了嗎?我似乎哪也沒去。在那六個小時之間。只是待在自己架設的框框裡,那是我的世界,獨立於這所有無謂的辯論與訶諛之外。我以為,在那樣的世界裡,我至少可以保護好我的心。

但我卻還是失去了它。我的心。在今天下午四點至十點之間。

而且毫不自覺它究竟被遺落在何處?直至我望著你,忽然下意識地雙手同時撫著胸口,才發現原本跳動著生命節奏的心臟,已不明去處。

我原是很焦急。但你因為我的焦急而引起的過度焦急卻反而讓我驟然間安靜下來。「別找了。」我就在那個時刻瞭悟了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你即使點亮了全世界的光源,仍無法找到我的心。這道理,就像我要一個三歲的小朋友,在偌大的公園裡尋找一顆半導體晶片。不是時間的問題,不是光源的問題,更不是耐心的問題;重要的是,小朋友根本不認識該被尋找的物體。如你不認得我的心。

我於是平靜地接受,我掉了一顆心的事實。

最後,我發現了我的心。原來,長了腿,惡作劇地躲起來,測試我想念它的程度。也測試我是否,還能在混沌的世界裡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