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8 22:34:29。§ SHIN 。←

Go to 桃園。

女孩!

今天跟妳發生了一點小事!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是去找體育老師簽銷過單!

誰叫體育老師走那麼快!

我還沒來得及叫妳!

老師就快消失無蹤了!

但,老師居然不幫我簽!

機唄的要死!

過了一下當我一回頭!

才無言!

妳怎麼不見了!

我一直打電話妳都不接!

妳又跟阿旋她們說我不理妳然後就走掉了!

下午第一節數學課時,我寫信給妳!

寫的我手快斷了!

整整一百遍的【對不起】!

哈!

很錐我了!

但後來我們就合好啦!

我問妳要不要去桃園!

買妳的舌鐶、重新定做吊飾、吃肯阿基、、、等!

妳說好!

後來吐司跟賤兔也來了!

好久沒看到吐司了!

頭髮整個就跟我之前一樣的!

好煩喔!

我想念!

結果就在桃園漫無目的的走!

哈!

我們四個耍悠閒!

還去統領完賽車!

搞屁啊!

結果跟 San 在一旁看別人玩百家樂!

那人真屌!

贏超多錢的!

不愧是個賭徒!

之後就回家啦!

不瞞妳說我做計程車回家!

才跟妳借了50元!

哈!




Pic. 我 *
幫主的女人 2007-03-07 19:55:30

阿哈哈哈哈...
寫100遍我也作過類似的耶..

肯阿雞...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