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7 22:23:19薇薇

一.相遇

 
人和人的相遇就是這樣的奇妙, 有時總會想這是個偶然嗎,

但說是偶然,現在我比較傾向認為這樣的相遇是早就安排好的,不管未來所發展的關係是好的,或著是不是自己所預期的, 一件事的發生總是有一個"因".

有時看起來有點"宿命", 但實際上不是宿命, 而是更有一種"緣份"的因素.

 

常聽人說:喜歡是沒有理由的,

同理推論:也包括喜歡上一個人,愛上一個人,同樣都不需要理由的.

但這樣卻又似乎只在乎自己,就如以前流行的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呢?"

 

而回到自我最內心深處的想法與思維, 其實我是不贊同這樣的一個看法,

說我老古板性格也不為過, 因為總想凡事都只想到自己, 真的太過於自私了.(雖然人性大多數都是自私的),也或許這樣的思維, 才會讓自己處於矛盾與不安當中吧!

雖然是只短暫只是2-3天的相處, 要講實際,大概也就是2天的交集, 就可以影響自己未來不知多少日子的思緒.

人的心思就是這樣地不受自己的控制, 明知這樣對自己是沒有好處的,但是還是不自覺地一直回想著那些曾經擁有的日子與時光.

然而要給自己的另一個結論是: 人生最抓不住的就是"時間", 此刻的時間, 在下一秒就變成過去,所以才會有稍縱即逝的感嘆啊.

人心是何等地軟弱啊,  也更能漸漸體會讓自己遠離試探,只有"逃離"才能避免事情的發生, 或是做出讓自己後悔莫及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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