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17:49:59月 赤司

無厘頭近況報導

 

◎愛情裡,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

台灣某個火紅的八點檔昨天也用了這句話來形容破碎的婚姻,和第三者。
這句話其實扭曲了愛的原意,個人不能認同,但是恐怕很多小三都會感同身受。
身為男人,原本就該把心好好收藏,你給了對方自己的心,如果還能把心獻給第二個人,
是不是代表你一開始就沒有打算付出所有的自己?
身為伴侶的,除了接受愛以外,妳又為這段感情付出些什麼?
是被動接受,導致熱情逐漸散去?還是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前就該努力避免?
身為小三,道德感薄弱,這句出名的話恐怕多半是從這種人口中傳出來的。
不管知不知道妳愛的人有伴侶,委實都不應介入別人的愛情,妳可以喜歡、可以等待,
那是妳的事情,但是請千萬不要去破壞。
不管是利用自身的外貌優勢或是金錢優勢,都會讓大多數人更瞧不起妳。

 

◎早上聽說了之前爸媽跟妹妹去饒河街夜市發生的趣事。

因為小時候家裡有養狗,第一隻是日本秋田犬,叫「Kuma」,日文翻譯為「熊」。
老爸說這種狗狗長大會很大隻,站起來像熊一樣,所以取了日文名字。
後來Kuma真的越長越大隻(也可能是因為我們還小的關係),老爸上班我們上課,
老媽整天在家跟Kuma對看,覺得很無聊,帶Kuma去散步又都是被Kuma拉著跑,
她拿這種大型犬隻沒辦法,所以等Kuma變成成犬後,老媽堅持把牠送人。
Kuma送走後沒多久,老爸心血來潮帶了一隻小巴哥犬回家=_=取名「嘟嘟」。
其實我第一眼看到牠的時候覺得牠臉好黑(默)而且醜醜的,可是後來因為牠常常挖破紙箱角落,
隔天老是要跟我睡在同一張床上,睡久了其實覺得牠也蠻可愛的。
雖然小隻,可是照顧牠一樣是老媽的責任,我們只負責陪牠玩(笑)
最後老媽嫌太麻煩就把牠也送人了(遠目)
這事情在老媽心裡造成了「寵物=麻煩」的觀念,可是在我們心裡卻造成了「巴哥犬=可愛」的印象。
那天逛饒河夜市,老爸經過寵物攤販前面,看到一隻小小的巴哥犬,
轉頭跟妹妹說:「我們買一隻回家養好不好?」
妹妹眼睛閃亮,說:「好阿,我覺得牠好可愛喔。」一點都沒有反對或考慮的樣子。
老媽眼見2對1,勢單力薄,馬上對著父女兩人:「你敢買就試試看,我馬上離家出走。」

後來當然是沒買,狗狗可以看看就好,但老媽離家出走是大事欸XDD(笑翻)
沒想到老媽排斥動物排斥到要離家出走XDDD(笑滾)

 

◎原來最大的幸福,是給予對方放心去飛的自由。

這句話是我很久以前說過的,可是一直到現在我才懂。
以前想要的東西、人,我會不顧一切的抓住,甚至抓緊。
直至今日,也不知道自己是真的懂了還是累了,
因為對方不需要自己而被放開,其實也不是什麼世界末日的大事。
放開,可以讓自己更能清楚的看到對方要的是什麼,做出適切的反應,
而不是為對方想多了做多了或想少了做少了,變得無所適從。
我猜這也是情侶之間為什麼久了就沒話題,或是有些話絕對不會跟另一半說的原因。
現在這樣的關係,我覺得也沒有不好,只是能選擇的話,我仍然會希望她回到我身邊…
不過現在能看到她的笑容,可以每天說一些話,我已經很高興了。
對於同樣珍惜她、深愛她的那個人,我是願意為他加油的。

 

◎我害怕被遺忘,卻開始遺忘很多人事物。

我的腦子應該有點問題吧,很多幾秒前才說過的話,一閃神我就全忘了。
這跟某人最近的無差別攻擊其實是異曲同工之妙。
我問她有什麼我能夠幫得上忙的地方嗎?
她回答我:「真的要幫我忙的話,就別找我吧。」

她想與世隔絕,我其實也想。

不同的只是我沒有那麼強烈的表達出來,讓大家都知道而已。
被遺忘很傷心,那是因為你還記得對方,但卻被對方忘了。
可是如果我忘記了有誰遺忘我這件事情的話,我就不會那麼難過吧。

每一段日子、每一個人,都有紀念的意義。
但有些人,不屑這種紀念。
因為某種恨、也可能是因為曾經很愛過。
所以沒有了,失去了,再也遇不到相同的人了,就全部抹煞。

即使被忘了會讓我很傷心,可是我還是想記得。
意義是自己訂下的,如果我說它有意義,它就有存在的價值。

可是我很矛盾,不想抹煞誰,卻總是在抹煞我自己。
我想我這輩子大概就只能這樣了吧,我和誰在一起都不完整。
希望這一路上的痛苦悲傷,快點在我進到下一個輪迴之前全部忘得透徹。

 

你好嗎?
我很好……
只是忽然想起了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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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 2011-03-30 13:09:02

愛情本就沒有誰是誰非

彼此之間在出問題的時候就該點明
等到小三都出現了,才正視問題,也太自私了吧!

自始自終都沒有辦法認同小三
也沒辦法認同新時代所謂的"第三者"定義
腳踏兩條船就是該死(偏激)
哈!

不愛了,就請勇敢說出口!
別讓你愛的人淪落當小三,也不要傷透那個愛你的人。

(悄悄話) 2011-03-23 19:08:17
PA爺 2011-03-03 18:30:10

有一種說法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或許是這個意思吧。

A跟B交往,兩年後,B又愛上了C,
於是B跟C相戀,
那誰是第三者?
新時代的觀念是A才是第三者,
因為B與C不是跟他相戀,
A才是阻礙到BC在一起的人物。

這樣解釋你懂了嗎?

我並不鼓吹道德要淪喪,
但霸佔著一個不愛你的人,
還不如放手放過彼此,
變了就是變了,
有時很殘酷,但再爭下去,也不會改變什麼。

版主回應
我懂這句話的意思
只是不能認同
每個人對一件事情的觀點不盡相同
我也曾以小三的角度去思考這句話
愛情本來就不能、也無法公平
只能說會有這句話
是因為人類總排除不了自私的本性
不管是放手還是不放手
不管是等待還是掠奪
要說沒有一點自我的思想參雜在其中
這種人世間少有吧?

謝謝PaPa和我分享對這句話的感覺
你報台發的每篇文章我讀後都會有所學習:))
(有些讓我感觸很深)
不禁想問…PaPa是不是也在愛情的邊緣摸索著幸福?
2011-03-04 12: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