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底前的禮物
就在準備歡度跨年,感恩今年一切平安無事的度過
我收到了一封來自法院的訴狀
對方終於忍不住而有所動作了
這也或許是自己所期待的,實在太好奇會用什麼罪名來休妻
看完了整份起訴狀,真的是令人哭笑不得
果然是滿清十大莫需有罪名吶~~~~
1.指控我騙錢,說我沒交待清楚,但又說是自己把錢領出來給我(附上了證券往來明細,交待哪兩天的提領是給我的,但沒有入我口袋的證明呀~~這種算什麼證明??)
2.指控我不孝,把口角間的無意義對話寫在訴狀裡(沒提出任何證明...套句朋友的話:這種口角也能叫不孝的話,那全天下孝順的沒幾個吧)
3.指控我人間蒸發,說我私自帶著女兒離開居住地,電話不接,簡訊不回(沒有提出任何證明,人間蒸發的是你吧!!!電話打去是語音,簡訊傳了石沈大海,電子郵件也沒回,我可是好好的,每年寒暑假帶著孩子回去省親,還外加參加你弟弟的訂婚&結婚,女兒還擔任小花童,大家還拍了團體照,更何況,我可是有將你列為失蹤人口協詢的證明單,你倒是告訴我,是誰人間蒸發?)
4.不敢提出能每月提供多少扶養費,索性直接要求要孩子的監護權!(倒是提出有利的證明出來讓我瞧瞧呀~~)
一開始,我以為訴狀是狼人自己寫的,但仔細的看了幾遍後,發現了委任律師的資料,這...這...這樣的"重大事由"律師大人,您真的認為可行嗎?還是律師大人您可憐我們母女想要放水呢?還是...如同其他專業人士所言,寫出這種訴狀的律師才是白痴??
12/29日去派出所領回訴狀,開庭日期是1/6日,這會不會太趕了點?12/31日,趕緊打電話給書記官,說當天無法到場,問要如何請假,書記官說,你到底有沒有意願調解?我說我才剛收到,情緒還不穩定,還不知道該怎麼做,又問我有沒有委任人?我說我還沒有任何打算,情緒還沒穩定下來.
問書記官有沒有什麼格式?書記官說不用什麼格式,要我用一張空白的A4紙寫明無法到場的理由就好,我問還要寫些什麼資料在上面嗎?書記官說不用,我問,那要不要簽名呢?書記官說,要!要簽名,最好還附上證明,叫我趕快先傳真過去,說過年前庭期很滿可能排不出來,我說,我沒寫過,不知道怎麼寫,而且還要弄證明,但會盡快傳真過去
不用任何格式,只憑一張空白A4紙寫假單?左想右想就怎麼怪,從網路上找到了法院提供的通用格式,一直到下午,我才得以將理由寫好傳真過去,傳過去後,又為了要確認書記官是否收到而不斷的打電話確認,因為剛好也是法院下班時間了,再打去找書記官,明明就是本人接的還問我有什麼事,我只好說,剛才有傳真過去不知道書記官是否收到,書記官才又去確認後回來跟我說,收到了,這樣就可以了....真的這樣就好了嗎?不用再寄正本了嗎?(有人知道嗎?)
在2010年最後一天,把請求改庭期的要求送出後,2011年我終於要面對這早晚要面對的問題了,只是,我遇到了這樣的書記官,到底是好還是不好?還是這是正常的??期許來年,一切平安順利,心想事成
p.s.有初步找到了一名律師,先將資料fax過去,但尚未進一步討論內容,不知道律師有沒有意願幫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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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手段就那幾招,見招拆招
我這兩天也有收到,當笑話大全看,鬼律還時序都可打錯,還可說我已離了緍了...根本就是想要框我們
全力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