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8 14:35:36小c
分手,是一門藝術
分手,是一門藝術
愛一個人,很難,因為怕自已受到傷害。
所以,說不出「我愛你」,深怕一說出口,
就會失去一點什麼,例如尊嚴的東西。
離開一個人,更難,因為怕傷害到對方。
每當想起那人曾經深愛著自已、想起共同擁有過溫馨甜蜜的過往,
是真的不忍心呵!不忍心讓那張始終帶著寬容微笑,
給自已信心、給自已力量的溫柔容顏,染上一絲一毫,沮喪的陰影。
然而,最難的是,當一段感情已經變了質、走了樣,
卻因為不甘心、因為捨不得、因為習慣、因為責任、因為一些
莫名其妙又冠冕堂皇的理由,拼命在一團亂麻裡抓線頭,
試圖找出讓對方回心轉意的方法,終於作成一個繭,
把自已牢牢困住,跟對方緊緊糾纏,至死方休。
愛,不愛,兩難; 離開,不離開,都痛。
這個時候,如果可以借助『分手專家』的力量,
痛下殺手,幫優柔寡斷的自已,
斬斷這些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
對自已、對別人,都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在一般人勸合不勸離的觀念作祟下,
『分手專家』這種棒打鴛鴦的行逕,
根本是不道德、是犯罪、是會遭天譴的,
可是,在編劇的巧手安排下,當這些當事人痛過了、哭過了,
他們會重生,流過淚的眼,會更清明透徹;
受過傷的心,會更堅強、更柔軟、更懂得愛、更珍惜被愛的美好。
人本來就是獨立的個體,沒有誰是離不開誰的,
很多時候,死守住一份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情感,
其實只是因為不甘心,不甘心放手、不甘心承認已不被愛的事實、
不甘心投資在對方身上的青春或真情血本無歸、
不甘心曾經專屬於自已的溫柔讓另一個人獨佔罷了。
感情走到這一步,已經豬羊變色,愛變成恨了。
所以,不放手,死都不放手,就算是下地獄,
也要拖著負心的人一起毀滅,誰教你承諾過,要愛我一生一世的。
就像奧菜惠說的:「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魔鬼,雖然表面說願意忍耐,但心中的魔鬼卻持續在成長,最後吞噬掉人的表象,露出了猙獰的面目,到了那地步就無法制止了,摧毀這些魔鬼,就是我們的工作,偶爾也需要下猛藥的。」
非出於自願的分手,一定很痛很痛、很傷很傷,
就像心被狠狠地挖掉了一大塊,鮮血淋漓、痛不欲生,
可,只有傷徹底了,才可能痊癒。
當愛的感覺消失了,它就是消失了,再也不會回來。
就算有一天,你以為它回來了,也只是貌似愛情的道義、責任,再也不是愛情了。
離開那個不愛你的人吧!給自已,也給對方一條生路。
如果,一段感情的結束,是另一個故事的開始;
那麼,離開一個人,又何嘗不是往另一個人靠近?
這麼想,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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