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7 11:52:27Angel

漫步體育場

 

過了好幾個沒有休假的週休二日。

昨天,昏睡了一整個下午。

傍晚時,星夫說服我到外面透透氣。

 

好久沒到住家附近的體育場走走了。微風徐徐吹來,相當舒服。繞著運動場走著,我告訴星夫,好快,已經整整20年了,20年前,我曾經在這裡表演過。

 

那一年,臺北縣舉辦全國區運會,小高中生沒見過這麼大的場面,為了呈現最完整的演出,我們多日在豔陽下、細雨中賣力排練。那時參與表演的我,還為了獲得一雙美津濃球鞋及一套運動服歡喜不已。

 

「我還參加過啦啦隊比賽喔!」我說。

星夫不相信地問:「啦啦隊不都要把人抬得高高的?妳怎麼可能參加?」

「沒錯,我就是最後被舉起的三個人之一啊,而且還有得獎呢!」

 

「不僅如此,我也參加過班際排球賽,嗯,真的好久沒打排球了。高中那段歲月真的好開心…..

 

看著身旁一直不斷喃喃自語的我,星夫接話:「妳跟這裡就是這麼有緣份,所以才會嫁到這裡啊!」我沒有回應,只有哈哈大笑,因為腦中突然浮現公公有次告訴我:「妳應該高中就要認識星夫,這樣就可以住我們家,我們就可以照顧妳」,感覺有異曲同工之妙。

 

看著四周五顏六色的繽紛看台、從藍白幻化成橘紫色的天空、身旁來回穿梭的人群……,思緒在20年前記憶與眼前景象來回地穿梭。20年前在這偌大場地練習表演的高中生,怎麼也沒想過,今日的我,會在同樣的地方,回憶著當年的青春況味。

 

人生,就是這麼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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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13:15:45

應該從小就送作堆吧
哈 好兩小無猜的fu
那個被舉起來的照片
要看 要看

33 2009-10-12 22:16:13

如果你高中就住到星夫家,公婆可能不會這麼喜歡你了吧?哈哈

版主回應
對啊!而且高中就認識的話,應該不會走到結婚吧。*.^ 2009-10-13 12:46:04
S 2009-10-06 00:54:32

我本來是要來說 哇,好有緣喔!
看到lu的台詞,決定要改說:附議附議!

版主回應
等下次回南部,我會努力找找看的!^.^ 2009-10-10 12: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