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8 16:56:59小美

95--09--12 婚前契約~愛咪條款&史提夫條款

今天本來是史提夫說要回復到以前的樣子,說星期二要親自下廚煮飯給我吃的,沒想到到了星期一晚上我跟他說,順便問他要請我吃什麼呢?他竟然一整個傻眼說他忘記了,而且他明天有事要去台積也想去台北的旅行社送資料,所以意思就是說他要辜負我就對了。好吧,我只好回家吃自己了。

到了晚上,樟就跟我說對不起之類的,一句對不起就可以了嗎?當然是不行囉,於是我就跟史提夫講,為了避免以後你說話不算話,我們一定要在結婚前立個婚前契約,先說好,以後史提夫都要煮晚餐給愛咪小姐吃,要不然要被懲罰,紐紐一百下。

結果,當然是史提夫千百個不願意啦,而且他還說呢?還說這種條款你去問外面的史提夫看他要不要簽。可是問題是我幹嘛要找外面的史提夫簽丫,我只要我家的史提夫簽就好啦。結果,史提夫想到即然有愛咪條款,那他也要史提夫條款,就是愛咪小姐要為史提夫做家事,史提夫願意無條件每天為愛咪小姐腳底按摩。

却....我才不要簽呢,臭史提夫愈來愈皮了,真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