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事物永遠是有“有效期限”的
美好的事物永遠是有“有效期限”的。
事業有“有效期限”。無論我們幹出的事業多麼輝煌偉大,它對他人的影響都會受到種種制約,後人不可能完全依照我們的經驗、想法行事;同時一個人可以幹事業的年齡有限,過一村少一村,經一店少一店。
親情有“有效期限”。父母可以陪伴你的上半生,卻無法呵護你的下半生;兒女能夠陪伴你的下半生,卻不可能參與你的上半生……你無法在所有的時空裏稱心如意地擁有你想要的全部天倫之樂,就像一隻鳥無法在每一個季節都擁有自己優美的歌喉。
人生的“有效期限”實在數不勝數,朋友多如“過客”,來去匆匆,有“有效期限”;夢想此一時彼一時,實現了某個目標,茫然也隨之而至,有“有效期限”;
金錢讓我們錦衣玉食,我們從中得到的快樂卻一天比一天減少,有“有效期限”……世間萬物的“有效期限”貫穿我們生命的全過程,充塞著我們心靈的每一個角落。
美好事物的短暫教會了我們珍惜。我們熱愛梅花,是因為它獨獨袒露在冬天;我們喜歡菊花,因為它只是微笑在秋日,假若世界上的花朵沒有“有效期限”,我們想什麼時候擁有就可以什麼時候擁有,我們對花的那份期待、感恩就會大打折扣。
事物的“有效期限”也激發著我們的進取精神。一切都是有時間限制的,一切都可能有來不及的時候,我們自然也就想到了要在生命的有效期內成就自己嚮往的事業,付出自己積蓄的情感。
生活已經向我們昭示了一個真理:越是害怕時間消失的人,他們的腳步走得越遠,生命的半徑越大;越是覺得時間過剩的人,他們的腳步越是容易被心靈的木條框定,擁有的世界越小。
“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都有有效期限”,這是大自然不可移易的規律,這種規律不會因為你獲得的職務的高低、名氣的大小、財產的多寡而有所改變,我們能夠做的只是讓這種美好保持得長些,再長些。
只要為美好的延長做出了不懈努力,我們的生命就是有價值的,值得所有路過你身邊的人尊敬。
作者:游宇明 (摘錄自2003年12月份青年文摘) 插圖: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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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本無常
宇宙一切,不論是好、是壞、是美、是醜、是善、是惡、、、終必將幻滅
如作者說:為美好的事物延長做出了不懈努力,這樣就能讓生命更有價值?
我不太苟同!我以為這必將讓自己陷於迷戀而不可自拔,終將痛苦不堪!
既然世事本無常,萬物終將幻滅,美好的事物來臨時滿足於當下就是幸福
經過時間的洗滌之後,我們將會發現
不論財富、事業、親情、壽命、能掌握在我們的手中卻越來越少
這時反而比較能感受和感恩,並且珍惜每一次擁有的滿足與幸福感
如此必將使我們的人生無憾,讓我們的心靈終歸平靜、安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