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4 19:52:10  17

那一步好大步

  好天氣 卻下著毛毛雨

  新的傘 卻壞了

  想回家 卻沒有公車 

  小步收留我 走了四十分的路 終於到她家

  一路上 有好多風景 有一種親切的感覺

  可惜手邊沒有相機 無法和你們分享

  我的朋友 妳的煩惱 似乎解決了

  不管怎樣 最親近的總是最被需要的

  朋友 我愛死這東西

  我愛你們 

  你們也要愛我

  就這樣決定

        註:今天四十分鐘的路,經過這家真鍋咖啡館
          讓我想起那天我和媽咪還有草莓的快樂。
          pic是宇宙無敵霹靂可愛的草莓。
             (我想這樣的形容,她會開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