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4 15:29:22井上步

錯過



  天空很灰,和黑茫的海之間有一條若隱若現的地平線。沒有陽光,海風襲來的同時也帶來了涼意。我瞇著眼睛,張開手掌測量,大約五個手掌的距離就可以碰到天際。世界就像在我的掌握中一樣,只要騎著機車小J,我就可以東奔西跑,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

  遠遠地傳來船笛聲,我閉上眼睛,鼻尖有海的腥味。那個味道,是記憶裡唯一真實存在的。像是活著一般的記憶。

  海浪一直拍打上岸,向我招著手。我跳下堤防,越過沙灘上零碎的漂流木,踏上剛沖上岸的碎浪。雲層變換得很快,在最遠端露了個小縫,灑了一點光芒下來,但那樣的光無法照亮整片海洋,只是微弱的閃著。在沙灘上隨意踏著步伐,回過頭,沙灘上的腳印被淺白的浪給刷掉,留下泡沫。右邊有一根巨大的斷木,海水讓它長滿了苔癬,卻掩蓋不了他的年輪。原來是在生長在深山的樹林裡,現在卻和生長在海邊的矮小灌木待在一起,每日面對大海的侵蝕,和無數海鳥的休憩,遙望海洋的心應該是寂寞的。

  蹲在斷木旁邊,我也一起遙望著海洋,看著白天慢慢降幕。燈塔開始發出刺眼的亮光,在漸黑的海上探照著。遠方有一艘漁船駛進旁邊的小港,是類似竹筏那樣的小漁船,沒有任何華麗多餘的裝飾,上面的大叔眼神瞄過我後看著前方,穩穩的站著,隨著燈塔掃過的光線,帶著無論有沒有滿載的漁箱,回家。突然外套口袋裡的手機傳來震動,螢幕顯示的,是妳。

 

  夜晚早已上幕,而我何時才能夠上演屬於自己的劇碼?

  省道上雙排昏黃的路燈下,除了偶爾呼嘯而過的汽車外,整條路上只有我一路飆竄。像發了瘋似的和風賽跑,和時間賽跑,只有在這裡,我可以贏得勝利。我以為,只要我用光速來到妳身邊,就可以比別人多一點點機會。

  早就已經不是孩子了,但對妳而言,我永遠都是個孩子。

  在平交道前停下,喘了口氣。號誌燈不停的閃動,心情也隨之起伏,平靜不了。區間車經過的時候,亮光奪目,看的見裡面背對坐著的人們。有人靠著肩依偎著,有人歪著頭瞌睡,也有人轉過頭凝望著車外。車廂裡的情緒太過刺眼,低下頭想要裝做什麼也看不見,卻只閃過幾幅莫名的畫面。在夜市裡,因為推擠而牽起的手;颱風天的生日,一邊聊天一邊被打進屋頂的雨淋濕,還有不知道誰發神經放的煙火;半夜十一點呼嘯回家,一路的瘋狂亂吼;並肩配啤酒的夜景。

  「叭!」火車早已離去,而我還在原地。

  再度催起油門,小J載著我,前去碰觸不可能的邊界地帶。

  等我發現,已經來不及了。妳深咖啡色的瞳孔像黑洞一樣,強烈的引力讓飄零的我深深的沉入。刻意避開人群的出遊,在那個暑假成為最主要的支架。從什麼地方都不認識,到熟知許多去處,從很禮貌的慰問,到嘻嘻鬧鬧。有一層薄膜在我們之間,卻沒有人有意將它割開,害怕從此這樣的世界就會崩毀。

  沒有開始,就不會有結束。

 

  在熟悉的燒烤店前,看見了妳。和背景完全不相容,一點也不像真實的人。

  停下小J,風沒有停,我的頭髮和思緒一樣亂成一團,用手隨便撥弄幾下,便走到妳身邊。

  「嗨,小姐,有空嗎?」

  妳只是笑,然後催促我進去點燒烤。

  那個颱風天一起來的這間店,變成我們常碰面的地方。老闆娘也記得我們,畢竟在颱風天會一起出門買消夜的人並不多。後來那天在我家,妳哭了。我以為妳的眼淚就是天預告崩塌的時候,落下的時候,燙傷的是我的心臟。

  太遠了,妳的眼神。很美卻沒有迷網,妳看見的遠比我多好多年。我像火星旁邊的小衛星,以妳為中心運轉,而妳引為中心的,是發光發熱的太陽。妳總愛笑我是個孩子,只要給我顆糖我就能得到滿足。那是我用盡全力想要讓妳開心的方式。

  來到平常看夜景的地方,山上有點寒意,周圍有昏暗的路燈,燈下是一對對情侶包夾。面對同一片海,黑漆的海面,港口的燈光閃爍,中間隔層迷霧,有點朦朧。遠方大樓的燈光整齊一致,卻失去不規則的美感,標準城市的理性。公路上的路燈蜿蜒而去,像時間,像未來,沒有盡頭。仰頭喝一口啤酒,天上一片安靜,沒有星星的嘰嘰喳喳,而妳卻沒有停止妳對那個人的述說。

  「所以,妳喜歡他嗎?」

  妳沉默,望著山底的燈光不語。一口將啤酒灌完,我站起身「別煩了,就順其自然吧。我們去兜風。」接著牽起妳的手,跑向小J。妳的手像有魔力一樣,柔軟,握住的那一剎那我像觸電一樣,心悸了起來。

  騎上小J,妳要我拿出mp3說,「都帶來了幹嘛不聽」,接著將一隻耳機塞進我耳朵裡。也許是心有靈犀,隨機撥放的第一首歌是盧學叡的〈可不可以愛我〉。

  沒有刻意的音樂人聲伴隨了整條路上,我們沒有說話,只是漫無目的的騎著。妳靠在我的背後,讓音樂不停的重複。

 

  「小朋友,妳在開心什麼?」

  「我已經不是小朋友了!」

  「妳永遠都是小朋友阿,因為妳永遠都比我小。」

  然後是笑,很甜的,會讓人一起沉醉的笑。

  陽光很耀眼,妳的笑容更炫目。老街上我們坐在路邊吃芋圓冰,聽完妳的話我吐吐舌,埋頭繼續吃我的芋圓。其實是因為不敢直視那樣的笑容,怕再多看一秒,我就會變成石像,永遠記憶那個瞬間。

  第一次知道什麼叫做想念。在人來人往的路旁,我只看見身邊的妳,用一種放慢的動作在吃冰,輕輕的說話,把每一個動作完美到極致。只要待在妳身邊,氣氛就會像夢一樣純潔,很不實際。

  我們肩並著肩走在老街上,觀察每一間古老店面,看它的歲月與過去的榮光。沒有很仔細,只記得在散步的路程上,妳的手不停擦過我的手,當擦過的那一下,心跳聲就會放大。我不敢握著妳的手,只繼續著稚氣的言語,沒有規則的行動,去掩蓋那些心跳。

  因為沒有開始,所以錯過。

 

  習慣眺望著海面,那一片海,有著濕地大港漁港的海岸線。我在伸出手就可以碰見天際的位子,海的距離大約是六個手掌,比天空遠。站在大樓裡眺望,天氣好我可以看見藍色的一條線與天空銜接,想像著船笛響起出航的聲音;天氣不好我會看見霧濛濛的一片,慘白深灰的世界。天氣好是妳,天氣不好也是妳。每一種天氣都有妳存在著。

  配著旋律,回到家的那個夜晚,妳在我背後緊緊靠著,我可以感覺到妳的溫度。安心的,快樂的,煩惱的一切回憶在腦袋裡轉過。妳說妳在徘徊,而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夜晚的風撫過我的臉頰,有點冰。

  我還在這裡。

  握著一杯60元的咖啡,我蹲在草地上發愣。口袋還留著上次見面妳遞給我的棒棒糖,中間夾酸脢的那種。

  輕輕的我哼起旋律,不去管是否那個暑假我沒有握緊妳的手,只在乎是不是下一次,那隻沉默很久的手機響起,會是妳。